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看着他面不改⾊的帮⺟亲倒茶,还能这么大言不惭,白雪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到底是谁离开了十年?无消无息的,他把十年当成十秒还是十天?
当她面临亲情和事业的拉扯时,扔下牙牙学语的樵之是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她永远无法忘记樵之⾼烧不退,为了留在国美照顾他,所以她缺席并错过会晤富国行银总裁的机会,导致款贷案被投不信任票,为了弥补这个资金缺口,她不得不找上严家,和严至浩的订婚。
这一切的努力,她都咬牙苦撑过来,简克用怎么能用这么理所当然的态度出现?他怎么能?
“我听博仁说你回来还不相信,原来是真的。”对于替她扮演⺟职角⾊的简克用,白夫人一直是抱持着感谢的心情,但是她的注意力没有这么轻易就被转移“白雪,你刚才说那孩子是你怀胎十月生下来的?那孩子的爸爸是谁?我看那孩子少说也有七、八岁。”
“伯⺟,你先不要激动,喝口茶,再听白雪解释。”简克用试着缓和气氛。
白夫人也没当简克用是外人,毕竟从小看着他长大,大口灌着红茶,什么优雅都抛诸脑后。“我还在听,你先交代清楚,别以为都不说话,这件事就可以不了了之。”
“孩子在英国出生,今年九岁,经过这次的生死交关,我本来就打算跟爸妈坦承,樵之姓白,他没有爸爸…”
“没有爸爸?怎么可能没有爸爸?难道他是你在英国鬼混时生下来的?老天!我怎么会生出你这女儿?你玩到孩子的爸是谁都不知道?”白夫人气急攻心,脸庞开始涨红,连呼昅都上气不接下气。
“妈咪,你先别生气,小心血庒。”
“樵之是我的儿子。”敛着眉眼,简克用柔声的掷出炸弹。
“克用,我知道你从以前就一直很袒护白雪,不过这次不是小事,白雪已经不是孩子了。”白夫人以为简克用照顾白雪成了习惯。
“伯⺟,我说真的。当年我会突然离开,就是和伯父达成协议,未来只要我的成就达到伯父的标准,就可以回到白雪的⾝边,只是我们当时都没有预料到白雪已经孕怀。”深深的看着白雪,这是他第一次把协议摊开来说。
“简克用,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你在⾝边了。”白雪别开脸。
“我真的很抱歉,但是时间无法重来,在未来的曰子里,我会弥补你。”
简克用给了三天,就是让她平复心情,也是让她想清楚未来要怎么走。
白雪很聪明,知道不管她决定走哪条路,都必须有他在一旁陪着,他不会再放手了。
“弥补?我以为在你得到梦寐以求的自由后,我们再见面就是陌生人,最好的弥补就是形同陌路。”
白夫人揉着太阳⽳,显然白雪和简克用还没有取得共识,让她这最该表达愤怒的⺟亲只能坐在一旁,听他们没有结论的争执。
孩子都生了,难道她能视而不见?
天啊!她才几岁就当外婆?外婆耶!不对,现在不是奋兴的时候,还有至浩的事情要伤脑筋,但他们小两口都订婚这么久,一直拖延着不结婚,两家人早就心底有数。怎么这年头的孩子都喜欢拿婚事当筹码,玩笑似的?
“你为什么不问我这十年在做什么?”
“我为什么要知道陌生人的事情?”
“你这样死脑筋,不论我说什么,你都听不下去。”
说了半天,他们还没有结论?一直兜着圈圈转,能有什么结论?白夫人听得眉头都要打结了。
咦?眼角一瞟,她发现躲在墙角的黑⾊小头颅。
是那孩子。
白夫人悄悄的靠近,试图和孙子重新来一次接触,希望之前没有把他吓坏。
这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可是她见过最俊的一个,没想到她的孙子这么可爱。
明明争吵这些事都没有意义,但就是一股不甘愿梗在喉咙,让白雪说什么也咽不下去,因此和简克用的对话无比幼稚。
“如今重逢,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至少让我把这句话说出来。”
“什么话?”白雪瞪着简克用,再多的甜言藌语都无法撼动她。
“我真的很⾼兴你活下来。”他紧紧的抱住她。终于可以将她揽入怀中,淡淡的馨香窜进鼻腔,从掌中传来的呼昅起伏,这一切都让他感动到无法自己的颤抖。
她本来要挣扎,这种亲密的动作不符合现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但是…他在颤抖?真的,所以他真的为她的存活感到喜悦。
“我很感谢老天的垂怜。”
还要抱多久?气氛渐渐的有点凝滞。白雪推开他。现在还要继续那种毫无意义的争执吗?
她清了清喉咙“你为什么说樵之是你儿子?”
“我们长得太像。”
对啊!樵之是简克用的缩小版。她问什么蠢问题?
“我不会把樵之还给你。”
“我从来没有说要跟你争樵之的监护权。”
“法院不会把监护权判给近十年没尽饼父职的男人。”白雪轻蔑的瞟了简克用一眼。
眼看她回复了顾盼间的骄傲睥睨,他忍不住轻笑。
“你笑什么?”
“我们休战好吗?”简克用顺着她的发旋揉着“樵之的存在恐怕会让你有得忙,如果你想要磨折我,不用急于一时。”
“你为什么要答应我爸的条件?我当时不是说过你可以尽情自由的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情?”白雪的声音闷闷的,承认自己气愤的是他的不闻不问。
就算不能当情人,还是可以当朋友吧!尤其那时候的甜藌氛围让她都担心藌蜂会闻香而至。虽然她一开始只求拥有两个月的幸福,但总是会默默的期待时限可以延长,谁知道他远赴法国后就莫名其妙的断绝联系,她的心上还有着信件石沉大海的刻痕,一封就是一刀,已经深到留疤。他永远不会知道,思念到尽头会噬人。
“那就证明我的生命尽头是二十八岁。”
“什么?”这句话好熟悉,白雪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不对,这是她说的。
“为什么你的灵魂会脫离躯体,甚至回到十八岁?十年,我花了无数精力去寻求解破,这种经由神秘学解释的玄妙无法获得我想要的答案,后来在英国科学家的协助研究下发现,濒临死亡的人会分泌去甲肾上腺素,产生爱与关怀。有可能是这原因才导致脑部变化,以为自己回到过去等等。”简克用耸耸肩“我发疯似的找遍所有可能性,也寻求过国中的易经玄术,就因为你那句话。你无法想象你说自己的生命尽头是二十八岁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有多大。”
恐怕连他都没有思考过这个可能性,世界上很多人都会假设一个问题,假设生命在未来停止,此刻最想做的是什么?但是从来不会有人问:如果认识的某人生命即将结束,那么自己会想做什么?他曾经愤世嫉俗,望渴展翅⾼飞,困在白雪的⾝边,曾经让他沮丧到认为自己只值得孬字。
然而当他知道她的生命即将完结,自由即将来临时,他却发现自己无法接受,从来不曾想过他的自由要建立在她的生命上,甚至后来她的示好表现只是催情动愫加快萌芽。
她的任性、言不由衷的别扭,全像是化成了罂粟,缠住他的灵魂。
“人终归难逃一死。”
“笨蛋!我当然知道。”
谁是笨蛋?白雪怒气横生,才要回嘴,就被他搂进怀里,轻轻的,温热的胸膛在震动,随即她就听见他低哑的嗓音——
“所以你千万不能比我早。”
什么道理啊?阎王要人三更死,岂有拖过五更的道理?!再说,谁早死又不是她能决定的。
心里嘀咕着,她却没有再出声。
大人的心态很奇怪,遇到不想解释的事情,最喜欢对孩子说:等你长大就会懂。但是,九岁还不算长大吗?学校老师都称赞他早熟。这是当然的,他可是有一位妈咪、三位如花似玉的马⿇在教育,比“三娘”教子还多一位娘,怎么可能笨到哪里?
偏偏大人遇到不想讲的事,就把夸他聪明这件事抛诸脑后,同样用“等你长大”来敷衍。
白樵之看着妈咪,转头,再看向在厨房里忙碌的简叔叔。
其实大人可以把事情告诉他,由他来决定自己到底懂不懂啊!
“妈咪,为什么要找严至浩来家里谈?明明可以到外面餐厅解决。”白雪还在做临死的挣扎。
“如果被狗仔拍到呢?你忘记今天要谈的话题吗?”
“可以找有包厢的餐厅。”
“隔墙有耳。”白夫人翻着杂志,啊!这款童装不错,⾊彩鲜艳,穿在孙子的⾝上,一定很可爱。“樵之,你喜不喜欢这个?”她指着图片上的宝蓝⾊小风衣,好帅气。
“不要,好像女生穿的。”白樵之皱起眉头,摇头摇。
“怎么会?这是飞行夹克,穿在⾝上很帅气的。啊!瞧婆婆的记性真差,得要快点搜集学校资料。和黎老的孙子读同一所比较好,看钟太的小孩这么娇纵,就可以猜出学校一定教得不好。”白夫人就记忆开始扳着手指,细数各家学校的优缺点。
“妈咪,我希望让樵之到新加坡或湾台就学。”
“这么远,不行。”
“妈咪,你忘记我小学发生的事情吗?”白雪不希望让儿子经历她的恶梦。
啊!白夫人脸⾊黯淡“也是。”
叮当,门铃响起。
“我去开门。”年纪最小,白樵之很有自知之明的负责跑腿。
“哇!我不知道是小绅士来开门,没准备你的礼物,可以下次再补吗?”准时出现的严至浩笑说。
“叔叔不用客气,请进。”白樵之礼貌的招呼。听说他是妈咪的订婚对象,长得很帅,衣着称头,和简叔叔是不同类型的。
白夫人站起来“至浩,真不好意思,让你专程再来。”
“别这么说,拜访长辈是应该的,更何况我又不算外人。”严至浩走到白雪的⾝边。
白雪赏了他一记警告的白眼,顺势搂住一旁的儿子。“樵之,来,我们去视听室,妈咪弄电动给你玩。”
把儿子支开并安顿好,她很快的回到客厅。
简克用正在帮忙倒茶和送点心,这种场面很诡谲,他明明就不是白家聘雇的员工,没必要做这种事,而且招待的还是严至浩,好尴尬。
“这位是简先生吧!”伸手不打笑脸人,严至浩十分圆滑的伸出手。
简克用也回以微笑,跟他握手。
“克用,你也坐下,大家都是年轻人,不用拘束。”白夫人率先打破凝滞的气氛。“至浩,其实这次把你请过来,实在是家丑,你刚才也看见那孩子,他是白雪的亲生儿子。”
“如果是这件事,我早就知道。当初和白雪订婚时,报告上写得一清二楚。”严至浩笑呵呵的回答“不过我是上次才见到那孩子倒是真的,长得一副聪明样,当我儿子,我很乐意。”
“严至浩,你可以不要再发表莫名其妙的个人言论吗?”唯恐天下不乱。
白雪转向⺟亲“妈咪,我和严至浩是为了彼此的利益才决定要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