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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摇曳生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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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配合着萧桐奋勇的再次冲击发出长长的娇。可惜,这次被充的刹那身体里传来一阵滚烫的跳动,萧桐伸臂紧紧搂住了她,喉咙里压抑的叫出了声。可依感到了身体里热的蔓延,一下涌出泪水,手脚并用的住萧桐的身体。

  这时候,她才想起了两个人早就练得纯的接吻,寻找着他的嘴。亲吻中,萧桐好像慢慢缓过了神儿,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摸到可依的背后去解文的搭扣。

  之前可依只让他把手伸进去摸过,从来不让解开,见他忙活得头是汗,逗得咯咯直笑的同时背手欠身。一下,那美丽的蕾丝织物松了,底下一阵神秘的轻摇漫涌。

  萧桐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颤抖的手指像打开潘多拉的盒子,轻轻的推上去,光华映亮了他的脸,宛若神迹的呈现。

  可依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像百合一样绽放,不自觉的起了,好像被一种魔力牵引。下一瞬又被一双大手从肋下面托举进而掌握。幼的蓓蕾被没轻没重的,有点疼。

  快美的电击中了心脏,腔里刹那燃起熊熊的望之火,让她只想更彻底的奉献,后来有一次,可依骄傲的欣赏着萧桐爱不释手的顾此失彼时,问他对她们的评价。

  萧桐憋了半天来了句:“又大又可爱!”很快,萧桐就又急切的进入了她,双手再也不肯松开手的腻娇弹,舌头在樱与蓓蕾之间越来越放无忌。

  初尝美妙滋味的两具青春的身体便像了缰的野狗,没了宰制。可依觉得自己失去了重量,仿佛重生一般。

  又又烫,又粘又,浑身都是刚刚离开母亲时粘稠的羊水。萧桐也是大汗淋漓,不但越来越硬,坚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终于,在他第四次不知疲倦的冲进可依身体,没命的耕耘了不知多久的时候,每刺必叫的可依忽然没了声音。萧桐心里一慌,不迟疑。

  “别停!”可依的声音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双臂搂住他的力气惊人的大。萧桐连忙奋勇,只觉得自己的兄弟被那个水淋淋的小嘴一阵剧烈的收缩裹,好像要把他连人带家伙一并进去一样。

  要命的快美一下越过了警戒线,知道坚持不住,不退反进,赶紧奋力猛冲。“嗷”的一声,可依像一只小母狼一样长长的叫起来。

  她觉得全身的体都被空了,身体好像坏掉的提线木偶,完全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那被剧烈刨刮得止不住的痉挛深处一股热涌而出,正遇上萧桐冲进来,顿时被劈头盖脸畅快淋漓的浇得一灵,了个一塌糊涂。

  可依抖了好久才回了魂儿,立马叫起来“啊哈哈…我高了,我被你…高了,你真你这头西北野驴,哈哈!”

  抱着萧桐的头一通狂吻。第一次做就达到,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后来听陈归雁跟她讲解才知道,很多女人都不知道高为何物。

  而她第一次就得到了,不为自己那次放纵的筹谋深感幸运,那天他们从下午疯到凌晨,筋疲力尽才相拥睡去,第二天的课都没去上。最终,可依还是没逃脱洗单的命运,那上面可真叫劣迹斑斑。

  “一条单要不要洗都无法计划准备,何况是一场恋爱,一段婚姻,一世人生?可笑就是有人宁可用一句承诺一纸婚书骗自己一辈子,置身其中的时候忙着一条条的比对算计,到头来连高都错过了。”

  跟萧桐分手后,可依回望这场自己彻底投身其中的绵,不发出这样的感慨,那四年的时光里,她爱得酣畅,醉得彻底,相聚从来尽兴,分别即可忘却。

  连成为女人的过程都是如此的完美,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因此,对未来的生活和爱情,她是怀信心的。相信自己可以从容完美的应对任何人,任何事,任何一段感情。

  直到她遇到了陈志南。萧桐离京的时候,程归雁已经入主秦府。可依明白这间屋子应该就是自己出嫁前的娘家了,于是,仅仅用了一个月就利落的让曾经的单身宿舍变成了北京女子公寓。

  从前的铁栅栏门换成了厚重考究的防盗门。室内铺了地板,贴了墙纸,换了窗帘,改装了灯饰,置办了一套胡桃的北欧简约风家具。

  没丢掉的只有从前的主人们留下的书,它们被分门别类的归拢到两个直抵屋顶的大书架里,把屋子隔成了书房和卧室两个房间。

  这次的改天换地充分体现了秦爷的霸气与品味。如果不是边的妆台上还能嗅到些女儿的脂粉香,你会误以为走进了一个精品男人的书房。

  不必说宽大的书桌,真皮的沙发,低调的酒柜,就连品的颜色都是忧郁的深蓝和谦和的浅灰。一次,罗翰想在这里过夜,可依愣是没让。

  在她的心里,那张大的另一边应该睡着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志南,要知道一个处级公务员要在三环内安置下半张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可依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想,好像在替他守着未来的领地。已是午后,秦可依挽着程归雁的胳膊走在校区落秋意的梧桐树下,目标正是自己的娘家。

  两个人一个休闲一个正装,一个长发飘飘光照人,一个衣裙款摆风姿绰约,一路上不知道治好了多少男患者的颈椎病。

  从墓园的山上下来,可依就开始挽着她的胳膊斗嘴。程归雁并不比可依高很多,可看上去总让人觉得隽秀拔又不失女子的柔媚。自打可依上了中学以后。

  她们开始彼此熟悉,做为妈妈的亲传弟子兼助手,程归雁在辅导课业,聆听心事的母亲专属业务上也当仁不让,仗义援手,有时候做得比妈妈还要认真。

  “雁姐,我怎么觉得她对你笑的时候比对我开心?”可依的别有用心还是没忍住。“你刚才在那儿坐多久了,肯定是说我坏话了,她才会对我笑的多些吧?”程归雁料事如神的以攻为守并没有让可依了阵脚。

  给她压力的是她的声音,气定神闲得像孤离天外的女修,又咄咄人得像噬夺人心的妖后,在可依看来,程归雁从来不是个懂得妥协或者变通的人,学业和事业上都一丝不苟,坚忍不拔。这是难得的好品质,可是为人处事上未免不够圆融,然而,如果就此认为她会因此吃什么亏。

  那可大错特错了,她就是有本事板着一张脸也让人折献媚并且言听计从,尤其是男人,就好像全世界本来都是欠她的,要上赶着讨好。

  “切,承认了吧,没调查也没过堂,她就知道你是冤枉的啦,凭什么?我可从来不会无中生有!”

  可依口气强硬,瞬间变身秦爷,却并无摧花之心,只伸出食指在那线条完美的小巧下巴上挑衅的勾了一下。

  她这毛病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见了漂亮的脸蛋儿就忍不住动手动脚。看似轻挑浮浪漫不经心,其实心下忽然感到一种孤立无援的虚弱。

  她敢断定,罗翰那个单身藏獒必定是对程归雁誓死效忠的,再加上法定丈夫和法外夫,三个男人和一个对程归雁寄予厚望的前任秦夫人,没有一个站在自己这边。

  “哼!不打自招,说吧,你是怎么跟你妈妈告我的黑状的?”程归雁面对秦爷的挑逗并没有横眉冷对显杀机。

  只是把头像天鹅一样优雅的一扬,还娇媚的还了一个难以自弃的幽怨眼神儿,那小模样儿是个男人都得半身不遂,这其中当然包括当年那个极品科学家了。

  没有任何征兆,至少对可依来说是这样的,程归雁留学归来不久就嫁给了德高望重的“秦一刀”秦老前辈,引起一场不小的地震。

  面对可依姑娘在心慌意中临时背诵的伦常礼教,秦郅夫只是呵呵一笑,亲切又慈爱的说:“归雁很好啊,你不是也很喜欢她吗?”

  气得秦爷差点儿没开香堂执行家法,可恨老秦家祖上没立过那套规矩。“很有自知之明嘛,还知道自己黑哈!

  我就算是个冒失鬼,也知道你是她亲徒弟,跑阎王跟前告判官的状,这官司能打得赢吗我?”好几年了。

  可依突然发现自己心里还在愤愤不平,对于妈妈来说,爸爸和罗翰,一个是相濡以沫恩爱多年的丈夫,一个是纵情里调油的小情人儿。

  一个精品一个极品哈,现在都一并便宜了这个狐狸。可依明白自己嫉妒得理直气壮又胡搅蛮,偏偏怎么也没办法恨她。如果真要打官司,可依就不会在妈妈墓前诉苦了。

  而是应该去爸爸那里告御状,让这个吃着碗里的占着锅里的还跑出去打野食的小妇吃不了兜着走,可是她不会那么做。

  就像十年前发现妈妈的好事一样,保持沉默像是一种觉悟,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让人懊丧的是,为什么偏偏是陈志南?可依觉得自己像是一了辣椒面儿的腌黄瓜,外表火辣心里酸,却不知该拿她怎么办。

  捉住程归雁的胳膊连撒泼带撒娇的一顿猛晃,惹得她咯咯直笑,摇曳生姿中,高跟鞋在柏油路上踩出别样的韵律。“可知足吧哈,她也是你亲妈!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妈,哪怕一天也幸福死了…”

  程归雁从来不会自怜自艾,虽然只是在薄嗔笑语的尾巴里显了那么一点儿羡跟失落,还是被可依捕捉到了,只那么一瞬,她就觉得挽在手里的胳膊格外的柔软。

  腔的愤愤不平散了,用下巴蹭着那对女人来说稍显宽平的肩头,眼睛看着蜿蜒的山路,漾起明澈的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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