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打开马厩之门
此时不活动,倒有些发寒,在叶府找了一身轻便的衣裳换上,这才跟着韩青去见朱小言。韩青领着韩漠在叶府转悠了大半天,穿堂过远,这才到了一处大院子外,尚未进去。
就听到里面传来阵阵马嘶声。“是马房?”韩漠立刻释然。朱小言爱马如命,进了城内,第一个找到的地方,就是叶府的马房。
叶家是渤州郡最大的家族,穷极奢华,自然也会搜集各类宝马,而且他们私下里本就和魏国不干不净,暗中从事过马匹易,想来马房中有不少上等好马。
想到这里,韩漠心中兴奋起来,自己如今最缺的,就是一匹上等好马,每次看到朱小言和他那匹云电,韩漠还真觉得自己有些羡慕。
叶府的马房比起韩家的马房,那是要大了几倍,一列一列的马厩,看起来比许多富人家的房子还要奢华,玉柱琉璃瓦。
甚至还有几处小亭子,看起来不像马房,倒像人住的地方。韩漠远远就看到了朱小言的身影,此时正领着沉沉非和韩必图,在各处马厩转悠着,梁绾却是暂且带领着风骑,并不在这里。
韩必图见到韩漠进来,急忙扯了扯沈非的衣裳,更是轻声道:“朱统领,五少爷来了!”尔后对着韩漠这边恭敬行礼。韩漠笑着摆手道:“罢了,几位这次都辛苦了,回头再赏弟兄们。”
他四周看了看,马房共有七八处马厩,骏马如云,倒有上百匹,大都是高大健壮,膘肥腿长,只瞧一眼,即使不懂马,也知道无一凡品。“五少爷,这些宝贝,你可还满意?”
朱小言望着四周的骏马,眼中泛着光,对于向来冷漠的他来说,能出这种兴奋的神色,实在难得。
韩漠背负双手,走到一处马厩边,里面有七八匹骏马,打着响鼻,非但膘肥腿长,就从外貌看起来,也比普通的马匹气宇轩昂许多。
“这里的马,大都来自魏国。”朱小言在旁道:“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有庆国马,还有几匹是南风的。每一匹,都不比风骑的差。”韩漠点头道:“这个是自然,叶家既然有心养马,以他们的自以为是的性格,不是上等好马,进不了这个马房。”
朱小言问道:“五少爷,这匹骏马,你准备如何处理?”韩漠笑眯眯地道:“有好处不拿。那实在对不起自己。这些马匹,都归我们风骑所有了。”转头向沈非二人道:“你们二个看上哪匹马,就自己牵走,这些马,可比咱们之前的魏马要强许多。”顿了顿,又道:“记得帮梁绾也选上一匹!”
沈非二人大喜过望,躬身谢过,喜滋滋地各自去挑选马匹。实际上所谓的“挑选”也不过是找一匹自己看得顺眼的,这里面每一匹马牵出去,那都是上等宝马。
“韩青,你自己也去选一匹吧。”韩漠笑了笑,等韩青兴高采烈去选马,才向朱小言道:“小朱,接下来,你也该为我挑选一批了。”
朱小言瞥了韩漠一眼,道:“五少爷,真要选一匹马,那是要看你和它是不是对眼。这马也是有灵的,你看上它,它看上你,那才好相处。”
韩漠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道:“你倒是说说,我如何才知道它是否看上了我?”“很简单,你去摸它的鬃,如果它不反抗,那就是与你有缘了。”朱小言缓缓道。
“有一套!”韩漠呵呵笑道,随即摇头道:“小朱啊,我听说有些烈马,若是骑士不能驯服,就不能骑乘,那又如何解释?难道那类烈马就看不上人?”
朱小言正道:“马如人,人有烈必忠诚,马有烈势必忠贞,那些烈马,子烈,傲气盛,是不愿意成为人的下之驹,所以只要有人接近。
就会爆烈无比,没有驯马的本事,那是难以驯服,更难以让它成为忠贞之驹的。”韩漠沉着,若有所思,半晌过后,才问道:“小朱,你看马的眼力,是我不能企及的。
既然要选马,自然要选一匹既忠贞又厉害的骏马,即使烈,我想我还是愿意为了得到它的忠贞去驯服它。你且帮我看看,哪匹马值得我去驯服?”朱小言眼中出满意的光,似乎对韩漠的知难而上很赞赏,转身道:“你随我来!”
韩漠知道他是要带自己去看好马,二人并肩而行,走到一处马厩前,朱小言指着马厩里的马匹道:“五少爷,这两匹马,你喜欢哪一匹?”这出马厩比其它马厩要大出许多,宽敞明亮。
但是里面却只有两匹骏马,而且这两匹骏马也大是不同。居中站立的,是一匹纯白的高头大马,气势不凡,身上的发如同白雪一般,光滑无比。
那鬃也是整齐的很,四蹄有力,体型健壮,站在马厩中央,如同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将军一般。
另一匹马却是一场特别,静静地俯卧在角落处,闭目养神,虽然看起来也颇健壮,但发呈灰褐色,只从颜色上看,就比白马差了观赏,而且它的发也异常的其它,其它骏马或许都不如白马发的光滑油亮。
但也都是齐刷刷的整齐不已,但是这匹灰马的发却都是卷曲着,如同烫过一般,杂乱不堪,似乎已经太久没有经过刷洗梳理,看上却很是邋遢。只从外表看,白马如同雍容华贵的佳公子。
而灰马却如同一个冷漠的乞丐,这样两匹马同出一处,倒是奇特的很。“这是纯种的腾霜白,身躯壮,四肢结实有力,头大额宽,廓深长,耐劳,不畏寒冷,速度奇快,即使是在森林高原甚至是湖泊,亦能穿梭如电。”
朱小言正道:“此马产自魏国,但是就算是魏国,恐怕这样的骏马也不会超过屋匹,乃是世间难得的宝马!”
“腾霜白?”韩漠颇有些兴奋,点头道:“这名字雅致,马也是好马!”指了指角落那匹很不起眼的马匹道:“那又是什么马?”朱小言眼中泛着光,一字一句道:“那是绝影!”***
韩漠赞道:“这名字倒是很拉风。”他自然不会以貌取马,既然绝影能与腾霜白同居一室,它外表虽然看起来很邋遢,但是想必也是不凡之物,否则也加也不会让这两匹宝马共存与这样一出宽阔的马厩之中。
“他是杂种马!”朱小言淡淡道。韩漠呵呵笑道,不以为意道:“杂种纯种,有本事就是好马,何必在乎出身。”朱小言愣了一下。
在这个注重出身的时代里,特别是在燕国这个注重血统的国度里,韩漠能说这样的话,倒是让他颇有些意外。微一沉,朱小言才道:“按照传说,绝影又叫光骢,是龙马与老虎的杂生…”
韩漠额头冒出冷汗,只以为人类搞男女关系,原来禽兽也有这个爱好,而且还能跨越种族的界限,那龙马竟然能和老虎搞在一起,真是让人惊叹。朱小言顿了顿。
忽然问道:“五少爷,你可知道曹在宛城时的坐骑?”“曹?”韩漠一愣,不知道朱小言此时为何会提起曹,不由看着他,问道:“绝影与曹有何关系?”
“曹有数匹骏马,其中就有一匹绝影,当年他征讨黄巾军之时,就时常骑绝影。”朱小言平静地道:“宛城征张绣,张绣投降,曹占了张绣的婶母,张绣愤而兵变。
那一夜,大将典韦壮烈而死,传至今,人人都是敬慕典韦忠勇,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曹能逃过那一劫,绝影亦是功不可没。”
韩漠自然之道那段故事。当年曹大军征宛城,张绣出战不敌而降,曹入城之后,误听侄子曹安民的怂恿,掳占张绣的婶母邹氏。
张绣知道后,大怒,但害怕典韦的勇猛,于是亦从贾诩的计谋,命令胡车儿盗取了典韦的双戟,夜袭曹营,典韦战死,曹大败而逃,张绣更是刺死了邹氏。
这是曹的奇大辱,能逃得性命,亦是曹的幸事。朱小言道:“曹当所骑,便是绝影。
在宛城将士的追杀下,绝影身中数箭,皆是要害,却依然负着曹渡过了清水河,最终被中马眼,这才毙命,死的与典韦一般壮烈。曹逃脱后,不但祭奠了典韦,就连绝影也祭奠过!”
韩漠愣住,他倒不知道当年还有这样一桩奇事,不由将目光投向了那毫不起眼的绝影。“这匹绝影,与曹之骑同出一种。”朱小言解释道:“此马体格结实,外貌壮,能耐寒耐热,行千里不费吹灰之力,能在森林高原甚至是沙漠穿梭,适应各样气候。这两匹宝马都不惧虎狼,勇悍无比,不过腾霜白必须上等马料喂养。
而且绝不能受饥,一旦饥饿,腾霜白气力大减,精力衰弱,能力更是大减,而绝影食粮便可,并不挑食,饿上两三,却依旧能够坚忍不拔,不影响它的耐力和速度,它情安静,并不喜热闹,而大多数的骏马亦不愿与它为伍。”
“英雄落寞啊!”韩漠对这绝影大生好感。“最为重要的是,绝影天忠贞,更有一桩奇特天,无论去往何处,它都会与主人共进退,即使主人战死,它亦会护着主人,将主人尸体带回故里!”
朱小言叹道:“它是马中的义士!”韩漠听的热血沸腾,望着绝影,也不知为何,那绝影此时已经张开眼睛,一对深邃的眸子也望着韩漠,一人一马,相互对视。
“我要它了!”韩漠终于道,这样难得的神马若是不能成为自己的战马,那还真是要遭天谴。朱小言淡淡道:“若要真正得到它,可是要驯服它的!”韩漠再不多言,打开马厩之门,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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