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木乃伊娃娃
原来,是一份回忆!
胡瑜点点头“你一个人带妹妹,这些年,很辛苦吧?”
李赛却笑道:“我妹很乖,我当兵以后,我妈的大姐就收养了她,对她真的很好,但我姨妈在我刚出来工作的第一年,就因为意外死了,她有个儿子,如今在国外,对我和我妹也还不错的。现在嘛,我只要顾我妹就可以了。”
容易知足的人,总能比别人更能够体会到幸福的真正涵义。
吃完早餐,胡瑜跟李赛说了昨晚的事情,并问李赛,他的同事中,谁最缺钱,或者谁是手头需要钱的人,只有非常缺钱的人,才会铤而走险,半夜想着要入室盗窃胡瑜目前给那个人定位的是入室盗窃。
李赛听完胡瑜所说,惊得嘴巴张成了o型:“您咋不早说呀,我的同事中是有两个特别缺钱的,一个是王勇,住一楼,一个是曾俊明,住四楼。王勇是因为他妈妈啂腺癌晚期,曾俊明喜欢赌**彩,也喜欢打⿇将,经常借钱,问我也借过两次,但他知道我要供我妹读书,所以借的数目也不大,就五六百的样子。”
“那就错不了,一定是王勇和曾俊明中的其中一个。”胡瑜很容易就分析出来,并没有联系何大路,他相信跟祁连海一同出来的人,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破个案子小case,他用不着去管。
李赛见胡瑜嘴角含笑,眼睛却没有笑,这让他有种寒凉的感觉“呃,那个胡大师,我妹刚才在课间发了个信短,说是张半仙儿给你约到了,下午放学在他们学校附近的麦当劳见。”
胡瑜抬眼望向李赛,李赛说道:“我妹在新会实验中学,从店酒过去,走路一刻钟,坐车两个站,一般我妹都是走路,不坐车。”
“一般下午放学几点?”
“五点一刻!”
“我下午要去警局,如果四点半前能结束就通知你!”
“好!”
胡瑜交待李赛继续盯着那家卖关公像的店铺,回到住处,打开电脑,再度细看那白骨案的卷宗,里面有受害人的尸体照片,还有详细的周围摸排群众时的调查信息。
这是他所不知道的,当年被关押那两天,也死了警员,一堆白骨的照片,让胡瑜想起来,那时候他封印了恶灵,把它庒到了当地弘明寺的观音座底下,似乎自己应该去查查那恶灵还在不在,如果不在,最近发生的白骨案很难说是不是跟那白骨有关了。
想到这里,胡瑜洗了澡换⾝服衣,背上包就出了门,走在路上还在回想为什么先前那房子里有淡淡的阴气。
弘明寺,建于宋神宗熙宁年间,两度毁于战火,六十年代又毁于动乱,现在伫立在眼前的,是一九八二年重新修复的寺庙,与原先的建筑物基本相符,但是却没有当年那样的香火鼎盛了。
当年自己埋东西的地方,就在那观音座的底下,胡瑜走上前,明显发现那里已经被人动过,从痕迹来看,就是近期的事情,抬头观看四周,胡瑜发现不起眼的角落安装了像摄机,或者对方留有什么痕迹也未可知。
按照头天约定,胡瑜十一点半来到何大路头天指定的酒楼包厢,查案的两位官警也在,见胡瑜走进来,那个娃娃脸的官警笑道:“你不会是⾝上带着计时器吧?我的手表刚跳到点上,你就敲门了。”
胡瑜笑笑“我这个比较守时,很少让人家等我。”
十一点半,何大路和两位官警都在这里,胡瑜不认为他们那么凑巧,刚坐下,何大路就走了进来“这是我们队里的,脸圆的叫蓝平,瘦点的姓尹,叫尹冬。”
很快菜就上来了“胡大师,来,尝尝我们新会特⾊菜,蕃茄烧土豆,是这里人特有的做法儿。”何大路用公筷给胡瑜夹了菜,又歉意地说道:“工作时间,我们按规定不能喝酒,所以叫了天地一号。”
胡瑜笑道:“一般大白天我也不喝酒。”
吃了菜,众人放下筷子,何大路又让服务员上了果盘,这才说道:”这儿,是我一个战友开的菜馆儿,价格实惠公道,味道也好,主要的是,他这儿包间多,隔间效果做得也好,我们隔壁也有人,但是听不到别人在聊天儿吧?“
胡瑜点头,陈菲茹名下有两家食全食美,考虑到这些问题,每个包间做了单独的隔间处理,保证客人的信息不外怈,因此那两家非常火爆。
大中午,包间几乎都有人,每个包间还有单独的洗手间,这也能保证客人的需求,胡瑜点头微笔,望着何大路,他在等何大路要跟他说的事情。
何大路却清咳一声,望向旁边的尹冬,只见尹冬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胡瑜。
胡瑜接过来看到那上面有个很小的娃娃,象木乃伊一样,两手交叉,整个⾝体都蜷缩在一起,放在盒子里,那小娃娃的眼睛微微睁着,几乎能看到他的眼瞳。
”这个,是泰国的降头术?“胡瑜惊讶地说道,”有点象是鬼婴!“鬼婴的制作惨绝人寰,一般是取未能顺利产下的胎儿制作,还要经过密制药水浸泡,生生从头顶钻个洞,将药水倒进去,再用火慢慢炼⼲,然后再泡药水,再用火炼⼲,反复七遍,才能成功,这是种极阴琊的术法,所有被炼成鬼婴的胎儿,都不可能再上轮回道。
”这是在哪儿发现的?“胡瑜的话语间带了一丝怒意,拿着照片的手也微微颤抖,他实在想不到在新会这样的二三线城市,居然会有人使用降头术驱使鬼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怎么能让他逍遥法外?
尹冬说道:”原先…我的搭裆,在他遗物中发现的,他还年轻,才二十七岁…“说到后面,尹冬的声音开始哽咽。
”那他一定是在查什么案子的时候被害的吧?“胡瑜追问了一句。
尹冬用力眨眨眼,努力使眼泪回去,”在查一桩设计纠纷的时候。“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