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异端
“这年头,好人没好报…没好报的…”垃圾堆的一角,一个披着破烂大⾐的乞丐蹲在充斥着难闻恶臭的污⽔边好似神经质般地呢喃着。糟糟的头下是一张消瘦的脸,沾着黑泥与尘土,约莫三十,也可能更年轻些。
乞丐仰起头,看着路边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遍布淤泥的脸上涌起异样的晕红,他的目光呆滞,嘴角不时有口⽔流下,过了一会,他口中又开始无意思地呢喃起来。“好人都死了…被坏人杀了…杀光了…”
“抓小偷的被捅死了…救小孩的被淹死了…察贪官的被撞死了…老人孩子都死了…死光了…全都死光了…”
乞丐赶走了一只野猫,并它的爪下抢过一条已经开始臭的死鱼,死鱼被吃了大半,露出⽩森森的骨头。乞丐放进嘴里咀嚼着,嚼了几口,他咧开嘴笑了,笑的像个疯子,笑声中夹着呜咽,眼泪鼻涕伴着⾎迹流下,在脸上滑下痕迹,竟然狰狞!…
黑暗中注视的目光渐渐消失,路过的人,面带怜悯,或是厌恶,偶有认识他的人,会报以两声叹息…“疯了,真的疯了…”
黑夜。
“你真傻,真傻…就连总理都改变不了的事情,你又能改变什么呢?何苦呢?何苦呢?!”乞丐蜷缩在暗的角落里,手里握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张清秀的脸,一⾝军装,正气凛然。
“我会为你报仇的,报仇…”
几天后,海星大店酒生了大炸爆,死了很多人。听说赶上长市大寿,市区里的⼲部,一口气死了个七七八八。炸爆的中心有具尸体,被炸的四分五裂,谁也认不出来。
所有人都好奇。“究竟多大的恨?才能让人不惜粉⾝碎骨也要与其同归于尽?”
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乞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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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是华丽的虚伪,黑暗是虚伪的华丽。
影的仆人们,请铭记下面这句话。
“将灵魂与信仰给女王,将**给我。”
——菲利克斯-费尔默思。
……
奥克兰蒂亚的天空是清澈的,这片位于帝国中部镶嵌着北部荒原与玛雅山脉的土地,已经有近两百年的时间没有遇到过战争了。两百年的时间,⾜够让一片贫瘠的土地变得无比富饶。
“平静赋予奥克兰蒂亚富饶与祥和,平静也抹去奥克兰蒂亚⾎与荣耀。”
对于崇尚武力与战争的提坦斯帝国而言,奥克兰蒂亚确实是帝国版图上最奇特的一块。
《帝国历史教程》的第三页第六行有一句话,是遥远东方的一句谚语。‘养兵千⽇,用兵一时。’这句话下面还有提坦斯开国皇帝亚里士多德-提坦斯的解说。
“这句古老的东方谚语告诉我们,每过两年又27o天,军队就应该动用一次。”——亚里士多德-提坦斯大帝。
……
伊利斯坦城是奥克兰蒂亚上最耀眼的明珠,这里汇聚了帝国中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贵族、富商。这里盛产月桂香料、玛雅⽔晶、奥克兰蒂亚绒⽑地毯等等大量畅销于帝都上流贵族的奢侈品。
“伊利斯坦城的泥土,都带着酪的香味。”这句流传甚广的谚语,很彻底的形容了伊利斯坦城的富饶。
财富可以给与人们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总是无法填満人內心的空虚。
伊利斯坦城的贵族是富⾜的,他们过着悠闲而舒适的生活;伊利斯坦城的贵族也是疼蛋的,因为远离战争让他们很多时候变得无事可做。他们生活中最大的调味剂,也许只有讨论法尔玛街新上市的各式女奴、又或是某个伯爵府传出来的花边绯闻。比如费尔默思伯爵的长子非常的‘博爱’,甚至与卡纳荣男爵的关系不清不楚;又比如费尔默思伯爵的次子,以俊美闻名于整个伊利斯坦城的菲利克斯-费尔默思即将‘嫁给’帝都最有名的寡妇‘鲜⾎玫瑰’伊丽莎⽩侯爵夫人。
或许用‘嫁给’来形容可怜的菲利克斯,并不贴切,因为他明面上只是即将被维萨克-费尔默思伯爵送到伊丽莎⽩侯爵夫人府上学习两年贵族礼仪而已。
菲利克斯在古拉丁语中代表着幸运的、幸福的。值得讽刺的是,伊利斯坦城中所有的人都知道,可怜的菲利克斯被费尔默思家族无情的抛弃了。这个以俊美而闻名于伊利斯坦城的费尔默思家族私生子,被誉为‘伊利斯坦之星’的少年即将被包装成最精美的礼物,送给帝都最有名的寡妇‘鲜⾎玫瑰’伊丽莎⽩侯爵夫人。
人们在谈论这件事时,脸上总是免不了一丝同情、羡慕,还有隐蔵在眼眸深处的噤忌yu望。
有着‘鲜⾎玫瑰’之称的伊丽莎⽩侯爵夫人是帝都最美丽也是最娇的花朵之一,她在帝国北部有着一大片富饶的领土,并且在‘自由之都’图拉姆拥有一支庞大的商队。她是无数贵族骑士的梦中情人,淑女名媛的典范,传说就连帝国现今的皇帝陛下,对她也都是垂涎三尺。
不过这些显然并不是重点,他们更热衷于讨论的是伊丽莎⽩侯爵夫人这个年仅三十岁却已经守寡三年的可以说是如狼似虎的成女人,会如何躏蹂可怜的‘伊利斯坦之星’,俊美绝伦的菲利克斯-费尔默思。
这个刚満十四岁的可怜孩子…
显然,这是一个让人感到热⾎沸腾的话题。
十四岁,虽然‘香蕉’还略显青涩,但是已经可以享用了。好吧,请原谅我用‘香蕉’来形容可怜的菲利克斯-费尔默思,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
伊利斯坦城只有一个伯爵,那就是维萨克-费尔默思伯爵。
费尔默思并不是一个古老的家族,事实上它存在的历史仅仅只有一百五十几年。对比帝都中动则数百年历史的大家族,费尔默思稚嫰的如同一个孩童。费尔默思家族是智慧的,这点从它只用了一百五十几年便从一个卑的商人变成一个世袭伯爵家族就可以看的出来。事实证明,历代费尔默思家主都拥有着非凡的经商理念,因为在他们的经营下,伊利斯坦城变得越来越富饶。而如今,已经成了整个帝国中部的经济中心。
费尔默思伯爵府。
菲利克斯静静地坐在种満金⾊向⽇葵的花圃中,⻩昏的光映在他俊美到近乎于妖异般的脸颊上,便平添上了几分⽔晶般的梦幻⾊彩。对于⽗亲维萨克伯爵的安排,他并没有一丝恼怒。他的⾝份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继承权的私生子,一个由半精灵女奴生下来的混⾎‘杂种’。至少这辈子的⾝份是这样。
事实上,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精明且市侩的费尔默思家族就决定了他将来的去向。帝都中某个富有且说得上话的贵族寡妇,又或者某个手握实权且有着特殊爱好的大贵族。菲利克斯-费尔默思很庆幸是前者,至少这样他不用急于暴露底牌,并且或多或少争取到了一些时间。
在别人眼中,菲利克斯努力的扮演着一枚华丽且有用的棋子,而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暗的灵魂告诉他,想要好好的活着,必须拥有強大的实力。
这个世界,很危险。
“菲利克斯少爷,老爷请你去吃饭。”老管家呆板严谨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便仿佛带着一张人⽪面具。
一枚有用的棋子,自然要有着与之相符的⾝份。虽然整个伯爵府并没有几个人将菲利克斯看在眼里,甚至有人还在暗地里腹诽他是个半精灵‘杂种’,但是明面上的尊重还是必须的。因为之前有人顶撞他,而被维萨克伯爵吊死在玛瑙河边⾼大的梧桐树上。
“哪怕是一条狗,只要他姓费尔默思。也不是你们这群民能够污辱的!”
这句话犹如一把锋利的匕,刹那间刺穿了菲利克斯的心脏。也是那一刻起,他对这个抚养自己长大的家族,产生了莫名的恨意。他可以做一枚华丽的棋子,乃至一件精致的礼物,但是他在心底也埋蔵着自己的底线!
“我不饿。不想吃!”菲利克斯知道,作为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这个时候他必须适当的表示出一些不満。就像一个生气的孩童会忤逆他⽗亲的意志。忤逆维萨克伯爵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位有着‘眼镜毒蛇’之称的伯爵大人,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费尔默思。
他贪婪,狡猾,奷诈,且忍残。
忤逆维萨克伯爵的意志不能太重,因为那会受到严重的责罚,但也不能太轻,因为那样起不到预定的效果。
不去吃饭,能够很清晰的传达出菲利克斯的意志,且不至于让维萨克伯爵恼怒。
“我对你的安排,很生气,很愤怒,很不満。所以,我不吃饭!”或许显得幼稚,但这不就是菲利克斯想要的吗?
显然,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老管家呆板的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他只是点点头,转⾝走出了这个种満金⾊向⽇葵的小院。菲利克斯的⺟亲名叫安雅,在精灵语中,安雅指的是太花,而在人类的世界中,太花习惯被称之为向⽇葵。
这个可怜的半精灵女人在菲利克斯三岁时就病死了,因为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
夜幕落下,花圃中有清脆的虫鸣声,那是菲利克斯饲养的‘沙维尔螟虫’,一种携带轻微毒的昆虫。它们的⾝上有好几种施法材料,并且有一种很奇异的特,并没有太多凯撒金币可以挥霍的菲利克斯只能用它们来做一些简单的魔法试验。
作为一个有着四分之一⾎精灵⾎统的半精灵,菲利克斯在拥有了凡脫俗外貌的同时,还拥有了比普通人略強的元素亲和力。在征得了维萨克伯爵的同意后,菲利克斯拥有了学习魔法的权利。但是维萨克伯爵绝对不会花费昂贵的代价聘请⾼傲的魔法师来教育菲利克斯,他只是为他眼中‘幼稚’的孩子准备了几本基础魔法理论,并且极为‘慷慨’的将每个月的用度提升到了三枚凯撒金币。
圆月⾼悬,在品尝过女仆送来的糕点后,菲利克斯走进了自己的书房,点燃雕刻着裸女图案的灯具,然后从书桌的暗角里面拿出了三本黑⽪封面的古朴书籍。
《魔网轴阵三维立体解析》、《奥术基础定律与阵法指南》、最后的一本是在封面印着⾎⾊魔纹的薄⽪大书——《暗影炼金术⼊门》!
显然,这些书籍都不是维萨克伯爵买来的低级货⾊。
在炼金术的领域,有一条⾎腥黑暗的分支,修炼这条分支的人必须和暗影女王克莉斯蒂签订契约。这种炼金术被称之为——暗影炼金术或是伽马术。
而修炼伽马术的人则被教廷统一称呼为——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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