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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小时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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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巴捧起她漂亮的脸蛋儿,仔细看了又看,被胶衣包裹的修长手指在她身体滑动,抚过她被旗袍包裹的房和平坦的小腹。

  “我以前喜欢白种女人的味。”示巴注视着济慈,甩手将娜塔莎扔给了朴正龙:“干她。”那男人咬住娜塔莎的脖子没命地

  接着又去咬她的部、肩膀、大腿和手腕,直到她全身的皮肤失去最后一丝血,她口的起伏停止了,济慈能听到,她的心跳也停止了。朴正龙足了血,兴奋得张开双臂,站起来仰天长啸。

  示巴已经光胶衣,全身赤地坐到上,完美的体像由巧克力雕琢而来,催情的体汗味幽幽飘散,她深黑的长发披散在背上,一双长腿叠着,向济慈问道:“现在告诉我,那个半成品怎么样?”

  “和过去的他一模一样,”“我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答案。”“我也没想到。”“你认为他其实拥有前世的记忆吗?”

  “不。”济慈慎重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但他和以前一样,冷静,凶狠,残忍,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他是天生的掠食者,只需要一点打磨,就会再次变成那个暴君。”

  “…这就是命运。乌鸦呢?”“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疯狂了。”朴正龙多了,兴奋过度地摇头晃脑,他向示巴扑过来,舌头都捋不直一般说着话:“母狗我要你。”

  “等一下。”示巴冷冷道。朴正龙却根本不管,伸手就往她腿间。济慈站起来呵斥道:“大君让你等一下。”朴正龙突然发狠,出獠牙面对他:“老头你想死啊?!”

  他们两个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示巴已经一耳光扇到朴正龙的帅脸上,他的皮肤爆开,肌组织飞溅,血雾而出,他被打得飞出去撞到墙上,然后落到墙角一动不动了,这一下动静极大,那黑人少女的声音立刻从门外传来。

  她询问道:“大君,需要奴才进来吗?”她问的是大君,济慈便默不作声,示巴说道:“进来。”

  黑人少女走进房间,低眉顺眼,不敢到处瞧。示巴吩咐:“把两只血畜拉出去处理了,还有,送朴正龙去治疗。”等少女把事情办完,示巴已经披上了一件丝绸睡袍,她站在舷窗边看向黑色的大海。

  但其实什么也看不见,玻璃上,漆黑背景中只映出她美丽的容颜。“约翰。”“我在。”“他不是我杀的,你相信吗?”济慈犹豫了一秒,回答道:“相信。”“所以你也怀疑过?”“我不喜欢先入为主。”

  示巴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平静地说道:“1944年,他在新罕布什尔规划西方世界未来五十年的货币体系,在他设计的那个未来里没有我的位置,但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1956年,他借苏联的手我们退出埃及,我把苏伊士运河让出来,我还是什么都没说。1974年,我用自己的钱让黄金涨到每盎司197美元,他抓住我的脖子,说要把我的头拎下来,呵,因为我差点让美国的经济崩溃。”

  示巴摇摇头:“你们都认为我恨他,但你们错了。你们这样想是因为你们见过的太少。你以为他对我做的只有这些吗?不,在我还是人类的时候,是他杀了我的亲生父亲,在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永远,永远无法反抗他…”济慈等她继续说。

  她却看着济慈问道:“约翰,你开始写诗了吗?”“没有。我变成血族的那一天开始,就什么也写不出来了。”

  六百公里外,海拔一万米的空中,楚曦向伊芙琳问道:“Imetaladyinthemeads,Fullbeautiful-afaeryschild,”伊芙琳接着念道:“Herhairwaslong,herfootwaslight,Andhereyeswerewild。没错。

  就是写这首诗的那个济慈,我还以为你不知道世界上有这号人物呢。”“他!他现在在干什么?!”“他在妖女的山里“无情的妖女,已把你作了俘囚!””

  ***人物受限于自己的认知和立场,只能说出他能说出的话。人物的语言不暗含作者观点。这次征文主题是青春,世界上没有浮在天上的青春,人的青春总是某一块土地上的某一个时代的青春。所以我写时代,让青春落地,即便我写得很魔幻。

  即便我写的就是个文,但是对于时代本身,我不站队、不评价,因为我认为我那一点点有限的认知,不足以评价复杂的世界。

  ***程子晴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回到了贵,她想起自己住在花果园小区里,有个男的问她会不会跳舞,可以介绍她去当网红,有传媒公司包吃住。

  那段时间她每晚都做噩梦,总觉得那些巨大的住宅楼是蚁,窗户密密麻麻的,又像牢笼,会把她永远困在里面。

  接下来发生的就像一场梦,在梦里她住上了五星级豪华酒店的大套房,开上了玛莎拉蒂跑车,又变成了美国人,还遇见了楚曦,然后她醒了,她还是她,她仍然没能离开这里。

  “程子晴!你起来了吗?”走进客厅就看到那个大男孩,和楚曦不同,他笑起来很明亮,不过楚曦爱笑吗?她也不知道。“我把早饭做好了。”他说:“你洗漱完就来吃吧。”“嗯。”她看了他一眼。

  他长得真帅,身高有一米八五吧,肩膀宽阔,腿很长,有着柔和的下巴轮廓,但五官却很坚毅,他总是很阳光,笑起来就出整洁的牙齿。

  吃完早饭她坐在窗户边发呆,武汉比贵州平多了,从窗户看出去能看到下面的联排别墅、公路边的胡泊、和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农田。

  她的同龄人都在做些什么呢?她想起了楚曦,如果没有遇见他的话,他现在应该在上大学吧?但自己没有大学可上,也不爱看抖音,这里没有书,只有一台十多年前的老电脑,她只能看着远处的蓝天白云,发呆。

  “程子晴。”他走到她身边,她抬起头看他,然后说:“胡小飞,我们可以出去走走吗?”“好啊。”他们沿着胡泊边的公路走,太阳越升越高,阳光变得有些晃眼,湖面也波光粼粼的。程子晴问:“阳光会让你不舒服吗?”“不会,我是纯血。”“什么是纯血?”“我的父母都是血族。”“原来是这样。”

  “我们纯血的各种抗都要高一些,我妈妈就很怕阳光,她总爱晚上去超市。”“喔。”程子晴点点头,问道:“你会老吗?”“会,但是会慢一点。”

  “你多少岁?”男孩笑笑,有些害羞地说:“我二十二。”“你看起来二十岁。”程子晴又问:“你父母呢?”

  “我爸爸从来不告诉我他多少岁,我小时候问他,他总能编出各种故事转移话题,后来我就不问他了。”他说着就笑起来,似乎回想起快乐的家庭时光。

  他又说:“我妈妈四十八岁,看起来…三十岁…差不多吧,三十岁的人看起来其实也很年轻,你知不知道晓彤也有三十岁了?”“你妈妈肯定很漂亮,真想见一见你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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