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哲理內涵什么
其实根本搞不懂影片整体框架,但这些都不重要“你们只需要完成剧本的场景,按照我的要求完成各自的戏份,就可以离开这座地狱了。”长达一百天的训练运动量虽然与专业级无法比。
但对于这些演员来说,无异于一种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老虎…”杜克向老虎·陈歪了下头,后者走到基努·里维斯和劳伦斯·菲什伯恩面前。
最后一次待动作套路,他则离开道场,来到了摄影机后面。这场戏坐在这里掌镜的是袁和平,专业的事情自然由专业人士负责完成。
由于这几个月里有了足够的沟通,杜克对袁和平点点头,直接走到了另一边的监视器后面,袁和平通知了助理后,场记很快喊了开始。
港式的武打片,制作完成后非常花哨漂亮,不说符不符合人体力学原理,总之相当吸引人眼球,只是拍摄绝对算不上好看,在老虎·陈的指引下,基努·里维斯和劳伦斯·菲什伯恩的打斗就像在放慢动作,而且两人如同杜克预计的一样。
连功夫的皮都没有学到,打起来软绵绵的没有力气,看起来相当虚,不过,这恰好符合虚拟世界的设定,而且杜克想要的就是花架子,反正是科幻片,观众再傻也不会以为功夫真能飞来飞去。
不仅仅是这样,港式动作戏的拍摄,因为动作过于繁复和花哨,镜头比之好莱坞的莽汉式打斗要短得多,往往拍摄十几秒甚至几秒的时间,袁和平就会喊停,然后让老虎·陈纠正两位主演的动作。
杜克坐在监视器后面,只是掌控片场的大局,动作戏完全交给了袁和平掌镜。这可以说是他最大的优点之一,虽然多活一世未必比这个世界上真正的精英更加优秀,不过心理的成度却不可同而语,他知道自己在电影方面有天赋有积累,却同样不是全才,或许让袁和平制作一部完整的电影,甚至都比不上他原创一部。
但放在这种港式打斗的拍摄上,对方无疑比他更加优秀。坐在这里,杜克既是在看,也是在学习,他身上本就打着深深的好莱坞烙印,天然就拥有好莱坞兼容并蓄的那一面。
学习收别人的长处为自己所用,这是任何一个成功的导演都在不断做的事情,当然,杜克将来不会使用这些港式的拍摄方法,而且他也不会制作纯粹的功夫类影片。
第一天拍摄的只是设计好套路的地面动作,到第二天的时候,吊钢丝的场景大量出现,尽管基努·里维斯和劳伦斯·菲什伯恩也经过了一定的训练,但除非是有正面或者侧面脸部特写的必要镜头,杜克都强制要求使用专业替身。
影片的拍摄期只有两个半月,如果替身出现意外,还有特技替身可以替换,一旦主要演员受伤,那这部分戏就要中断了。剧组每拖延一天,消耗掉的都是资金。
两天的拍摄时间观察下来,杜克不得不承认,港式制作在拍摄类似尼奥和墨菲斯手这样的场景时,确实有独到之处。
甚至明显领先了动作方式套路化和简单化的好莱坞一个等量级,港式动作片世纪之能在好莱坞乃至整个北美风行一时也不是侥幸,只是好莱坞把他们当成了外来者。
他们也把自己当成了外来者,种种原因造成了风行的时间太过短暂,或许用过把瘾就死形容功夫片未来在北美的处境会非常合适。
未来的好莱坞动作场景有很多功夫的影子,却根本不再是功夫,从蝙蝠侠简单暴的打斗,到美国队长凌厉迅捷的攻击,都是好莱坞取功夫特技的皮,又结合其他搏击方式后的创新。
港片妄想进军好莱坞的幻想,也很快就彻底破灭。别说是现在的杰克·陈、杰特·李以及袁和平等人。
就算是布鲁斯·李在最辉煌的年代,也没有将功夫片打造成北美市场的主。这是一个极其排外的媒体市场,只要稍稍研究下。
就不难发现,北美的院线对全世界其他地区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影片绝缘,港片进军北美市场,也就仅仅是幻想而已。港片的没落无法避免。
而且也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集团能够拯救的,扔掉电影以外的原因,从《侏罗纪公园》登陆那座城市起,港片已经在向完蛋靠近了,等今年的大船冲向世界,港片只有一条路可走…北上!
可笑的是,那座城市的灿们,根本分不清形势,北边不需要他们,他们却必须要北边。别说是电影业了,如果没有北边的支持,那座城市的其他行业很快也会崩溃。
其中,他们的电影业中就存在大量分不清形势的人,根本不懂得外部每天都在进步,只知道守着自己手中那点可怜的东西,原地踏步不思进取。
比如《黑客帝国》的训练和拍摄中,杜克不止一次听到有人用普通话交流…要把箱底的东西都留着…留着不外漏有用吗?完全没有用!因为好莱坞的人根本不需要搞懂功夫那些深奥复杂的地方,他们只需要最外在的皮,说句更为直接的话。
那就是如何让拍摄出来的打斗更加轻灵迅捷漂亮!这些根本不需要理解功夫到底是什么。现在的港式动作指导团队。
在这方面比好莱坞的动作指导们拥有碾式的优势,如果他们肯积极求变,结合北美观众的实际需求,收其他动作搏击的长处。
在功夫没有引发审美疲劳前,设计出更加适合世界市场的动作套路,未尝不能在好莱坞的动作指导市场上抢到极大的一块蛋糕!在好莱坞,确实存在各种歧视,却有一样东西能把歧视下去,那就是利益!
只要能带来利益,好莱坞可以把黑人当上帝!这对杜克来说,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但袁和平明显不想改变。
不过杜克也没有提醒的意思,双方间本来就只是单纯的商业合作,除此之外也不会再有其他的关系。如果这个团队来自北边,说不定他会提醒一下,但来自那座城市,还是算了吧。
好莱坞就是商业圈的缩影,能适应的人,可以留下,不能适应的人,自然而然就会被淘汰。每到文戏的时候,杜克就会接管拍摄的控制权。“劳伦斯!”他坐在摄像机后面,对刚刚试拍完毕的黑人说道:“你的表情不对!
你是尼奥的引路者,坚信他就是救世主。所以,你引领他认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时,要表现的…”稍稍想了下,杜克找到合适的措辞“要更加像是一个神!”哲理思考内涵什么的。
那是观众和评论家应该关注的事情,在杜克的认知中,影片的先知就是一大神,而墨菲斯就是一小神…
“我明白!”劳伦斯·菲什伯恩闭眼想了下,说道:“我想我找到状态了!”与《芝加哥》完全不同,这部影片的拍摄中,杜克对演员演技的要求并不高,首先就是要保持酷,从演员到服装再到场景设计,一定要酷的掉渣。
再次要切合影片的内容,适时的展示一点神秘主义,但不能真的变成彻头彻尾的神片,这毕竟是一部标准的商业电影,哲理内涵什么的,稍稍碰触一点就可以了。
“你认为我能打倒你,是比你更快更强壮?肌更加发达?”镜头中的劳伦斯·菲什伯恩虽然没有风衣魔镜,但神的作态依然可以用酷到掉渣来形容“尼奥,你在这里需要呼吸吗?”
“Cut!”伴随着杜克的喊声,这一文戏的镜头宣告通过,而武道场的戏也就此结束,尽管这里展示的是功夫,武道场却更像是式建筑,本来杜克曾经考虑过纯正的中式建筑,但在罗宾·格兰德和布景师提醒后,就主动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