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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是双马四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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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这样?心念间,林少宝忍不住打了个灵,鄙视了自己一下,心下不无遗憾道:妈妈的。这小宛要是女孩子就好了,可惜。

  可惜…在小宛精心的服侍下,林少宝穿戴妥当,从那铜镜子里瞧了眼自己,镜中的自己显得神采奕奕,配上那端正的五官以及被阳光晒得微黑的肤,小帅中还透着一丝男人味。

  林少宝双手顺着发鬓抹了一下,一脸臭美地问小宛:“怎么样?爷帅不帅?”小宛眼泛异彩,点了点头,轻笑道:“帅,在小宛眼里,爷是最帅的!”

  小宛跟随林少宝这么长时间,早就理解了“帅。”的含义。瞧着小宛眼的欣赏,林少宝心里微微有些得意。

  但林少宝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那美丽绝伦地美人容颜,心里不由暗叹了一声:唉,你这小家伙说你家爷帅没用啊…要是那美人儿说老子帅,老子少活两年也愿意…

  呃,两年有点多,一年…一年差不多了…步出卧室,那任凝儿与妙妙正坐在客厅内轻声闲聊,窃窃私语间,还发出几声轻笑,林少宝一出来。

  正好瞧着这两个西贝俏公子喜笑颜开的小模样,但林少宝一出来,两西贝俏公子很默契地收声住嘴,恢复了以往的矜持模样,那任凝儿瞧着林少宝道:“喂,你这人怎么这么啰唆啊…这么久才出来,都等着你出来叫早餐呢。”

  靠!还需要老子来亲自伺候你这丫头么?自己就不能叫早餐么?林少宝那张本来还有点神采奕奕的脸蛋瞬时拉了下来。

  任凝儿一瞧林少宝表情难看,不了,娇声道:“喂,我说你这小子有没有良心啊?本公子跟妙妙都饿着肚子等你一起用早餐呢,你还给本公子摆脸色?你当你是谁啊?”

  呃,林少宝听得一愣?感情自己误会了任凝儿的意思,赶紧陪笑道:“公子误会了吧,你这么平易近人,我怎么会不识相嘛…

  我只是昨晚没睡好,脸色难看点而已,还请多担待,多担待…说罢,林少宝赶紧吩咐小宛去叫早餐,末了还很大方的对任凝儿道:“公子,念在你这么体恤我这个做下属的,嘿嘿,这顿我请。”

  任凝儿听得差点没出来,这早餐怎么用也用不了几个铜板,可这小子偏还说得那么豪气,跟请什么大餐似的,够无

  有这个口无遮拦,新奇语言颇多,脸皮极厚,没大没小的林少宝在,这顿早餐倒也其乐融融,就连那一直对他敬而远之的妙妙小姐,也是被他那丰富的语言逗得抿着小嘴偷笑。

  那双妙目瞧他时也不再似前阵子一样躲躲闪闪了。出得客栈,那伙计早已将马车驾到门口,有伙计精心照料,再加上那马儿得到了充分的休息,显得油光水滑,精神气颇足。

  待任凝儿三人上了马车,林少宝向那伙计问明了方向,长鞭一抖,马车直出东大门,沿着宽敞了许多的官道向京城方向而行…林少宝等人并不急着赶路,沿途领略天朝地界的秀美风光、名山大川。

  就这么游山玩水一路缓缓而行,不知不觉,十来天就这么悄然流逝。这天午后,林少宝驾着马车到了一座颇为宏伟的城池,中津府。这中津府三面临海,背靠大陆,属于天朝的海路重。

  是保卫天朝上京的军事、商业重镇,离京城也是不到程。越靠近京城。这天朝地城池地规模是越来越大。人口也相对密集,放眼四望商铺店肆罗列,酒楼茶馆密布。

  商业极其的发达,那街面上更是熙熙攘攘,人如织,当真是繁华异常。一到这繁华异常的地界,林少宝是眼花缭,心里暗暗称奇。

  他根本就想像不到,这城池地规模竟然堪比现代的大都会,不同的是,这里只是少了那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而已。若论城市布局,这中津府的显得要有序得多,规范得多,街道纵横、如棋盘般整齐有序。

  而繁华的程度,那是一点也不亚于现代都市。更令林少宝兴奋不已地是,这里的赌场是开在光天化之下,院青楼更是无比的张扬,那花花绿绿的姑娘们大白天拉客都拉到街面上来了。

  够开放,也够腐败。跟沿途一样,每到一个城市,任凝儿包准是入住最好的客栈,就餐得上味道最好的酒楼。

  这么一路下来,林少宝的私人财产眼看着见少,1000两的贪赃外加他本人地300余两私房,这么花下来,身上的现银已不足。

  不过林少宝是吩咐小宛将账目记得清清楚楚,到了地头就好向任凝儿索债。驾着马车到了中津最好的客栈安顿下来时,跟以往一样,林少宝不失时机的在任凝儿面前喊苦叫穷,顺便再掏俩空兜出来。

  示意身上已经没什么银子了,对于林少宝这不厌其烦地小民意识加市侩的提醒,任凝儿那是黛眉微蹙,小脸儿不,但又不得不很无奈与不耐地再三表示,回头就翻倍还上。

  连的游玩赶路,任凝儿与妙妙没有林少宝那么好的精力与体力,午餐在路上就已用过,任凝儿两人洗漱完就躺上午休。

  精力颇为旺盛,又耐不住寂寞的林少宝哪里经得住外面热闹喧嚣的吸引,招呼了声小宛,带上房门,步出了客栈。夹杂在人中一路闲逛,不知不觉,林少宝与小宛逛到了最为繁华的城市中心区域。

  处于城中区域的街面极其的宽敞,左边路侧开着以吃喝为主的茶肆、酒肆、饭馆之类的,一家连着一家,而右侧路旁则开着绸缎庄以及首饰店、胭脂水粉店、用百货店之类的商铺,间或夹杂着钱庄、当铺。

  那街面上的过往路人也是奇装异服,不但有天朝人服饰,那穿着异族之人的服饰也是不少,人嘈杂,车辆穿梭,间或还有异族人牵着骆驼过往,喧嚣而又热闹。

  林少宝驻足在一家绸缎庄前,他瞧上了一套月白色的长衫,来到天朝这么久,林少宝多少了解这长衫跟自己身上的长袍颇有分别。

  长衫是富贵公子或文人客的最爱,穿在身上也颇显儒雅、斯文,而长袍则普通得多,属于大多数普通人的行头,也是行伍之人的便服。

  林少宝好面子,瞧着任凝儿与那妙妙穿着长衫有着说不出的好看,他自己这么着也要追去一下这天朝人的时尚,自己肚里的墨水虽然不多,冒充下斯文,做做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也是不错。

  抬腿正要迈进绸缎衣庄,这时,那身后的街面突然呼喝连天,杂音连连,似有什么异动。林少宝回过头去,只见街面上人涌,正纷纷朝街边回避。

  透过那慌乱回避的人朝街面瞧去,林少宝瞧到了一辆宽大的四轮马车正缓缓而行,那马车描金绘彩,大得离谱、豪华得离谱。

  就连拉车的马都是两匹,只见那豪华马车车顶打了个旗幡,旗幡上那大大的“北。”字甚为醒目,车驾前后左右护卫着佩有刀的黑袍大汉,正呼喝着驱赶着街面上拥挤的人群,一些面而行的马车车夫见那豪华车驾颇为强势,纷纷靠边避让。

  但人多车多又哪里避让得及,一时之间,街面上显得嘈杂混乱不堪,而与此同时,又有一辆描金绘彩的豪华车驾面而来,车驾前后簇拥着十数名青袍带刀大汉,这车驾一般的豪华,也是双马四轮,但似乎要低调得多,没有任何旗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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