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二一四年英国
罗华特在候见室里枯坐着,希望英王约翰会依约接见他。但几个小时过去,他仍然未获召见,看来今晚又要⽩等一场了。候见室里挤満跟他一样对国王有所求的其它贵族,众人之中只有华特看来气定神闲。其实他也很紧张,他只是比别人更善于掩饰而已。
他们的紧张其来有自。金雀花王朝的约翰是基督教世界里最奷诈狡猾、言而无信和令人憎恨的国王。需要儆戒敌人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吊死被扣为人质的无辜孩童。但他那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不但没有收到杀儆猴的效果,反而使他的臣子在恐惧和憎恶中更加仇视他。
约翰曾经两度尝试篡夺兄长狮心王理查德的王位,但他的大逆不道都因他们⺟后的⼲涉而获得宽恕№查德死后,约翰一登基就处死唯一有权要求继承王位的年轻侄子阿瑟,还把阿瑟的姐姐莉诺囚噤了大半辈子。
有些人同情约翰是亨利国王的第四个儿子。亨利的王国在分给他的兄长之后已无土地可以分给约翰。因此无领地王的外号很早就跟着约翰。但约翰那个人一点也不值得同情,他只有太多令人憎恨和畏惧的地方。
想着约翰的种种恶行使华特更加紧张,但他仍然努力表现出镇定的模样。他不只千百次地暗自揣想这样做值得吗?万一他提出的计划出了差错呢?
其实华特可以一辈子不引起国王的注意。他毕竟只是一个区区的男爵,不需要经常进宮上朝。但问题就出在这儿,他的地位原本不会如此卑微。
十几年前他发现一个理想的女继承人而卖力追求她,不料她却被一个爵衔比他大的贵族给抢走←德郡的安妮姐小原本应该是他的子,她的陪嫁土地可以带给他极大的财富和权势。但是她被许给了雪佛伯爵宋盖义,使宋氏领地增加不只一倍,也使他的家族成为英国最显赫的权贵之一。
事实证明华特最后娶的子是个差劲的选择。她位在法国拉芒什省的陪嫁土地在当时还算差強人意,但不幸的是,约翰失去他大部分的法国领土时,华特也跟着失去子的陪嫁土地。他只要愿意宣誓效忠法国国王就可以保住那块土地,但那样一来他就会失去在英国的城堡,而他在英国的产业比较大。
除此之外,他的子没有替他生儿子,只生了一个女儿。那个没有用的女人。但他达到适婚年龄的十二岁女儿终于有用处了。
因此华特此番求见约翰国王有双重目的:一是报复多年前没有被考虑为安妮的追求者时所受到的轻慢,二是把女儿嫁给雪佛的独子来夺取安妮的土地和更多的雪佛产业。
这是个⾼明的计划,时机也再恰当不过。谣传约翰即将再度尝试收复失去已久的安茹省土地。只要有机会提出他的计划,华特就可以拿着饵在约翰面前晃动。
房门终于打开,约翰少数亲信之一的崔斯伯爵把华特带进接见室。华特急忙在国王面前跪下,约翰不耐烦地摆手示意他平⾝。
华特原本希望接见室里只有国王一个人,但发现依莎王后和她的一个女侍臣也在。华特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看过王后,因此在瞥向她时目瞪口呆了几秒。有关她的传闻果然不假。她的美貌即使不是世界第一,也是英国第一。
约翰的年纪不只是她的两倍,他娶依莎时她只有十二岁。那个年龄虽然可以结婚,但娶那么年轻新娘的贵族大部分都会等上几年才圆房。约翰却非如此,因为依莎在十二岁时已经发育得十分成,而且美得令一个婚前就以嫖出名的男人无法抗拒。
虽然不如兄长理查德那般⾼大,但四十六岁的约翰仍然相当英俊,有着夹杂银丝的黑发,以及他⽗亲的绿眸和略微耝壮的体格。
约翰注意到华特的视线和不敢置信的表情时露出得意的微笑,他非常习惯和満意人们的那种反应。子的年轻貌美令他骄傲。但他的笑容随即消失。时候已晚,他不认得华特,只是听侍臣说他的一个男爵有紧急消息相告,因此他单刀直⼊地问:“我认识你吗?”
华特为自己的失态而脸红。“不认识,陛下,我们不曾见过面,因为我很少到朝廷来。我叫罗华特。我拥有潘伯爵管辖下的一个小城堡。”
“那么你的消息也许应该告诉潘,然后由潘转告我?”
“这不是件可以托人转告的事,陛下,这件事其实也不是消息。”华特被迫承认。“当你的侍臣问我来此的理由时,我想不出别的方法向他解释。”
那谜一般的回答挑起了约翰的趣兴,因为他本⾝就是个喜暗示和影的人。“不是消息,但应该让我知道,而且连你臣服的领主都不能说?”约翰露出微笑。“真是的,别再吊我的胃口了。”
“我们可不可以私下谈?”华特低声说,再度瞥向王后。
约翰不悦地噘起嘴,但还是示意华特走向房间另一头的窗边座椅。他会跟年轻貌美的子说许多事,但也承认有些事最好不要在爱聊是非的女人面前谈。
约翰带着一杯酒,但没有问华特要不要喝。他的不耐烦显而易见。
在窗边面对面坐下后,华特马上开门见山地说:“你可能知道雪佛的继承人和柯家的女儿多年前在令兄理查德的祝福下订定了婚约?”
“以前听人提起过,那门愚蠢的亲事是基于友谊而非利益。”
“不尽然,陛下。”华特谨慎地说。“你可能不知道柯奈杰从圣地带回来可观的财富,而其中有不少将成为新娘的嫁妆?”
“可观的财富?”约翰这下子是真的感趣兴了。他总是苦于无钱治国,因为理查德的十字军东征几乎掏空了国库。但华特这种小男爵所谓的财富在一个国王眼中可能本不算什么,所以他想问个清楚。“你指的是多少?几百两银子和一些金杯吗?”
“不,陛下,应该说是国王赎金的几倍。”
约翰不敢置信地跳起来。“比十万两银子还多吗?”
“至少两倍以上。”华特回答。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你怎么会知道?”
“这件事在奈杰勋爵的好友之间并不是秘密,据说这笔财富是他在解救令兄的命时获得的。但他绝不会希望这种事传扬开来,尤其是现今盗匪猖獗。我也是在听说雪佛未过门的媳妇有多少嫁妆时无意中听到的。”
“嫁妆有多少?”
“七万五千两银子。”
“前所未闻!”约翰惊呼。“但可以了解,因为柯奈杰不像雪佛那样拥有许多土地。柯奈杰不是没有那个能力,但他似乎不是个爱炫耀的人,拥有一座小城堡和几小笔土地就令他満⾜了。很少人明⽩他的权势有多么大,凭他的雄厚财力在必要时可以招募多少佣兵。”
约翰不需要听到更多。“如果那两个家族联姻,他们的权势会比潘和崔斯还要大。”
他们的权势甚至会超越约翰,尤其是在许多贵族漠视或公然违抗国王的命令时。这一点华特和约翰都心知肚明。
“那么你明⽩阻止这门亲事的必要了吧?”华特大胆地问。
“宋盖义对我向来有求必应,多年来不断支持我作战,甚至经常派他的儿子率领军队来帮助我。即使我強行阻挠这门亲事,他们还是会不顾我的反对而结为亲家。在我看来,我只能对这个几乎没有土地的柯奈皆莆以重税。”
“如果阻止这门亲事的不是你,而是别人呢?”华特狡猾地问。
约翰放声大笑,引来王后从房间彼端投来好奇的一瞥。“我一点也不会感到遗憾。”
华特暗自微笑,这正是他想要的反应。“陛下,如果雪佛必须另觅媳妇,而你建议的人选在海峡彼端有陪嫁土地,那对你会更加有利。大家都知道他派骑士援助你在英格兰和韦尔斯的战争,但对你在法国的战争都是缴佣兵代金,因为那里跟他没有个人利害关系。如杲他的儿媳妇在比方说拉芒什省有陪嫁土地,那么他就会基于个人利害关系而负责使拉芒什省不再给你带来⿇烦。你一定会同意三百个骑士比一千个佣兵的代金对你更有帮助。”
约翰露出笑容,因为事实的确是如此。一个训练精良、忠心耿耿的骑士比六个佣兵更有价值。雪佛所能提供的三百个训练精良的骑士可以帮助他赢得重要的战役。
“我猜你正好有个女儿的陪嫁土地在拉芒什省?”约翰问,但那只是形式,因为他已经猜到答案了。
“是的,陛下。”
“那么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推荐她…如果雪佛当真要另觅媳妇。”
那并不算是承诺,但话说回来,约翰原本就不是一个以信守承诺出名的国王。但华特已经很満意了。
XXXXX
“你知道我对这件事的感觉,⽗亲。我可以轻易说出许多更适合当我子的女继承人,其中有一、两个甚至是我会喜的,但你偏偏要我娶你朋友的女儿,她只能带来更多我们并不需要的金钱。”
宋盖义望着儿子长叹一声。沃夫是他在已经绝望的婚后多年得到的儿子。他的长女和次女在沃夫出生前就出嫁了,他甚至有年纪比儿子还要大的外孙。但就唯一的婚生子而言,沃夫有太多令他骄傲的地方,他实在无法挑剔他,除了个倔強和喜跟⽗亲顶嘴以外。
像盖义一样,沃夫有着肌⾁结实的⾼大⾝材。他们两个都有盖义⽗亲的浓密黑发和蓝⾊眼珠,只不过盖义的蓝⾊比较浅,黑发现在也花⽩了。沃夫的方正下颚和直鼻梁则是来自⺟亲安妮的遗传。但沃夫还是酷似⽗亲,事实上还要英俊些,至少女士们认为他很好看。
“沃夫,这就是你从她成年后四处征战的原因吗?为了逃避跟她结婚?”
被⽗亲说穿了心事使沃夫脸红,但他还是为自己辩解道:“我们初次见面,她就放鹰攻击我。伤疤至今还在。”
扒义感到匪夷所思。“这就是你后来一直不肯再跟我去登博堡的原因吗?天啊,沃夫,她只是个小孩子。你对一个小孩子记恨?”
沃夫这会儿的脸红是出于回忆往事的愤怒,而不是难为情。“她是名副其实的泼妇,⽗亲。她的言行举止简直和男孩子一样,挑衅咒骂,攻击任何敢反驳她的人,不管对方的体型和年纪。但那不是我不愿娶她的原因。我想娶约克郡的珂妮。”
“为什么?”
沃夫没料到⽗亲会问得如此直接而愣了一下。“为什么?”
“对,为什么?你爱她吗?”
“我知道我会很乐意跟她上,但爱?不,我怀疑我爱她。”
扒义如释重负地轻声低笑。“⾁并没有什么不对,只要你别去理会虔诚教士的说法。男人能在婚姻中找到⾁算是幸运,如果能找到爱情就更幸运了。但你跟我一样清楚,那两样都不是婚姻的必备条件。”
“那就算我怪异好了,宁愿在子⾝上追求⾁。”沃夫倔強地说。
这会儿轮到盖义脸红了。他不爱子安妮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但他喜她,而且非常尊重她,那包括不让他的妇情闯⼊她的世界。盖义和他的朋友奈杰不同的是,奈杰深爱子,至今仍为她的死而悲伤,而盖义从来没有爱过任何女人,也不觉得没有体验过爱情的滋味是什么损失。⾁则另当别论,这些年来他养过数不清的妇情;安妮或许不曾听说过她们,但沃夫一定听说过。
但沃夫的表情里并没有谴责。他自己从很年轻时就开始嫖,所以没有资格指责⽗亲的不是。因此盖义觉得没有必要解释⾁有多么容易満⾜,无论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子。很少人能够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但话说回来,人生原本就是如此。
于是他说:“我不会取消婚约来使家族难堪。你知道柯奈杰不但是我的至,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想当年在场战上,我的马跌倒庒住我时,要不是他及时出手,我的头就会被敌人的弯刀砍下。我永远也报答不了他的恩情。当他终于有了女儿时,我会献出最珍爱的你大部分是出于感,两家的联姻则是其次,因为他所能带给我们的好处可说是一点也不重要,至少当时是如此。”
“当时?你的意思是现在很重要吗?”沃夫嘲笑道。
扒义再度叹息。“如果国王要的和你给的都是应服的四十天兵役,那就不会重要,但他要的和你给的都超过四十天。好比现在,你刚从场战上回来就已经提到要随国王渡过海峡进行他的下一场战争。够了就是够了。沃夫,我们无法继续供养我们的兵马和国王的军队。”
“你从来没说过我们有困难。”沃夫以近乎指责的语气说。
“我不想让你在打仗时担心。情况并不危急,只是很⿇烦,因为这十年来发生太多事耗尽了我们的资源。去年国王及其朝臣的造访使我们元气大伤,但那是意料中事,他所到之处皆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韦尔斯的那些战争对我们的耗损更大,那里没有农场可以提供食物给士兵,再加上韦尔斯人躲进山里…”
扒义没有再说下去。沃夫的表情郁起来。韦尔斯人不肯正面作战,而是以埋伏偷袭来削弱敌人的军力。沃夫在韦尔斯失去了许多部下。
“沃夫,我要说的只不过是你的子将带给我们…”
倔強使沃夫再度揷嘴:“她还不是我的子。”
扒义听若未闻地继续说:“你的子将带给我们此时迫切需要的金钱。有力的盟友我们有很多。你的五个姐姐都嫁得非常好。土地我们也有很多,但一等你成了婚,必要时我们就会有能力购买更多的土地,兴建更多的城堡,进行必须的修缮。天啊,沃夫,她将带来一大笔钱财,无论我们需不需要,你都不该嗤之以鼻。”
扒义喝下一大口酒,然后提到最糟的部分。“何况你的拖延害她早已过了适婚年龄,现在才请求解除婚约会是严重的侮辱。这件婚事不能再拖。该是你去娶她的时候了。务必在这个星期內启程前往登博堡。”
“那是命令吗?”沃夫僵硬地问。
“不得已时就是。我绝不会解除婚约的,沃夫。她都十八岁了,解除婚约已经太迟了。你要那样做来使我丢脸吗?”
沃夫只能气呼呼地回答:“不,我会去接她,甚至会娶她,但未必会跟她一起生活。”
他撂下那句话就大步走出大厅。盖义望着儿子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外,然后转⾝凝视壁炉里的火焰。也许他不该等安妮和她的侍女离开大厅后才叫沃夫进来。也许他应该要安妮留下来帮忙才对。
沃夫绝不会像对他这样跟⺟亲顶嘴。事实上,他似乎很乐于顺从她的意愿,因为他非常孝顺她。而安妮比盖义更急于完成儿子的婚事。就是她唠叨不休地要他在沃夫再度出征前跟他谈娶的事。她无疑是在期待她的金库再度被装満。但至少她可以无视于儿子的怨恨而他就范。
扒义再度叹息,纳闷自己儿子娶奈杰的女儿是在帮她或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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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同行的是二十个武装士兵和几个骑士,前往登博堡仍然需要一天半的时间。他们随行不是为了保护他,而是为了在回程时护送一位淑女和她的仆人。
约翰的王国里盗匪横行。一些男爵在遭到放逐后沦为盗匪,攻击仍然得宠的贵族。所以就算盖义没有坚持他采取预防措施,沃夫也会那样做。他虽然不愿意结这个婚,但也不想让⽗亲指责他因耝心大意而失去未婚。
未婚…想到那个骨瘦如柴的小恶魔就使他怨恨地低声咕哝。他的咕哝使同⽗异⺟的哥哥困惑地朝他耸起一道眉⽑。
他们刚刚拔营上路。要替那么多人找到住宿处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昨晚他决定在路边扎营。但他还是得在回程时找到住宿处,因为她很可能会坚持睡在铺上。
“你还是不甘心接受这门亲事吗?”雷蒙在他们并辔而骑时问。
“恐怕永远也不会甘心。”沃夫承认。“我觉得很窝囊,好像我是被金钱买下的。”
雷蒙哼地一声说:“如果提议结这门亲事的是她的⽗亲,那么我或许会同意你的看法。但是…”
“我不想再谈…”
“不,你最好在不得不面对她之前一吐为快。”雷蒙劝道。“沃夫,你到底对这门亲事的哪一点不満?”
沃夫叹口气。“她小时候一点也不讨人喜,我不敢奢望她在这短短几年內就会改变。我怕我会恨我的子。”
“可以确定的是,你绝不会是第一个婚姻不美満的贵族。”雷蒙低声笑道。“农奴可以自由选择配偶,贵族则没有那个福气。”
雷蒙那种幸灾乐祸的语气使沃夫挥出拳头,雷蒙大笑着躲过那一拳。“你不必提醒我你的子是自己选的,而且非常爱她。”沃夫咆哮着说。“何况你不是农奴。”他更加大声地抱怨。
雷蒙疼爱地朝弟弟微笑。很少人会像沃夫这样斩钉截铁地说他是贵族,因为雷蒙的⺟亲是如假包换的农奴,那使他的境况异常尴尬,既不被农奴也不被贵族接纳。但雷蒙比大部分的私生子来得幸运,因为盖义不但承认他,还送他去接受骑士的寄养训练,等他被册封为骑士后又送给他一座小城堡作为他的领地。
有了领地,雷蒙才能娶到瑞奇骑士的女儿鲁思。瑞奇是盖义的家臣,本⾝没有土地,几乎不可能找到一个有领地的女婿,因此雷蒙看中他的独生女令他非常⾼兴∽蒙一点也不羡慕弟弟是伯爵唯一的婚生子。他喜他现在的简单生活。沃夫的生活绝对会复杂许多。
“现在离你初次跟她见面有多久了?”雷蒙问。
“将近十二年。”
雷蒙翻个⽩眼。“天啊,你认为她在这段时间里一点改变也没有?一点也没有学会适合⾝分的言行举止?她现在极可能会恳求你原谅她当初惹你讨厌的行为。对了,她到底做了什么事惹你讨厌?”
“当时她六岁,我十三岁;她或许不清楚我是她的什么人,我却知道她是我的未婚。我想认识她而去找她,结果在登博堡的鹰棚找到她和两个年纪相仿的男孩在一起。她在炫耀一只猎鹰,声称牠是她的,甚至把牠弄上手臂。天啊,那只猎鹰几乎跟她一样大。”
叙述着往事,与未婚初次见面的情景清晰地浮上他的脑海。她全⾝脏兮兮,好像在泥地上打过滚一样。她没有穿合乎她⾝分的服装,而是像⾝旁那些男孩一样绑着绑腿和穿着及膝的耝布外⾐,露出一双与她娇小蚌子不相称的长腿。
无法分辨哪一个是她使他伤透脑筋。他在打听她的下落时就得知她的穿着怪癖。登博堡堡民认为领主的女儿自愿穿成那样跑来跑去是件很好笑的事。有些农奴会让他们的女儿穿男生的⾐服,但那完全是因为家里买不起女生的⾐服。但怎么会有淑女自愿打扮成男生的模样?她就是。褐⾊的长发束在脑后,再加上満脸的泥污,沃夫永远也猜不出哪一个是她。
有人叫她的名字时,沃夫才明⽩手臂上停着猎鹰的那个孩子是她。那只猎鹰连头罩都没有戴,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保护她。她不可能明⽩猎鹰有多么危险。照理说,年纪那么小的孩子是不准靠近猎鹰的。她一定是趁驯鹰师不在时偷溜进来的。
接着他听到她对她年幼可欺的同伴吹嘘说:“牠现在是我的了。牠只让我喂牠。”
她的?沃夫忍不住哼了一声。他的哼声引起她的注意,但年幼的她只是出于好奇,而不明⽩他无异是在骂她骗人。
“你是什么人?”她问。
“我是你长大后要嫁的人。”
他不明⽩那句话是哪里得罪了她,他只不过是实话实说,她却大发雷霆,浅绿的眼眸充満金⻩的怒火。
“她然大怒,说我是骗子,又用一大堆脏话骂我。”他告诉雷蒙。“然后命令我,命令我离开她的视线。”
雷蒙忍不住笑了出来。“天啊,那么小的孩子就会说那些话?”
“那么小的恶魔。”沃夫回答。“当我没有离开时,其实我是惊讶得无法动弹,她病捌鹧劬Γ⑽⑻鹗直劢心侵涣杂コ抑硕础揖倨鹗肿璧玻涣夏茄炊脿ё∥业耐妨礁鲋附诓环拧!?br>
雷蒙轻轻吹声口哨。“没有手指断掉算你走运。”
“等我好不容易把牠甩到墙上去时,⽪已经被咬掉一大块而留下疤痕。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弄死牠,但那个小恶魔显然认为我有,因为她马上对我展开攻击。她的小拳头原本伤不了我,你知道我的个头在我那个年纪算是⾼大的,而她只到我的部,但她用牙齿咬我,就在我痛得大叫时,她一拳击中我的要害,使我跪了下来。”
雷蒙咧子邙笑。“这个嘛,我知道你在那之后在上都很令女人満意,所以我敢说你伤得并不严重。”
沃夫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一点也不好笑,哥哥。我痛得要命,她还在对我拳打脚踢。由于那时我的⾼度跟她相等,所以她的拳头像雨点般落在我的头上。我的眼睛差点被她挖出来。她在我脸上留下无数抓痕。”
他不愿承认实际情况比他透露的还惨。鼠蹊部挨的那一拳使他痛得发抖,手上的伤口又流⾎不止。她的动作快得出奇,他本无法阻止她的攻击,因为他一抓住她就被她挣脫。
他应该往她头上打一巴掌的,但他从来没有打过年纪或个头比他小的孩子,更不用说是女生了。但不愿伤害她反而使他自己伤得更重。最后他不得不把她用力推开,好让他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落荒而逃。
幸好他在那之后没有再跟她见面。他没有让⽗亲知道他受伤,而是找借口回到养⽗家。他从七岁起就被寄养在费亚德勋爵府里,在那里结识同被送去接受骑士训练的哥哥雷蒙。每次柯奈杰带着家人到雪佛堡作客,沃夫都会事先开溜。他也没有再随⽗亲前往登博堡过。
“你想必明⽩她现在不会是以前那样。”雷蒙说。“一定会有人管束她,教她如何作个端庄的淑女。”
“我知道。她不会再对我拳打脚踢,她不敢。但你要怎么教一个天生泼辣的姑娘不要泼辣?”
“用甜言藌语和不给她泼辣的理由?”
沃夫哼地一声说:“我的意思不是由我,而是由别人来管教她。我相信她现在看起来会像个淑女,但我担心那只是泼妇打扮成淑女的模样。如果她敢再对我病捌鹚嵌悦ㄋ频穆添?br>
“你会怎样?”
沃夫叹口气。“但愿我知道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