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绑架(一)
在时钟旅馆睡了夜一,第二天早上在旅馆老板奇怪的眼神下,马啸风离开了旅馆,清晨的城市,微冷的空气让马啸风精神一振,昨晚他想了夜一,既然这世上有三个背负着凶星宿命的人存在,那么无论自己愿不愿意,这一生的命运已经注定和同样是凶星入命者的其它两人纠缠在一起,而且从七杀之主的粟月嘴中,他至少知道了一个讯息,那就是星力可以通过掠夺而提升,不用说,粟月现在的星力必定已经到了瓶颈,在无法寸进之下,她才有了杀自己夺取星力的念头,而从粟月免费提供的消息来看,那第三个凶星入命者,贪狼星的主人一定拥有比他自己和粟月都要強的星力,要不然,粟月在说到那个人的时候,也不会在眼睛里露出那样的神情。
像是不愿意提及,并且还带着一丝害怕的神情,能够叫冷血的杀手害怕,那是怎样強大的存在?
由于时间太早,连卖豆浆的小贩也是刚刚出来摆摊,大街上很安静,一辆车也没有,让马啸风想打的回家的念头不得不打消,只得迈着自己的两只脚,用一步一个脚印见证着此处和公寓的距离。
路过流枫公园的时候,马啸风突然停了下来,或许在普通人眼中并没有什么两样的公园,但在马啸风的眼中,却呈现异样的情景,公园的上空,各种颜⾊的淡淡云雾正在翻腾,那是由于混乱的灵所造成的,而这一切只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昨天晚上有人在公园里动手了。
于是马啸风走进了公园里。
后来他后悔了,因为此刻天⾊还早,公园里别说人了,连鬼影也见不到一个,马啸风走向灵力混乱最严重的地方,只见好好的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径被炸飞了一截,小径两边的地面上还残留着碗口大的坑,而泥土泛黑,发着一股腥味,再看四周,几株枫树被炸得从中折断,大概又够建安的府政心痛上好一阵子吧。
是谁在这里战斗过?粟月?
从时间上来推测,最可能的便是这个女刺客了,但她又是和谁在作战呢。
一股淡淡的腥血味传入鼻子中,马啸风顺着味道搜索,在小径的另一端看到了暗红的血迹,而且沾染了血迹地面旁边,一株挺拔的枫树上挂着红⾊的碎布,马啸风拿到手中,感觉是女用服装的材料,刚好粟月穿的也是红⾊的连衣裙,这更让马啸风肯定了他刚才的想法。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粟月和谁在战斗,难道建安市里,又来了⾝份不明的家伙?
便在这时,一声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声音在马啸风⾝后响了起来:“你是谁,这里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说,是不是你破坏的?”
回头,马啸风看到的是一个年纪约在六十多岁左右的大爷,大爷⾝上穿着管理员的服装,应该是这个公园少数几个管理人员之一,而现在,人家误以为他马啸风破坏了共公财产,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罪名,一个不安,扔马啸风进去班房里蹲几天也不是什么难事。
马啸风哭笑不得,费尽了口舌,才让这个老大爷相信他这个⾝上连把棍子也没有的人,是无法弄出这如同被炸弹轰炸过的场面,最后老头接受了马啸风的解释,相信他是早晨来公园晨练,无意中来到这里的普通市民,但后来老头报了警,安公局又请了马啸风这个现场证人去“喝茶”一直被亲爱的民人公仆来回地盘问了两个小时后,马啸风才晕乎乎地回到家里。
公寓一打开,就见到地狼躺在地板上打着呼噜,这家伙的衣领、脸上都布満了妖艳的唇印,也不知道昨天晚上多少女人又被这妖怪祸害了。
走到一边踢了踢地狼一脚,然后自己坐倒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建安的本地电台已经在播放今天早上流枫公园被破坏的事情,画面上的主持人说得愤慨激昂,一付声讨破坏分子的样子,但马啸风可以肯定,当真的有破坏分子站在他面前的时候,这戴着眼镜的男人一定跑得比兔子还快。
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些人,只会动动嘴皮子,完全是光说不练的家伙。
地狼睁开那睡眼惺松的眼睛,在看到马啸风之后,却突然来了精神,妖怪从地板上蹦起来,一把抓住马啸风的衣领吼道:“你这没义气的家伙,昨晚引勾了那个极品MM去哪风流快活了,你就好,自己一个人慡,难为我要应付那么多女人,差点可就回不来了,你小子见⾊忘义,我要跟你绝交!”
马啸风不想和地狼一起发神经,到冰箱里拿出一个方便面包,连着包装纸一起塞进了地狼的嘴巴里,堵住它那说个不停的嘴,然后指了指电视机,说:“别吵,看报道。”
三两口把面包带着纸一起呑下肚子里起,地狼嘀咕着马啸风扯开了话题,但看了电视没三秒钟,地狼便不说话了。
“是你⼲的?”嘴里说着和公园管理员一样的话,地狼満脸疑惑地看向马啸风,搞不懂这小子好好的艳遇不去享受,倒是跑去公园打什么架。
马啸风的头摇得像拔浪鼓似的:“我是吃饱了撑着啊,是昨晚那个勾搭上我的女人⼲的,不过不知道和她战斗的另一方是谁,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便是昨天下午在车库里想要杀了我的刺客。”
“哦,你是不是得罪了哪个有钱人家的女儿或者富家太太,现在人家竟然要顾杀手来⼲掉你,估计你得罪了人家不轻啊。”地狼作着完全和事实相反的猜测。
“人家是为了要夺取我的星力啊。”低低一叹,马啸风把粟月对他说的话复叙了一遍。
“这样子,要不要我帮你去⼲掉她?”地狼听完,问了一个毫无诚意的问题,它心里清楚,像这种事情,马啸风是不会让它揷手的,因此它也乐意大方一回。
果然,马啸风拒绝了它的“好意”然后站了起来,看样子像是要出去。
“去哪?”地狼绝对不是关心马啸风的去向,只是如果马啸风要去吃早餐,它刚好要跟着去蹭一顿而已,它⾝上的钱昨天晚上都挥洒完了,此刻穷得连乞丐都不如。
可惜马啸风不是要去吃早餐。
“素秋要结婚了,我想去帮她准备点什么实用的东西送给她当结婚礼物。”马啸风淡淡的说道,但语气中却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即使是地狼迟钝的神经,也感觉得出来。
“何必呢,不就是一个女人嘛,既然分手了,就不要那么拖泥带水嘛。”地狼难得一次好心地规劝着一个人类,然后它为自己的善心也觉得感动。
“你不懂的啦,人类只有区区百年的时光,所以对感情一类的东西会比较留恋,有时候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要是我像你一样活上个七八百年的,那我也对这些东西⿇木了,可惜我不是啊…”说着话,马啸风走出了公寓,只剩下地狼自己留在客厅里。
往向面的沙发一倒,既然没有早餐可以蹭,那就继续觉睡吧,如此打算的地狼躺回了沙发,要继续发它的舂秋大梦,只是在临睡前,妖怪像是在感叹地说道:“对感情⿇木有时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啊,你们人类又怎么会知道,其实妖怪有时候也挺羡慕你们人类那短暂却精彩的一生呢…”
城市就像一个大巨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面,无论人类还是妖怪,都能够尽情演绎着自己的人生,就在马啸风去给于素秋置办结婚礼物的时候,美丽的女医生却一人无聊地逛着街。
不是想买什么东西,而只是单纯的闲逛,没有任何的目的地,只有走到哪算哪的心情,于素秋缓步漫行于城市的街道上,看着每个和自己擦⾝而过的人,心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和自己一样有着各自的人生吧,在这些人的脸上,于素秋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表情,而每一种表情,便代表着一段人生。
那么现在,她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这个问题,大概连她自己也回答不出来,于素秋只觉得心中纷乱如⿇,和那个男人分手到现在也有一段时间了,可自己就是不能完全把他忘记,甚至前几天还找了最好的同事合演了一出戏来试探他的反应,结果他的反应告诉自己该死心了。
可是说一句“死心”容易,但心里面的那个影子,却是怎么样也无法一手丢开,于是,心在迷茫,不知道前面的路该怎么走,又是走向哪里,就像现在漫步在大街上,却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一般。
突然间站定,于素秋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街的十字路口,面对着四个不同的方向,她完全不知道该选择走向哪一个方向,就像她现在的心情,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选择了。
“算了…还是回家吧…”最后,她不想再逛下去,在路口边打了个的士,便钻了进去,让红⾊的出租车把自己载回那个可以安静独处的小窝中。
却在于素秋走向,大街另一边,一个看着报纸的男人缓缓放下的报纸,耳上戴着蓝牙的男人,庒低了声音说道:“目标上了一辆红⾊的桑塔纳出租车,车牌号是JA554U6,请其它单位留意,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