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姜与子犯谋遣重耳
姜与子犯谋,醉而载之以行。醒,以戈逐子犯,曰:“若无所济,吾食舅氏之⾁,其知餍乎!”舅犯走,且对曰:“若无所济,余未知死所,谁能与豺狼争食?若克有成,公子无亦晋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腥臊,将焉用之?”遂行。
译文
姜氏与子犯商量。把重耳灌醉了,用车送走。重耳酒醒后,拿起一把戈就追打子犯,说:“假如事业不成功,我就是吃了你舅舅的⾁,也不能満足啊!”子犯一边逃一边回答说:“假如事业不成功,我还不知道死在哪里,谁又能与豺狼争着吃我的⾁呢?假如事业成功的话,那么公子不也就有了晋国最柔脆嘉美的食品,都是你爱吃的。我狐偃的⾁腥臊难闻,又怎么吃呢?”于是,他们一行就启程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