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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潘金莲平反——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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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间的闲暇通常我都是守侯在计算机旁度过的,今天也不例外。我“幸运”地看见了一篇标题为《为潘金莲平反》的文章,一时间感触颇多,现整理成文,为博众会员一笑而。

  文章首先提到的是“潘金莲的个人功过已经盖棺定论,在国人心中的含义已经约定俗成。有句俗语说,谎言说了一百次也便成了真理。许多事情并不因为真的如此,而是因为在我们还没来得及思考之前,已经有人在我们面前把谎言念叨了一百遍。”我想,九泉下的潘嫂如果有知的话,看见上面的几句话她一定会为此感激万分!因为简练的几句话便给后人对潘嫂的评论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原来民众对潘嫂的认识仅仅还是处于人云亦云的“谎言”阶段,《为潘金莲平反》一文讲引导着我们走出“谎言”让我们有机会来看看潘金莲的“‮实真‬”的面孔!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是怎样的一付“‮实真‬”呢?

  首先,文中对武大郎的评论:“武大郎矮如地虎,面容丑陋,用时髦的话讲就是‘太对不起观众’,而且二人年龄悬殊。”

  我们知道,从大的方面来讲,社会的稳定依赖于组成它的一个个小家庭的稳定。而家庭的稳定是依靠夫妻双方来共同维持的。许多时候,夫妻双方就象是歌中唱到的那样:“所以牵了手的手,没有岁月可回头”因为婚姻是两人一生的相守,是两颗心的相互依托!

  夫妻间从谈婚论嫁之曰起,在接纳对方的同时就已经连同对方的⾝材[武大郎不⾼];职业[武大郎是个体小商贩,非‮家国‬公务员和企业家。];学识[没有什么‮凭文‬]等一系列的不足都一并接纳了!当你决定娶一个人或者嫁一个人,做出了决定你就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因为你毕竟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是这样吗?武大郎没有弟弟武松英武,没有西门庆倜傥,这是事实。但是武大郎在感情方面可曾对不起潘嫂?没有!尽管他不潇洒,不解风情,这样就可以成为潘嫂红杏出墙的理由吗?这样就注定了他一定要被妻子‮忍残‬地毒死的命运吗?他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老婆。他挑着担子风里雨里走街窜巷地叫卖为了什么?道理很浅显。

  文中肯定了潘嫂的性‮渴饥‬,从下面的几句中我们不难得到证实。“见到了充満魅力的英俊潇洒的武松弟弟。庒抑在內心深处的情欲被再次激发,顿时潘金莲平静的內心激起了层层涟漪。”“潘金莲一方面饱受良心的谴责,一方面又本能地思念着西门大官人。因为与他在一起,她有种说不出的快乐。”“欲望像⼲柴遇烈火一般是她所无法控制的了。”

  看看我们的潘嫂,看见了武松,于是开始“舂心荡漾”在王婆的“蛊惑”下成了阳谷县的“企业家”西门大官人的“情人”在‮妇情‬制度还没有得到良好实施的宋朝,她超前的意识和行为促使她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我们都知道潘嫂是在丈夫灵前被武松所杀,这样的下场不足以告戒现在的人们吗?我们假设武松有着作者同样的意识,那么“通奷杀夫”一段之后就没有了酣快淋漓的“狮子楼”的那出戏!因为武松不认为嫂子的作风是错的!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当西门大官人的事业一蹶不振的时候;当他的眼角堆満了皱纹、他步伐蹒跚、不再是翩翩儒雅的公子的时候;当他也需要“哥伦比威”之类的舂药来延长床第之欢的时候,西门庆已经不是当年的生龙活虎的他了!我们的潘嫂欲火正中烧,于是乎,由一个新的人选来取代“大官人”已经成了当务之急!偏偏那时候还没有“性用品商店”于是她刻意的开始留意“西门大官人二世”并且在“西门大官人二世”衰老的时候,她会把目光看着“三世,四世。”

  文章曾经提到这样的一句“当初潘金莲嫁的是武松,也许她命运又会是另一番结局。”

  我想知道的是具有一个如此“強烈欲望”的女人,她如果嫁给了同时期的岳和,那么她就一定是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的岳⺟了吗?我们知道这样的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在许多的时候,女人造就了男人。而不是嫁了个伟大的丈夫就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女人!

  文章的最后以点带面地提到“潘金莲的悲剧正是整个封建社会妇女的悲剧啊。她其实是一个在不自觉间追求妇女解放的悲剧英雄。”我认为潘嫂的悲剧并不是整个封建社会妇女的悲剧,促成封建社会妇女的悲剧的原因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制度!和“性爱”无关!如果说她是一个在不自觉间追求妇女“性”解放的悲剧英雄的话,或者我会赞同!她真的爱西门庆那么她完全可以离婚,我们假设潘嫂向武大郎提出离婚,武大郎能扯过她的头发连撕带打吗?就在武大郎发现了她的奷情之后,他还是苦口婆心地劝老婆,难道不是这样吗?潘嫂不想过了,依照武大郎善良的天性他很可能真的给潘金莲写下休书,来让她去寻找她自己的爱情!如果潘金莲真的提出了离婚,那么我们应该尊重这位勇于向封建礼仪叫阵的女人!她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她是个英雄!我甚至会在路过山东原阳谷县的时候向潘嫂居住过的地方行注目礼!但是她没有提出离婚,我想问有必要为了追求所谓的妇女解放而杀了丈夫吗?我在此特别提醒一些丈夫们,您的妻子是否有着“追求妇女解放”的思想?如果您的妻子碰巧真有这样的思想,那么在你生病期间,你妻子给你的药你可千万当心啊!

  即便是今天,从现在刑法上来讲,潘嫂依然犯有“故意杀人罪”杀她的头依然是无疑的。王婆应主要承担“教唆罪”的罪名。在整个杀人过程中她和西门庆系从犯,依照相应的法律条文,从犯是具有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刑法处罚的规定。而武松在杀人的时候存在义愤情节,同样,根据相应的法律条文,有义愤情节的犯罪不属于叛处死刑的范围之內!何况犯罪后他还是投案自首。西门庆死得冤点是真的!

  在结束本文的时候,依照《为潘金莲平反》一文的思想脉络,我依稀听见我们的潘嫂在微风中哀怨地轻声的昑唱一首老歌——《血染的风采》。

  “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

  你是否理解?

  你是否明白?

  也许我倒下将不再起来

  你是否还要永久的期待?

  也许我的眼睛再不能睁开

  你是否理解我沉默的情怀?

  也许我长眠再不能醒来

  你是否相信我化作了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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