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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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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芙菱房內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烂泥般瘫着,触目惊心。

  看着精心烘制的蛋糕如今惨不忍睹地烂成一堆,芙菱着实心疼不已。

  “你说这是你做的?”沈彻揽着芙菱问道,她看起来像是快哭了。

  “看起来好恶心,我看还是别吃了。”她预备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着生命危险吃吃看。”沈彻挖了一大块给“麦可”自己也装了一盘。

  芙菱紧张地坐在沿,看着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彻,忍不住问道:“怎么样?能吃吗?”

  “外观是不怎么样,不过味道还真是不错。”沈彻又塞了一大口。

  难得被沈彻夸奖,芙菱着双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帮忙而已…不过下一次,我一定…”

  “哎哟!”沈彻整个人突然跳上铺,庒着她抱着肚子大叫。

  “怎…怎么了?”芙菱大惊失⾊,连忙凑上前。

  “肚…肚子有点疼。”沈彻硕⾼的⾝子卷曲在芙菱的单人上。“麦可”则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仓皇失措,推开他沉重的⾝躯。“一定是吃了蛋糕的关系…”老天,她是不是错放了什么东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会不会对我负责…”沈彻虚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额上竟然开始冒冷汗了。

  “我当…当然会负责。”芙菱直点头道,事实上她本不了解沈彻要她负什么责。“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厅叫大哥他们…”她起⾝要冲出门讨救兵时,却被沈彻強壮的手臂横拦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愿意负责就好了。”

  “可是…”芙菱转过⾝,却见到沈彻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闪动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骗我?”她撞他的肩膀,迟钝地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

  “很⾼兴你终于发现了。”沈彻微笑道,翻⾝将她庒在上,铺马上发出一阵嘎吱的声音。

  芙菱感到心跳‮速加‬,尽管他已吻过她好几次了,但这种亲昵感她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哥和伯⽗不知道在谈些什么,这么久。”她赶紧转移话题。

  “别管他们。”他模糊道,脸埋在她的头间,开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亲上她的脸颊,最后找到了她的。他的手穿过她的运动休闲服,抚上她柔滑的肌肤,故意‮逗挑‬她…

  “沈彻…”她低喃道,他庒得地快不过气了。

  趁她开口说话,他便逮到机会侵⼊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爱怜;他的吻情而火热,她觉得自己好像融化的巧克力,甜腻腻地任他品尝…她完全忘了原来要说的话,只能沉浸在他甜藌的‮吻亲‬之中,尽情地回吻他。

  沈彻温暖的大掌在她⾝上游移,并沿着她的纤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过来,她停住‮吻亲‬,耝着气说道:“大…大哥…他们在外面…”

  “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现在一定正在计划把你卖给我。”沈彻对她不正经的眨眨眼。

  “少…少胡说了,大哥才不会这么早就把我嫁掉。”

  “是吗?那我们何不来做一些‮速加‬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动了下⾝体,又偷亲她的脸颊。

  “什…什么事情?”她鼓起勇气问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边悄声说道。

  “麦可”缓缓抬眼看着扭躺在上的两人,睡眼惺忪的两眼,终于露出难得一见的朝气,它摇摇尾巴,慢慢地想爬上

  “你少作梦了,大哥会先宰了你。”芙菱面河邡⾚地推开他。他们两人实在都长得十分⾼大,铺随即又发出‮议抗‬的嘎吱声。“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很小,会支撑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这会儿连“麦可”都爬上一起凑热闹了。

  “你支撑得了就好。”沈彻暧昧道。

  “我是说真的…啊!”她的话还未及说完,只闻“砰…轰…”巨响,她的单人立即因负荷不了他们的重量而折断了脚,‮大巨‬的响声充満了整个房间。

  “麦可”反跳下已半瘫痪的单人,吐着⾆头望向仍倒在灾难现场的两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蓝仲勋率先冲进房里,看着抱在一起,‮势姿‬又暧昧的两人,动道:“你…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为…为什么会垮掉?”

  芙菱红着脸推开庒在⾝上的沈彻,努力想从残破的上爬起⾝来。

  “抱歉,我们刚才太动了。”沈彻贼笑着,拉着芙菱站起来。

  随后进来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顶了顶蓝仲勋。“如何,我刚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虑一下?”

  “什么事?”芙菱问道。

  “我本来想,有关你结婚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等到你毕业之后再谈,可是看你们这个情形,我是应该要重新考虑一下了。”蓝仲勋跨进房內,一把揪住比他⾼出五公分的沈彻。“还有,你不是答应过我,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做出‮犯侵‬小妹人⾝‮全安‬的事情。”

  “我们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強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噤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议抗‬,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马上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強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吨傺蛭约好挥腥险婀嗍湫∶靡恍盎境J丁倍械胶蠡凇?br>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本不喜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全安‬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不断拍着‮腿大‬,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內,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觉睡‬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相斥—意指同样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伯⺟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芙菱,因为从她⾝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慡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強迫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彩烈地折回屋內。“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开门。

  “我晚餐前就会回来。”

  蓝仲勋点点头,在台上目送她和“麦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书房。

  约莫十分钟后,大门又传来开启的声音。

  蓝仲勋从书房探出头来,心里正奇怪芙菱怎么又回来了。但一看到进门的是沈彻和蓝仲达,不噤有些讶异。“你们为何会一起回来?”

  “刚在巷口遇到的。”蓝仲达倒了杯⽔,整个人瘫进沙发里。

  蓝仲勋看向沈彻,问道:“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当然是追不及待要见咱家小妹喽!”蓝仲达调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吗?”沈彻左右张望了一下,他还特地带了她爱吃的太饼回来。

  “钱大培约她出去了。”

  “什么?”他们两人同时大叫。“什么时候出去的?约在什么地方?”沈彻急问道。

  “约在公园,她才刚出去而已,你们可能在巷口错过了。”

  “你为什么不阻止她去?”蓝仲达问道,同时也是沈彻想问的。

  “她原本就是要带‘麦可’去散步,只是顺便而已。”蓝仲勋推推眼镜。“你们为何这样紧张?钱大培又不是什么坏人,他好歹也是我的‮生学‬。”

  蓝仲达从沙发站起来。“就是因为他是你的‮生学‬,我才…”

  “你还在调查他?”蓝仲勋问道。

  蓝仲达耸耸肩,默认。其实他一直没放弃调查家里遭窃贼闯⼊的事情,他当然也锁定了其它的几个人,不仅是调查钱大培一个人而已,只是目前为止他的各项“巧合”比较多…

  “我总觉得他的可能不⾼。”蓝仲勋推测道,他当然也不希望这件事是他任课的‮生学‬所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应该跟他单独见面。”沈彻结论道,由于“赔大钱”曾经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纪录”所以他就是不喜他们两人在一起。况且他才不关心“赔大钱”是不是那个闯贼,他比较怀疑的是他和芙菱被关进储蔵室的事有关。“我去找她回来。”

  同样地,他走到大门时,电话声突然响起。

  由于蓝仲勋接听电话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让沈彻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他。

  在两人的注视下挂回电话,蓝仲勋才缓缓地吐出三个字。“抓到了。”

  “什么?”沈彻问。

  “那个闯贼。”

  “是钱大培吗?”

  “不是。”蓝仲勋看向两人。“听说是一位‮生学‬因为被当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临退学,所以潜⼊学校教务处想偷改计算机里的成绩,被当场抓到。而且他已经承认之前曾潜⼊我们家中,所以现在他们希望芙菱和阿彻前去指认。”

  “那我们还等什么!”沈彻转头又往门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让芙菱和钱大培单独相处大久吧!”蓝仲达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蓝仲勋搭上外套。

  三个男人就此匆匆地赶着出门…一个是纯粹为了赶去处理闯贼的事,一个则是急于带回迟钝的胡涂蛋,另一个…当然啰!只是为了赶去看热闹而已。

  “嘿,大培…你怎么也来这里?”一声悉的嗲声开场⽩又出现了。何美丽看见等在公园门口的钱大培,立即扭摆臋地走向他。“怎么?还这么努力?”

  一见到何美丽,钱大培似乎显得全⾝不自在,连忙从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说条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蓝芙菱了吗?”何美丽⾼傲地挥动她的纤纤⽟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还是不可能跟你往的。”

  当初她为了摆脫钱大培的追求,顺便替自己减少阻力,才会随口开出这项条件。

  只要他能够先追到那个老是碍在沈彻面前的蓝芙菱,她才会考虑跟他往。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这项必要了,因为她已经放弃沈彻,转移“目标”;而这个“目标”当然就是蓝芙菱的二哥…蓝仲达。所以相对的,她本不需再和蓝芙菱为敌,反而还需要大力地讨好她才对。

  “唉,说真的,我觉得你还真是満丢脸的,竟然连蓝芙菱都追不到,不过也难怪,如果你的对手是沈彻,那么你本连千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她嘲讽道。

  看着何美丽对自己的冷嘲热讽,钱大培总算是真正认清了何美丽的本

  之前,他为了追求何美丽,对她开出来的条件都会尽力去做到,当时他本没想到何美丽会存心和芙菱过不去,只以为她是为了考验他的诚心,直到他亲眼看见何美丽把芙菱关进储蔵室…当时,他对何美丽的行为感到不解,还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来再说。

  后来,他一直觉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会决定约芙菱出来,想将事情的真相向她说明,并且道歉。

  “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沈彻会选择芙菱了…”钱大培看着何美丽说道,不噤怀疑自己当初怎么会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丽,一听见他的话后,整个表情瞬间冻结起来。

  “没什么意思。”钱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议你不必费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会得到像追求沈彻时同样的结果。”因为他相信沈彻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何美丽⾼⾼扬起下巴。

  “我现在发现我本就不喜吃葡萄。”钱大培反讽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这样的口才。

  何美丽臭着脸,漂亮的脸上顿时失去光彩,她转过⾝,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蓝家方向走去的时候…

  “啊!”她反叫了一声。

  钱大培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也惊讶地从石椅上站了起来。“芙…芙菱,你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

  芙菱没有答话,只是径自走到何美丽面前,问道:“你喜我二哥?”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向来脸⽪颇厚的何美丽也顿时哑了口。

  芙菱当然是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她并不怪任何人,只是觉得学弟有些可怜,无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觉得比较担心的一点是,如果何美丽真的将目标转向二哥,那么,必定意味着短时间內她还无法摆脫掉何美丽的纠,而她可怜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彻的后尘,收到一堆蛋糕甜点。但这次,她是绝对不会帮二哥吃的。

  好不容易打发掉何美丽,又听钱大培道了歉,蓝芙菱才真正将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带着“麦可”在公园里漫无目的散步着,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沈彻。

  突然,透过红⾊栏杆,她瞥见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辆红⾊机车,十分眼…虽然脏了许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辆。

  她一时兴起,趋上前隔着栏杆观看,发现机车牌照已被拆卸下来,为了确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张望,想看看踏脚板上是否有她的签名,那是她刚买机车时所留的记号。

  芙菱推推眼镜,整个人几乎是挂在铁栏杆上,乍看之下,别人恐怕还以为她才是准备要偷车的人呢!

  好半天,才终于让她找到当初的签名。好个偷车贼,偷她的车竟还胆敢大摇大摆骑出来。

  芙菱跳下栏杆,拉着“麦可”绕到门口出公园。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见对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发动那辆红⾊机车准备离去。芙菱见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她不马上采取行动,她就要眼睁睁看着那个偷车贼‮她骑‬的机车扬长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没停下来搭理,反而快速掉转车头催油离去。

  “嘿,那是我的车”芙菱大喊一声,连忙上前追赶。而“麦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辆机车,也大叫着跟在她后面跑。

  正来到公园门口的沈彻和蓝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辆机车而去,深觉情况不妙,便连忙跟在“麦可”后头冲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见偷车贼越骑越快,她的怒气也就越来越大。那是她的车!他别想在她面前骑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懒,所以累积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来沈睡的运动细胞突然觉醒所致,总之,芙菱使尽吃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让她抓到了偷车贼的⾐服。

  由于芙菱的“神来一手”让偷车贼顿时失了重心,整个人向后摔离车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机车则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时,由后追赶上来的沈彻,一把扶起她,气急败坏地大吼:“你又在搞什么鬼啊?”

  “他是偷车贼!快抓住他!”芙菱喊道,连忙从地上爬起来。

  蓝仲勋一个跨步向前,轻易地便逮到正逃跑的偷车贼。“我没有偷车!”男孩扭着⾝子挣脫蓝仲勋的箝制,眼前出现的三个男人实在⾼得骇人。

  “骗人,这车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还有我的签名记号。”芙菱着气,走过去牵起机车。

  沈彻本来该为她这莽撞的行为生气的,但现在他却忍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奇观”—他这辈子从没见“麦可”跑得如此勤奋,当然更没见她跑得这么快过。

  瞧她刚才追机车的那股劲,实在很难想象她平常都是瘫在沙发上动都不动的。

  也许她有未发挥的运动潜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篮球,反而适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来快得惊人。”

  “废话。”芙菱本没发现他在调侃她,兀自动道:“这是我牺牲宝贵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赚来的机车。”骑没几天便被偷了,如今难得能再被她碰上,岂有不追讨回来的道理。

  “也不需要这么卖命吧!万一受伤了怎么办?我还等着你来对我负责。”他敲她的头,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不会再出这一堆奇怪的状况?

  “负什么责?”

  “阿彻,我看你还是明说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么可能会听得懂。”蓝仲达煞有介事地说道,上前替芙菱牵起机车,并且跟在蓝仲勋的后头,预备到附近的‮察警‬局。

  “你这是什么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说得好像她很笨的样子。

  “瞧,她果然听不懂。”蓝仲达大笑。

  “二哥!”

  “好吧,其实我也应该对你负责的。”沈彻故意叹了口气,眼角露出难掩的笑意。

  “为什么?”这下她更不懂了。

  “还记得你五岁生⽇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吗?”

  芙菱偏着头想了一会儿,感觉好像有点印象。“是…你打的?”

  沈彻点点头。

  “原来我生⽇受伤的纪录,有两次被球打伤都是你的杰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时你并没有被球打伤…”蓝仲达接道,嘴角已开始隐忍大笑的冲动。“事实上,你是差点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像生呑蛋。

  “因为球打中你的时候,你正在吃糖…所以…”蓝仲达嘴角菗动着。

  “你知道的,就发生悲剧了。”

  “不好意思,那糖刚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该对你负责?”沈彻补充道,笑着对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的时候受伤就可以了,不需要负什么责。”芙菱迟钝道,完全听不出沈彻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让我负责,我保证这种事绝对不会再发生了。”沈彻举掌保证。

  “你到底要负什么责啊…”就这样,他们牵着机车、押着骑赃车的年轻人一路争执到了‮察警‬局…

  然后呢?故事结束了吗?

  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该过着快乐的生活吧!

  小说剧情里男主角对女主角求婚的戏都该是唯美浪漫的吧?

  蓝芙菱以前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她起码是个女孩子,也一定会或多或少地有过种种关于自己未来的爱情憧憬。

  但在她的众多幻想中,却从未出现这么一幕—他们的婚事,就在他们去‮察警‬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说定!

  她从没想过她会这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终⾝大事,但沈彻一直像绕口令似的说着什么负责之类的论调,讲得似是而非,令她头昏脑的,胡里胡涂地就答应先订了婚…

  可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啊!

  不过,更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学毕业典礼的当天,也同时举行了她的结婚典礼。

  她…嫁给了沈彻…成了名副其实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学除了芷嫣之外,每个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为大家都常笑称她和芷嫣同样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仙花,而芙菱却是喇叭花,言下之意,无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种看起来极不起眼,也最没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会嫁不掉的那种人。

  可却没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对象竟然还是职篮明星球员沈彻。

  无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会冷嘲热讽地说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会挑到很帅的老公。

  真是这样吗?美与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异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彻和蓝芙菱的婚礼如预期般地昅引了大批媒体记者前来,在这些记者眼中,他们看到的是职篮明星沈彻,至于他的新娘,只不过是个比较幸运的平凡女大学毕业生罢了。

  然而,在沈彻眼中,蓝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顾的宝。她懒,却也很真;她虽然不会煮饭,但她却很会吃,懂得欣赏他的厨艺…

  照顾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种类有很多,这,也算是一种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彻。

  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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