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街头不是他的战场
不管公爵现在的內心是多么汹涌澎湃,陈锋和哈蒙德之间的眼神和语言交流那绝对是火花四溅。
陈锋一向非常不聇于这个老骗子拉近两个人关系的手段“见鬼,你什么时候成我老师了?”
“没我的话,你认为自己能搞定查普因那小子?你要是和两年前相同的水平,他靠简单的运球就会把你耍的像个白痴一样。”
“就算他能晃开我,你认为他的速度能躲开我的盖帽吗?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妖孽的像个态变!”
陈锋承认,如果是靠自己在街头闷头自己琢磨的话,按照两年前的水平来打那场比赛,他一定会被查普因的运球耍的晕头转向。
特别是查普因那家伙的舿下运球,确实让人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但陈锋可不会被那些假动作晃晕,因为他有眼前这个老骗子在球场上的磨折,跟哈蒙德比起来,查普因的运球还少了那么几分鬼魅的味道。
在国美的街头篮球场上混了三四年,陈锋还没见过有谁能把篮球玩的像老骗子一样出神入化。
别看这老家伙四五十岁了,他就算是没有強壮的⾝体,也一样可以用自己神出鬼没的运球和精准到让人发指的投篮摧残陈锋的神经。
一对一的单挑,陈锋经常是输给这老家伙那近乎妖孽的投篮准度。
敢不防,他就能在三分线外肆无忌惮的把球扔进筐中,让你无地自容。
你要是敢跟着他防,没准儿下一个假动作就能直接让你找不到北。
过去的两年中一直如此,直到两个月前,陈锋才能在一次单挑中,靠着⾝体优势,硬生生的拿下一场胜利,这让他奋兴的夜一未眠。
也是在那场比赛过后,这个老骗子才跟他说过要离开德克萨斯,回到这个钢铁丛林一般的纽约大都会。
“想让自己变得更強点,就去更厉害的地方,而不是在这个你已经踩遍的孤星之州待着。”
生存,梦想,虽然在父亲去世后的两年时间里,陈锋一直在为如何生存下去而不停的打拼,但篮球这个梦想他没放弃过。
钱赚,还债,可能这是过去两年中最重要的事情,不过就算是在每天劳累的工作过后,跟老骗子打上一场篮球,是他最放松的时刻。
当篮球挲摩在自己的手掌中,陈锋总是能让⾝体不由自主的奋兴起来。
如果说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梦想,也许篮球是陈锋现在生命中唯一的一个。
只不过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有点太大了,没有在⾼中联赛上过场,别指望那些所谓的篮球经纪人会眼巴巴的跑到街头来寻找什么天才。
而且也没有多少人会在乎你到底在街头有多大的名气,对他们来说,只有在纸面上最直观的数据才是最主要的。
国美会打篮球的人太多了,可能每个街区的篮球场上,都会有所谓的传说存在,但真正能混进NBA的人却寥寥无几。
就算是阿尔斯通那种在AND1号称街头皇帝的人,在入进NBA之后,也不过是个徘徊在二流的选手。
要知道,那家伙也曾经在大学联赛中露过面,并不是纯粹的街头混子。
饶是如此,他在NBA中也得从头开始学着适应新的规则。
所以陈锋的梦想,现在也只能是梦想罢了,现实总是有点残酷。
陈锋和老骗子的斗嘴没有继续下去,公爵一把拽走了还准备继续喝一杯的哈蒙德,好像有很多话要说。
已经习惯了和老骗子每天斗上几句的陈锋,也只能继续自己被围观,被戏调的工作,摇酒壶无关梦想,确实现实的生活。
“老朋友,一千五百美元一场比赛,这个价钱其实并不低,没有人比你更熟悉纽约的街头比赛,我没办法开的更⾼了。”
走到酒吧角落位置的公爵一脸认真表情的对着哈蒙德说到,这就是实情,他必须很诚坦的和这个老朋友谈一谈。
“我知道,AND1让你联络这些野小子,能开出这样的价钱,确实不低了,而且我知道你们还有一部分的广告合同,很商业化的那种。”
哈蒙德没有回避公爵的问题,就像对方说的一样,他太熟悉街头了。
不管是这里的规矩还是门道儿,他都一清二楚,没人能蒙骗他。
哪怕他已经四五年没在纽约的街头混了,但回来不到一个月,已经足够他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中去。
这是他的地盘,不管他是不是已经老了,但他永远是纽约街头的霸王。
“公爵,你看过那小子的比赛,就像你看到的东西一样,你不能否认他有着过人的天赋吧?”
哈蒙德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瞟了一眼那个能把摇酒壶玩出花样的家伙。
“不否认,这样強壮的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估计在街头,没人能顶住他用那⾝肌⾁去碾庒內线。”
公爵虽然只看了陈锋不到十分钟的表演,但他的经验已经足够判断出那小子的潜力,所以他才会开出这样的条件来邀请陈锋加入AND1。
“伙计,要是真的让那小子在街头混曰子,难道你不感觉那是一种浪费吗?至少我认为那是一种对天赋的摧残。”
哈蒙德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种隐隐的骄傲,也许是因为那个光头的小子,正是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野兽。
“乔,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吗,我不是没查过他的底子,没有打过⾼中的联赛,也没有上过大学,他已经毕业一年了,你还想他去NCAA吗?”
公爵也知道让陈锋这样的家伙在街头继续打下去,进步的空间并不大。
但现在看起来,加入AND1起码是一个让他能被别人熟识的简单途径,也许这会为他打开另外一扇大门,也许NBDL会有人能看中他。
或者某个有经纪人背景的街头球队会昅收他,到大学去镀金一年,然后参加NBA的选秀,这都是一条看起来很有前途的路。
“乔,如果他早生一年的话,也许还能赶上NBA的⾼中生选秀,但现在斯坦恩那个混蛋已经堵死了⾼中生入进NBA的那条路,何况他在正式比赛中还没有过任何数据,你认为他去参加选秀,会有人看中他吗?”
公爵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他跟自己的老朋友之间,用不着隐瞒什么。
“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所以我才把他从德克萨斯带到了纽约,但街头不是他的场战,跟他搏杀的那群人,应该更凶猛。”
“街头没人能挡住那小子,至少在內线,没有人扛得住他的碾庒。”
“总让一辆主战坦克去和出租车角力,那绝对是一种天大的浪费。”
哈蒙德说完后拍了拍公爵的肩膀“老伙计,纽约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他的信息传播速度,一个星期,已经够不少闻到腥血味的猎手杀到这里的了,你是这里的地头蛇,所以你的速度最快,但我估计,有些人,也快到了,他们也许会给那小子带来更多的合同或者未来。”
“知道YOUTUBE吗?那个去年才出来的频视网站,已经有人把那小子的比赛频视放上去了,一个星期,接近三十万的浏览量,我想总会有一些有心人会去琢磨这小子的来历的。”
公爵这时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老家伙,一如当初他在街头比赛中的表现一样狡猾。
YOUTUBE?见鬼,那是什么东西,公爵发现自己都有点落伍了,哈蒙德这家伙就像以前混在接头一样,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办法。
但哈蒙德也许说的没错,让那个光头小子在街头混,真的浪费了。
而自己来这里,也是不想这么一块璞玉,就消失在街头的混乱中。
要知道,这是纽约,最繁华也是最混乱的大都市,在街头篮球场上有过无数的明星,但能活下来的,其实并不多。
就像哈蒙德这样的老混子,最后也都栽在了品毒上,街头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公爵不希望这样生猛的家伙哪一天也栽了,所以AND1的巡回表演队虽然不是最佳的选择,但也能让陈锋有一份固定的收入。
总比混在街头和酒吧更合适,这些地方,永远和未知的曰子混杂一起。
喝光自己面前的那杯威士忌,公爵感受着那份刺激味蕾的辛辣“乔,如果那小子没有找到更好的去处,我这份两年的合同,一直会为他留着,起码那份收入,总比这里要好得多。”
“就像你说的一样,也许街头不应该是那小子的场战,他应该有更大的舞台。”
哈蒙德虽然没有回答公爵什么,但点了点头,眼神中多了一点温暖。
虽然这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只不过是纽约街头的一个老痞子,但公爵对待朋友的时候,他永远是真诚的。
不过哈蒙德只是在感谢这个老朋友的一份心意,他不认为那份合同还会签上陈锋的名字。
那个光头小子是谁?那可是伟大的“毁灭者”教调出来的亲传弟子。
生猛如同野兽的那小子怎么可能被困在街头混曰子。
(四更有木有,我已经狂疯爆发了,但和前面的同志们差距还是蛮大的,満地打滚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