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其实我蛮讨厌林黛⽟的格。说得好听人叫多愁善感,说得难听点就叫小心眼,小得比针眼还小。动不动就哭,一哭哭整夜。受不得半点委屈,又不讲出来,一个人胡思想,越想越伤心,搞到后来动不动放生病,搞得大家都不太平。这种女人也只有贾宝⽟才受得了,放到现代来,哪个男人吃得消?每每看到她为⽑蒜⽪的小事情哭得七八糟,就忍不住头⽪发⿇,赶紧跳过去看。到现在一本《红楼梦》还看得七零八碎,全是林黛⽟的错。
现在逮着个机会来颠覆《红楼梦》,乐得我三天合不拢嘴,第一个就把林黛⽟颠覆了,一偿多年的夙愿。于是这个林黛⽟便成了个強悍的、做事⼲脆利落、非常自我、非常坚強立独的新女。她敢爱敢恨,爱就爱,不爱就不爱,甚至不屑去找理由。她讨厌薛蟠,不需要理由,她后来爱上贾宝⽟,也不需要理由,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缘分。讲不出为什么爱你,反正就是爱你。我更喜这种不要理由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