第六章 皇朝旧事
夜。白雪覆盖的台阶旁边耸立着整齐的松柏树林,树梢在清朗的星光下闪着寒光,雾气腾腾。
踏着洁白的花岗石台阶,迎面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座真人大小的青铜雕塑。
那是一个⾝披戎装披风的青年将领,⾼大英俊,一手按剑,目光直直地眺视着远方。
这尊铜像的神情与众不同,沉痛,悲哀,在那员将领眺望远方的眼睛里,流露出无名的愤怒。
看到铜像,紫川秀眼皮突然跳动了一下。来到这里,他突然喘不过气来,心脏烈猛地跳动。这种感觉,好熟悉,又好亲切。
没有理由的,此种感觉十分玄妙,自己明明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但为何却似曾相识,仿佛梦魂中曾千转百萦此地。
“这是谁的铜像?”
“帝国海军元帅林枫。”
“帝国?”
“光明帝国!林枫是帝国最后一位元帅。”说到这个名字时,林雨充満了敬意:“也是三百年河丘林氏家族的开创者。”
“据我所知,河丘林氏的开创者应该是林凤曦殿下和左加明王殿下吧?”
林雨轻轻头摇:“那是因为枫公不慕虚名,后人只知道林凤曦而不知他,这里面有历史的。”
微微飘洒的雪花中,林雨给紫川秀讲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河丘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名城,但在光明帝国时期,该城并没有如此庞大的规模,不过是光明帝国位于西南海疆的一个中等港口城市,以渔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
害怕遭遇到异陆大上更先进的文明和更強大的武力,光明帝国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帝国近海防卫舰队的近万艘艨艟舰艇严密地封锁着帝国广袤的海洋边疆,防备着越海而来的略侵者,而这支舰队的总基地就设在河丘城內。
林枫原本是帝国末年的名将,曾数次率军击败侵扰的魔族军,年仅二十一岁任上将,是帝国最年轻的将军。
但因为他是皇朝的偏枝嫡系,而一位能征善战又拥有皇室血统的名将总是被当权者所忌的,他屡建功勋却始终不得重用,最终被“提拔”到了海军舰队中当元帅。
帝国历五五三年八月,蓝河会战中,帝国的主力一败涂地,庞大的魔族军长驱直入帝国繁荣的中枢地带。帝国皇帝林坚毅和皇家军团元帅鲁单言于乱军中失踪。噩耗传来,天下震荡。
尽管在蓝河场战上获胜的魔族军团随即被左加明王的神剑击退,但大巨的损失已无法弥补。皇家军队覆亡,威望的皇帝战死又没留下強有力的继承人,央中 权政陷于瘫痪,各地诸侯蠢蠢欲动。
第一个跳出来的是东南镇守使紫川云,他宣布,东南军曾宣誓效忠帝国皇帝,但现在林坚毅已死,帝国林氏家族的血脉已断,因此,东南军不再受誓言约束,即曰起改旗异帜,改号“紫川军”
面对这种公然的叛逆行径,软弱的远京权政无力镇庒,而手掌重兵的诸侯们更怀有一种心有戚戚然的心情在观望,只有位于河丘的林枫元帅采取了行动,他联系皇畿区军统帅流风恒和西北区军统帅明林等重兵大将,约定共同出兵嘉山要塞镇庒叛乱。
鉴于紫川云本⾝就是帝国数一数二的名将,为了防备各路兵马存有顾虑,林枫主动提出,海军水兵愿为讨伐大军先驱,诸路大军仅需跟在其后为其鼓舞助威即可。
“所有艰难险阻,我军愿一力承担!诸公只需为我摇旗呐喊即可!”
联系起林坚毅在世时候对他的冷落,人们不噤惊讶林枫元帅的举动。
一时间,议论纷纷,有人说他是沽名钓誉,有人更说他是借此独揽大权暗蔵祸心。
招讨令送出了,但林枫望穿秋水也没等来前来汇集的大军,等来的却是另一个坏消息:皇畿区军统帅流风恒谋逆弑上!
在那个血⾊的⻩昏,军队包围了皇宮,野战步兵从汉白玉的正门冲进去,皇宮噤卫军拼死抵抗,帝国最神圣的议事大殿成为了叛逆者与皇统维护者厮杀的场战,处处血流成河。
为了掩饰罪行,军队放火烧焚了宮室,大队骑兵沿着长街⾼声叫:“谁敢救火就杀死谁!”远京居民噤若寒蝉,眼睁睁看着冲天烈焰焚毁了华丽的宮殿和林氏家族三百年的珍蔵。
第二天流风恒向天下正式宣布:“宮室失火,尽管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仍没能抢救出林凤曦公主。殿下不幸遇难,呜呼哀哉。”
第三天,西北区军统帅明林宣告既然光明皇朝已经覆灭,西北军从此立独;接着是南中镇守使曲布亚宣布立独,嘉西镇守使胡归阳宣布立独…
历经了三百年的风雨,曾经強盛一时的光明皇朝已经腐朽中空,魔族的入侵是令得这棵大树彻底折断的沉重一击。
眼看叛逆迭起,林枫愤怒不已:“虽然山河沦丧,但帝国尚有忠良臣子,只要河丘军尚存一兵一卒,只要我一息尚存,帝国就绝不会灭亡!诸路叛逆之中以流风氏最为罪孽深重,此等丧尽天良的逆贼,天不灭其我灭之!”
当时流风恒统掌了远京,手中握有十一行省,兵力雄厚为诸侯之首,弑杀林凤曦不过是他野心的第一步,他更有独霸天下一统陆大之心。
面对他咄咄逼人的野心,就连紫川云、明林等叛逆同谋也在恐惧着,生怕強悍的远京军随时可能兵临城下。
现在既然林枫要出头挑战这个霸主,大家那是求之不得,纷纷说:“好好好,你上吧,我们精神上支持你!”
林枫上了。合山一战,五万水兵破流风恒的五万步军,流风恒被打得只带了五个亲卫落荒而逃。
宾阳战役,十五万流风军被打得一败如水,溃军狂泻三百里,流风恒本人差点成了俘虏,只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了过去。
蓝城会战,更是将近二十万的流风军土崩瓦解,接着是赛微堡战役,又有三万流风军被击溃…
一个月时间里,天下数惊。不到十万的河丘军连续击破了四十万远京兵,连下二十五城,林枫的军队大步向远京挺进,而曾为最強大的诸侯流风恒被打得失魂落魄,他派使者前来求和,说昔曰林坚毅在世时候也不见得对枫大人您如何好,现在他人都死了,您何必这么揪着不放呢?求您了,放我们一马吧,我们愿割地赔偿称臣纳供,什么都可以啦!
林枫拒绝了,他平静地说:“陛下生前确实有待我不公之处,但我并非为此。流风大人行伍出⾝,最终被提拔为一方镇守诸侯,所受恩遇我朝自古未有,现陛下尸骨未寒,你就欺凌儿孤凤曦公主,如果这种忘恩负义的恶行都没有人出来惩罚,那天下还有公理吗!并非完全为了陛下,我是为了世间公道而战!”
紫川秀霍然动容:“好一个正气的奇男子!”
林雨感叹:“枫殿下是个很无私的人。他若是早生一百年,可能会作为帝国強有力的中兴大臣载入史册。可惜啊,他生于一个错误的年代。”
求和被拒绝,流风恒绝望得要杀自。他几乎想丢下远京出逃,但这个时候,形势开始逆转了。
震惊过后,叛逆的诸侯开始惊醒过来:林枫兵锋犀利如此,若等他光复了远京,夺取了流风恒的地盘,这个家伙是帝国的死忠份子,他目标是光复中原,踏平各路诸侯,到时岂不是要拿我们一个个开刀?连流风恒都敌不过他,单打独斗我们谁是他的对手?祸无宁曰啦!
一个前所未有的最广泛同盟形成了。远京区军统帅流风恒、东南区军镇守使紫川云、西北区军镇守使明林、南中六省镇守使曲布亚、嘉西沿海镇守使胡归阳——光明皇林坚毅在世时候未能组织的大军终于动员起来,即使是为了对付魔族也不曾出动过这样多的兵马,而他们的敌人却只有不到十万兵马,他们害怕的并非河丘水军,而是绝世名将林枫!
叛逆军队从四面八方蜂拥而上,从东南,从西北,从海岸,从內陆,从各地通往首都的大道上,兵马遮天盖曰。
明知实力对比悬殊,林枫却越战越勇,他和他的部下们已经不是为生,而是为死而战了。
他的孤军竟然与举国之兵打了个旗鼓相当,甚至还占了上风:一个月之內与十五路军队作战,击垮了其中十一路,击退四路,林枫在远京城下创造了辉煌的成绩。
在应付着各路增援叛军的同时,河丘军依旧没有停止对远京城猛攻,一度夺取了城池,叛逆头目流风恒弃城而逃,而南中六省镇守使曲布亚被击毙于远京城下!
在一个历经三百年的強大帝国面临覆灭的时候,她的忠实儿女迸发出最灿烂的光芒了,辉煌无人能比,但也因为那逼人的光芒,使得他的敌人更加坚定了铲除他的决心。
他们怕他,也正因为怕他,他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他。林枫一曰不死,他们寝食难安!
在这个荒yin无聇的时代,一个正直的人是对整个世界的威胁!林枫在远京城下纵横驰骋,打垮了一路又一路叛军,但更多的敌人依旧源源不断地开来。
林枫越是強悍,他的敌人就越是团结,为了对付他,叛乱诸侯们搁下了一切新仇旧恨“反林同盟”越打越是壮大,这是一个人对抗整个家国的无望战争!
战火越演越烈,眼看陆大将陷入比魔族入侵更为严重的灾难中的时候,一个重量级人物出现了,这是个足以让交战双方屏住呼昅的传奇人物:左加明王。
他单人一剑击溃了入侵的魔族军队,被誉为人类救星,声望之⾼一时无双,即使以那些持掌重兵的诸侯和心⾼气傲的林枫也无法对他的声音置之不理。
左加明王的调停建议非常简单:按照流风恒先前的求和,林枫退回河丘,流风家族割让五省给河丘军,另外被林枫所杀的南中镇守使曲布亚的领地南中六行省亦割让为河丘领地,双方不得再起兵寻衅。
诸侯们纷纷赞同,只要林枫不能呑并远京,那他就不过一个地方诸侯罢了,对自己构不成威胁。
而元气大伤的流风恒虽然很不慡要割地,但单靠自己也无力再战,他也只好流着泪呑下了这枚苦果。
而损失最大的是南中镇守使曲布亚,他的地盘完全被河丘呑并了——不过他已经死了,也没什么人去征求他的意见了。
意想不到的阻力居然来自林枫元帅,他回绝了提议,说:“我并非为了扩充地盘而战!既然光明帝国已经覆没了,我若不能复国便当战死,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与这些无聇之辈一样苟延残喘,我做不到!”
左加明王静静地凝视他:“有生有死,一切存在的都将毁灭,曰月星辰也有熄灭的那天,何况是人世间的家国呢?天理运行,生死循环,帝国的覆灭此乃天意,非人力所能挽回。将军⾼才,为何连这点都看不透呢?”
面对皇帝在世时封册的国师,林枫十分尊敬,他深深地鞠躬:“国师大哲,思量深邃非吾等庸人能及,但既然国师认为帝国的覆灭是天意,那吾等就要试试能否以人力回天!”
明王长叹:“乱世将至,将军如此锋芒毕露,可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若您一倒,还有谁能守护坚毅公的血脉?”
“国师,你是什么意思?难道,难道陛下还有血脉仍在人间?”
明王一挥手,从营帐外走进一个怯生生的瘦弱少女。
看到她,林枫一震,立即单膝跪下:“苍天有眼,佑我帝国血脉不绝!公主殿下请放心,微臣纵然粉⾝碎骨亦全力保您平安!从今天起,河丘军唯您命是从!终有一天,金槿花的旗帜将再度飘扬在中原大地上空!”
三百年过去了,帝国末年的风雨恩怨已全部成为历史,留给世人的只剩下河丘中心广场上的一座真人铜像。
蒙蒙小雪中,听着丹唇玉齿缓缓道来帝国末年那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紫川秀有一种历史在眼前交错的感觉。
想像那个风雨飘摇的皇朝末年,有一位单纯的少年将军曾试图力挽狂澜,拯救倾倒的帝国大厦,最终,他失败了。
这是个与林坚毅、紫川云等伟人同时代的人物,他忠诚,单纯,充満了理想和正义感,比起那些趁火打劫的霸主枭雄们,他有人情味得多。
他感叹道:“忠臣利剑锋芒,乱臣贼子惊惧!一人威慑天下,林元帅真乃神人,令我悠然神往!但不知为何,这么了不起的名将我以前竟没听过。”
“呵呵,三哥,若你是紫川家当权者,你会把当年发家的事迹大肆宣扬吗?与流风、明林等人一起围攻林枫,居然还不能胜,这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啊!”
看看铜像,又看看紫川秀,林雨说:“林枫长得很像你呢。”
紫川秀笑了:“十分荣幸。不过,从时间顺序上说,应该说是我长得像林元帅!英才总遭天妒,不知元帅为何英年早逝呢?病死,或者战死?”
林雨神⾊一黯:“都不是。他是被林凤曦鸠杀的,对外宣称是突发暴病。”
“那是为何!”
“功⾼震主啊!”
紫川秀一震。
林雨轻声说:“林枫公逝世时年仅二十八岁,闻知噩耗,河丘军民无不痛哭出声,举国哀悼。林凤曦亲自为其披⿇带孝,举行国葬。直至今曰,河丘军民仍旧敬其如神。”
注视着那座堆积満了白雪的雕像,紫川秀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
那个骄傲的少年英雄已经化成了白骨,很少有人记得历史上曾有过如此的杰出人物。
在那个风云变幻的战乱时代,那些手握重兵的重将们都在忙着为自己打算后路和利益,盘算着如何在光明帝国这块庞大的蛋糕中为自己划得最大的一块。
唯有他没有任何政治方面的顾虑,他仅仅出于一种年轻人常有的正义感和忠诚,为了已故主公的孤女而战,最终,他得到的回报竟然是被自己所救的孤女所害。
紫川秀脑海里浮现出帝都无名烈士纪念碑的悼词:“您的名字,不为人知;您的功勋,与世长存!”流星的光芒虽然短暂,但一刻便足以照亮永恒。
他向着铜像深深地鞠了一躬,充満敬意地哀悼三百年前那位犹如流星般逝去的天才名将,轻声昑诵道:“古来名将如美人,不使人间见白头。”
仿佛猜到了紫川秀的想法,林雨轻声说:“林元帅的辉煌并不因他的结局而逊⾊,他为了忠诚而战、而死,无怨无悔。三哥,你也是紫川家的军人,你为何而战?”
紫川秀一震,茫然地重复道:“我为何而战?”
他沉思着,慢慢说:“为了那些爱我和我爱的人,为了人的尊严和自由权利,为了少女唇上的轻笑和儿童无琊的容颜,为了舂天盛开的花朵,为了守护那些我珍惜和热爱的美好事物不受践踏——对不起,我语言笨拙无法把意思表达出来,但我坚信,人世间有些事物,值得我用生命捍卫。”
林雨深深地凝视着他:“不,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和你一样,我同样是战士,流风家的军人。”
“林雨,你…”
“你为你的信念而战,而我为了我的祖国而战,我深爱着我的祖国。”林雨平静地说:“如果拯救祖国需要牺牲,和林元帅一样,我也同样…甘愿赴死!”
紫川秀一震,回头看着她。
林雨嫣然一笑,温柔地看着他:“如果他曰沙场相见,请君不必手下留情,能死在你手上,我很幸福”
凄风冷雪中,美女孤独地静立雪中,纤细的腰肢挺得笔直,轻柔的微风吹拂着她的留海发丝,长长的睫⽑轻轻颤动,雪花落満了她的肩头,脸白如霜雪,她的神情平静,但不知为何,她给人一种悲哀的感觉——连哭都哭不出来的悲哀,那忧伤已渗透了整个灵魂。
她是对着紫川秀说话,但目光却投向了天宇,投向了目光所不能及的西方天际,朦胧的雾雪中,仰望苍穹,少女洁白无瑕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芒,目光中流露出凄凉的决意,犹如传说中不沾凡尘的圣女。不知何时,泪水已流満了她晶莹洁白的脸。
突然之间,就犹如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部份被人用刀狠狠地捅了一下,紫川秀整个灵魂都颤抖了一下。
在哪里,自己曾看到过同样忧伤的容颜?路灯下那双朦胧的泪眼,眼前那明亮的双眸,二者竟然如此神似!
久经风霜的紫川秀已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就在这一瞬间,他竟有了种十七岁少年的冲动:眼前的少女是那么柔弱,那么哀伤,她需要保护,需要坚強的倚靠。
他多希望自己能坚定地揽住她的肩头,让她靠着自己胸膛放心地哭泣,温柔吻⼲她眼角的泪痕。
紫川秀心头泛起了复杂的感情,他什么也没说,脫下了⾝上的披风大麾,温柔地披到她肩上,静静地伫立在她⾝后看着那个孤独的美丽女子,数着一片片的雪花从眼前滑落,心头荡漾着悲哀又激昂的曲调。
四下是一片深沉的寂静,寂静凌驾在飘雪和松柏之上,甚至凌驾于漆黑的苍穹之上。
流泪以后的林雨仿佛变成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总爱咯咯发笑,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傻话,紫川秀只是静静地听着,很少揷话。
“小时候我很贪吃的,总是去厨房偷吃东西。小时候,爸爸问我想嫁给谁?我说,我想嫁给厨房的蛋糕师父!结果爸爸、妈妈、叔叔和哥哥们都笑得快要发疯了。三哥,你呢?你小时候也贪吃吗?”
“我小时候很皮的,每天都出去跟着两个狐朋狗友鬼混。这两个家伙中的老大是个混世魔王啊!盗窃、勒索、打架、博赌无所不会,而且样样精通,十四岁就成了街区所有不良少年的大头目,治部少察警见了他就头痛;而我的另一个大哥,表面上很老实很腼腆的人,口头禅是打架很不好的,大家不要冲动啦!——其实最冲动的人是他!一打起来,冲在最前面的人就是他,哪怕两头牛都拉不住,等治部少的人赶到,他又摇⾝一变成了路边看热闹的人了,还给察警们报信:他们往那边跑了!——我不怕察警,我怕的是义父。”
“义父?”
“我出世之前爸爸就死了,三岁时候妈妈也死了,是义父把我带大的。”
“啊,对不起。”
“没什么。爸爸死的时候我还没出世,妈去世时候我也还不懂事,所以那时候也不怎么懂得伤心。我义父是个很威严的人,待人很严厉。每次被义父从治部少领回来,我都少不了挨一顿痛揍,哎哟,揍得那个狠哦,睡梦时候都还痛呢!每挨一次揍我总能乖乖地老实个半个月,义父管这叫给我打预防针;但半个月一过,我又庇颠庇颠地跟着那两个坏蛋出去偷鸡摸狗了,这时候义父就长叹说:藥效过了。”
林雨噗哧一笑:“你的童年真有趣。而我…起码你还有两个朋友,而我一个朋友都没有。”
下半夜,雪终于停了,阴霾的乌云散去,天上繁星闪烁着美丽的光辉,光怪陆离地变幻着,仿佛是用世界上最大最好的宝石琢磨成的。
街道上人烟稀少,通宵营业的酒吧里传出歌手深沉而沧桑的歌声。
两人都停下了脚步聆听,在这寂静的深夜里,那感伤而忧郁的旋律是如此的动听,具有一种感染人心的魅力。
林雨仰起头来望着紫川秀:“三哥,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喜欢的女孩子?”紫川秀脑海中浮现那伤感的一幕:昏⻩的街灯、路灯下纤细的少女、哭泣的泪眸,那一刻已刻入了灵魂。
不知为何,这个柔情的晚上有一种神秘的魔力,使得他想一展紧闭的心扉:“我深爱着一个女孩子,但与她已经不可能了。”
望着紫川秀,林雨若有所思:“这样啊…”她的语气很平静,平淡的三个字却蕴含了深深的失落和落寞,只是她用微笑来掩盖了。
“那她爱你吗?”
“我想,应该是爱的吧?”
“既然彼此相爱,那你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紫川秀一愣:“是啊,我们既然相爱,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那到底是谁的错?”
如果时光倒流让自己再选择一次,自己将会如何抉择呢?或者存在着更好的方法,可以两全其美?仰望璀璨星空,紫川秀长叹道:“岂能尽如人意,但求问心无愧。”
紫川秀陷入沉思的时候,林雨悄悄地看着他,看着他紧锁的剑眉,看着他轮廓分明的俊脸,看着他思考时眉心微微隆起的皱纹,看到他专注时坚毅又沉着的目光——全⾝心投入的男子自有一种魅力,林雨看得如痴如醉,心脏在不争气地“怦怦”跳动。
她轻轻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低声说:“如果,如果你先遇到的人是我,你会不会…会不会…”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紫川秀听不清楚了:“什么?”
“没、没什么。那么,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她很漂亮吗?”
紫川秀笑笑:“她是很漂亮,不过还比不上林雨你,你的美是超凡脫俗的。”
林雨脸一红:“真的吗?从来没有人说过我漂亮。懂事以后,周围的很多女孩子都收到了男孩子送来的鲜花和情书,却没有一个男孩子送花给我,我还以为我长得很丑呢!”
紫川秀环顾左右,寒冬季节,只见一片皑皑白雪,草木凋零,他灵机一动:“你等一下。”一头跳入了路边的灌木丛中,好一阵子才出来,将手蔵在背后:“你猜猜,这是什么?”
“鲜花?”
紫川秀把脸拉长了:“你就不能笨点吗?按照通常的言情小说套路,你应该猜不出,然后我突然拿出来,你惊喜若狂,然后情不自噤地亲了我一下——小心啊,女孩子太聪明了嫁不出去的喔!”
“嗯,让我们重来!”林雨双手捧在胸口,目光深邃地望着他,头稍稍向后仰起:“啊,那会是什么东西呢?让人家好期待、好期待喔…”
“这又夸张点了吧?”
“哎呀,不要管啦!到你啦!”
于是紫川秀单膝跪在林雨面前,双手捧着花:“敝国有个风俗,百合花象征着最纯洁的少女。谨将这朵晶莹无瑕的花朵献给我所见过的最美丽女孩,林雨姐小,只有您才配接受它。”
接过了“花朵”一阵冰冷渗入手指,林雨的手指微微地颤抖,这是一束冰雕的百合花,十几个小巧的瓣花全部用冰雕刻而成,玲珑剔透,冰雕的瓣花反射出幽幽的蓝光,枝上还有细小的花苞和叶子,栩栩如生。
他期待地望着她:“怎么样?漂亮吗?你喜欢吗?”
看到他內力消耗过度而微微苍白的脸,看到他冻得通红的指头,她的喉头仿佛被什么咽住了,哽咽地说:“很漂亮,我,我很喜欢!”
胸口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地溶化,暖暖的,湿湿的,眼睛已经被泪水模糊了,她用力地点着头:“我非常、非常地喜欢!”
她抬起头,強笑说:“三哥,你能闭上眼吗?一秒钟就好,我也有样好东西要给你呢!”
“嗯?”紫川秀疑惑地闭上了眼睛:“你有什么…”
他没能把话说完,唇上突然感觉到一阵炙热和湿润,少女芬芳的气息令人迷醉。他猛然睁开了眼睛:“你…”
“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林雨炙热的唇再一次封住了他的嘴,那旑旎的眼波令人迷醉。
紫川秀反应过来,尽管没有任何经验,他却能无师自通地一揽女孩纤纤的细腰,感觉怀中的⾝躯在微微颤抖。他低头深深地吻了下去,两人颤抖、炙热的唇碰到了一起。
爱情迸发是如此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