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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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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其实是一个代号。是一个曾经令我魂牵梦绕的女人…之代称,虽然事实上,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她的真名究竟为何,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此生此世。

  她都是我心中独一无二的…玫瑰。第一枝,邂逅。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都说人老多忆旧,虽然明明才刚刚迈入三十岁关口,但无疑,我的心已经老了。

  当年的我,还不是这样,那时候,我在一所理工大学读书,周围理所当然地僧多少,而那,也无非是一些史前遗留生物,被众僧统称为恐龙。

  大三那年某,我非常侥幸地在地的贫僧和几头史前生物之间,发现了一枝冷的玫瑰。为什么我要说“一枝”而不说“一朵”呢?因为“一朵”很可能无法让人联想到,玫瑰那带刺的茎部。

  而那个偏偏又是重点中的重点,她很美,这是任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她美得令人不自觉地敬而远之,却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

  正是三四月间的梅雨季节。天空阴沉如死,细雨连绵不绝,到处冷冰冰淋淋,是那种令人极度讨厌却又无可奈何的鬼天气,她打着一把暗红色的伞,在风冷雨中,不紧不慢地面而来。

  那是通往食堂的大路,时间是正午十二点。因为天气关系,路上的行人比平少,但仍然相当可观。

  只是,人在她的周围有意无意地分开,为她留出了一片特殊的移动空间。仿如结界。我当时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就是那结界之外尚算人间,结界之内,大概就属于另一个时空了,她的存在就有这么特异,而所有特异的焦点,则在于她苍白纯美的容颜之中,那两瓣玫瑰

  骤见这玫瑰红的瞬间,我竟然有种天地为之变,虹光隔空而来的错觉,就连绵绵不绝的冷雨,此时此刻,都可以算是一种浪漫。这诡异的,明确无误地击中了我的死。自然,任何人都可以抹上玫瑰彩。

  但能令我震撼到如斯田地的,再未见过,那种触目惊心而又天衣无的奇特效果,可以说唯她独有。

  我甚至一意认定,那根本就不是膏的颜色,当然,我也没料到,背后会有那么残酷的理由。因为她的是如许的特别,如许的令我痴难舍,自此之后,我很自然地为她取了一个代号,而那就是…玫瑰。

  第二枝,蹉跎。一见痴情,在一所僧的理工大学,可以说很容易发生,也可以说很难发生。说难,是因为可供选择的雌太少,质素又劣。

  说易,是因为只要让你遇见一个稍为过得去的女人,你就会忍不住情泛滥。不知道春天算不算男人的发情期,反正,每次见到校园内那为数不多的一双双一对对,我都有种反胃的呕心,尤其当那雌丑恶到某一个程度。

  她们所做出的每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甚至都能让我当场窒息。如果说男人都是视觉系,我大概可以算是男人中的男人,但相对地,我明显不属于行动派。

  一次偶遇就让我永生难忘,代号玫瑰的那位美人,之后在路上又见了几次,不过每一次我都只是再度惊讶于她的明,她的气场,与及她玫瑰,而丝毫没有想过要做出任何实质的行动。

  为什么?潇洒点的说法,可以说我不想唐突佳人,不忍亵渎心中的女神,宁愿远远欣赏,也不肯失礼美人。猥琐点的说法,可以说我有心无胆,或者根本就是毫无自信,觉得自己高攀不起,与其自讨没趣,自取其辱,不如做个唯读闲人。

  所谓唯读闲人,就是在论坛上明明看见自己心折的贴,却只是暗暗佩服而从来不肯留下一句衷心赞美的那种万年潜水员。

  很坦白地说,本质上我也是那种人,所以我完全能够明白那种人的心态,与及随之而来的悲哀。一件值得做的事,不会因为那后果如何而影响事件本身的价值。

  何等简单的道理!但当年的我却完全不明白。如果不是因为另一次的偶然,我想,我绝对会后悔一生。第三枝,神迹。

  去秋来,时光在彷徨中瞬息消逝,很快来到了大四的秋天,而我,依然是一个处男。大概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会有犯傻的时候,那年秋天,我莫名其妙地渴望破处,甚至不惜召。于是。

  在十月的某一个周末,我去了江边的酒吧街。“援助际”这种事,当时在东洋彼岸早已经是常见到不值得惊讶的社会现象,但在天朝,据说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

  其实这种事由来已久,全世界都有,不见得是东洋人的专利,差别只在于程度而已,当然,人家是以女高中生为主力,天朝是以女大学生为主力。

  正好,我身处的是一个大学群立的城市。江湖传闻,酒吧街有很多自称大学生的女孩在夜店徘徊,等人上钓,价钱由几百至几千甚至过万都有。

  而且几乎每个人都能出示一张看上去实感十足的学生证,但其中九成以上,显然并不是真正的女大学生,不过年轻美丽这一点。

  则是肯定的。理所当然地,有很多男人抱着不妨一试的寻宝心态来此猎,而那一晚,我正好顶不住体内那股原始的望,一时冲动…或者也可以说,经过长期的反复考虑,终于下定决心,一鼓作气…加入了夜猎的狼群。

  总之,那晚我在江边无数夜店之中随意拣选了一间,然后,随意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大约五分钟之后,我看见了玫瑰,那一瞬间,有生以来第一次,我见证了神迹。第四枝,星尘。

  我尽量以脑部最为纯洁的回路去思考,玫瑰出现在这里的理由。和朋友一起来玩?但她明明在吧台独坐,身边不像有人,在等人?但为什么她完全不看门口,只是默默发呆?还有那一身全黑的裙装,简直就像是一个堕落的天使。

  最恐怖的是,她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灯光之下,仍然能够维持那股独特的气场。我心中忐忑,一时间,各种奇奇怪怪的念头在脑中此起彼落。

  开始有男人过去调戏她。看他们谈话的姿势手形,似乎在议价。男人试图伸手搭她的肩头,被她挡开了。男人撤退。

  这过程中,有一团火正在我的心间不断燃烧,越烧越旺。我一口干了整瓶啤酒,豁然起身,抢在下一个男人之前,坐到她身边。

  “多少?”我铁青着脸,单刀直入。代号玫瑰的女子侧着头看了看我,似乎有一瞬间目光飘移,而后再度聚焦,在我脸上凝视了五六秒,最后她回过头,望着面前的酒杯默不作声。

  “多少?”我加重语气,音量却莫名其妙地降了几度,那玫瑰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来更加妖异,在我灼热的目光注视下,她双微分,似要说句什么,却最终抿紧了,然后,她张开了手。

  “五百?”我拿出钱包,一副就要当场掏钱的气势,她摇摇头,五指成拳,再打开。“五千?”我咬着牙,出银行卡,她幽幽叹了口气。终于说了一句:“我认得你。”那声线,仿佛千回百转的柔丝,缕缕寸断,带着一种凄凉寂寞的音调。第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我紧张得几乎不过气,好不容易才还了一句:“我也认得你。”

  她默然回首,眼中似有星光闪动,然而,那星光之上,却蒙了一片若有若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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