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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至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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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飞到军营里的百灵鸟

  在新兵训练营,阿给我寄来了他到部队后的第一封信。

  那封信很厚,信中,他倾诉对我的思念之情,回忆我们相识、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

  他的字虽然写得不好看,但在头脑发热的我看来,那就是一幅美好的图画,我一遍遍读它,看它,直到把信中的话都快背下来了。

  那段时间,等待阿的信成为我大学生活的主要内容,生活委员从收发室把报纸拿回来后,我总是在那一堆来信中看有没有阿的信,看到那熟悉的字迹,我欣喜万分,如果没收到他的信,我的情绪会低落一天。

  那时的电话联络远不如现在方便,鸿雁传书是最好的办法。阿在我身边时,我虽然也很恋他,喜欢与他做,但也觉得无所谓,直到两人之间有了地理上的距离,我才感到他绝不是我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

  我想他,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想让他亲吻我,进入我。在宿舍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又开始用手指解决自己的问题。

  新兵训练营结束后,阿分配到离距我所在的地方300公里以外的军营里。

  部队纪律严格,他又是个新兵蛋子,想请假回来与我团聚的机会根本没有。那年“五一。”节放假,我专门去部队看他。从省城到阿所在的地方路不好走,长途汽车翻山越岭,走走停停,用了一整天,才走到阿的部队。

  去找阿之前,我已经在信里告诉他,所以他非常期待。部队里有人探亲,是件令官兵们兴奋的事,一个漂亮姑娘来看他的男朋友,更让官兵们兴奋莫名。

  一个当兵的听说我找阿,三步并作两步地向一个营房跑去,大声喊道:阿,有人找你!

  我差不多快不认识阿了,他黑了,瘦了,城市青年的嚣张劲头也收敛了许多。

  他咧开嘴,口白牙,显得很不好意思地说,你来了!这就是我思夜想的阿?我忽然觉得他很陌生,我们两人之间有了距离。

  但这种距离感,很快在我们对往事的回顾中缩短再缩短,直到为零。部队里为我安排了一间客房。晚上,阿偷偷溜到我的房间里,尽情地在我身体发他长时间对我的思念。

  让我奇怪的是,本来想着二人重逢后的做肯定很美好,但我却没有丝毫快,甚至有些难受。

  阿就像个贪吃的孩子,一次一次地要我,他说想我想得快疯了,如果我再不来,他就是被部队处分,也要回去找我。

  我理解他的心情,虽然我没有从爱中得到快乐,可想到他需要,就一次次给他,合他。

  那天晚上阿和我到底做了多少次,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过一会就要,一夜几乎没睡。

  阿的排长听说我是在大学学音乐的,对我说,部队的文娱活动很少,大家都感到枯躁,正好我来了,晚上开个晚会,一方面表示对我的,同时也向官兵们展一下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我未加思索就答应了。那年月还没有伴奏带,部队的几个文艺爱好者找来了二胡、笛子、小提琴等等部队能找到的简单乐器,把我要唱的五首歌曲练了一遍,晚间就登台给官兵演出了。

  应当说,在大学将近一年的学习里,我的歌唱技巧进步神速,在系里,我是数得上的好学生,在部队给这些官兵唱歌,那就更没问题了。

  我把准备好的五首歌唱完后,近百名官兵齐声喝彩,还要我再唱。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我又连续唱了几首。

  演唱时我看到,那些官兵看我的眼神都发直了。据阿事后说,那是他们军营最热闹的一个晚上。

  演唱结束后,有几个大兵拿着本子,请我签名,我不好意思地笑了,说我又不是歌星,签什么名,他们说,在我们心目中,你比歌星还歌星,你就是飞进我们军营的百灵鸟,你以后要再来哟!

  联会的当天晚上,我的心情颇激动,丝毫没有睡意,与阿一次次地做,也许是心情好吧,竟然有了一丝快

  在阿的部队呆了两天,我要回学校了。阿的战友们依依不舍地送我。

  阿给班长请了假,说送我去镇上坐长途汽车。在镇上,阿在一家小旅店里开了一个15块钱的房间,说是与我话别。

  进了房间,阿像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急不可待地进入我的身体,他一边做,一边流泪,泪水洒在我的前。

  八、没有花前月下的大学生活

  大学生活留给我的记忆是温馨的、美好的。

  在大学里,我目睹了无数男男女女的相互追逐,他们追逐爱情、追逐情足、追逐有形和无形的东西;男同学追女同学、女同学追男同学、学生追老师、老师追学生,等等。

  在大学里上演的一场场男女追逐游戏中,我仅仅是一名看客,并非是我对这样的游戏不动心,而是我分身乏术,无法加入到游戏中去。

  因为阿是我爱与的全部。阿为了与我时常见面,通过他爸的关系,一连换了三个军营,最后这次离我最近,我要从学校去部队看他,只要坐一个小时的车就够了。

  阿熟悉了部队生活后,慢慢变得油条起来,他要么向部队请探亲假,要么请病假,总要想方设法回来与我相聚。

  回来后,他经常身着军装到学校来找我,来的次数多了,我的同学都知道我是名花有主,而且主人在部队当兵,我这个“军用品。”就没人敢碰了。手中有些小权的阿他爸,已经在为我们将来的婚事做考虑。

  他在市中心准备了一套房,进行了简单装修,阿回来就在那里住。当然,陪阿度过漫漫长夜的总少不了我。

  原来,我和阿经常在他与他父母合住的那套单元房里做,一次,因为疏忽,让阿的妈发现了上的斑,他妈是过来人,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把阿毫不客气地收拾了一顿。

  阿的父母知道我与阿已经到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程度,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我们去了。

  再说,一个大兵,能找到我这样的大学生女朋友,阿父母感到很足甚至自豪。

  在那套属于我们的房子里,我经常与阿做得昏天黑天、飞砂走石。我在高中“死去。”又在短暂的缓歇后醒来,真可用死去活来作形容。

  我们的革命军人阿,发扬我军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在我丰腴的体上不知疲倦地开垦着,时而气吁吁,时而汗浃背,他从不叫“苦。”从不喊“累。”

  他时常俯在我身上,像孩子撒娇般地说,我就喜欢你这身,我已经离不开你这身了。

  他已经到了恋我的程度,我的生活里也不能缺少他。革命军人阿越来越放肆,他告诉他爸要返回部队了,他爸将别人送他的那些名烟名酒装了一提包,让他打点部队关系,以便早“混。”入内,或者在他将来离开部队时,档案里多写些好话,阿却把这些东西都便宜卖给小商店,拿这笔“资金。”

  作为我们寻作乐的投入。他和我已经不敢在属于我们的那套房子里住了,万一他爸“查房。”那将死得很惨,他在一个偏僻的小旅店租了间房,晚上就让我过去,继续过我们的福生活。

  革命军人阿总是能够通过种种渠道搞来病假条,而后到部队请假再请假。

  阿的上司都或多或少地从阿那里得到过好处,或者托阿的父亲办过事,对阿放得较松。

  这虽然非常不利于革命军人阿的成长,但给阿找到的快乐提供了便利条件。

  革命军人阿最过分的一次,是将病假条延续了100多天,这100多天,每天都少不了我的陪伴。

  阿连续几个月不回家,他爸他妈还以为他在部队安心了,还在心里嘴上直夸他们的儿子呢。

  哪晓得,阿白天就混迹于一群无所事事的老头中,听别人聊天,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完全将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

  家庭环境优越、从不缺钱的阿,就像呼保义宋江宋公明一样,仗义疏财,将他随身携带的香烟发给与之从事娱乐活动的每个人,受到大家热烈和拥戴。

  如果哪天不来了,那些人还念叨他呢。阿给我说这些时,我调侃他,你真是人民的子弟兵呀!阿说,是啊,人民的子弟兵就要为人民做事。

  告别白天,夜幕降临后,革命军人阿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期待我的到来,而后共赴巫山云雨。

  经过革命军人阿的不断开发,我的水到渠成,越来越强,到最后就像大烟一样,一泡不够,还得再来一泡。

  阿就是铁打的,也架不住新时代女大学生对他的一再索要。阿终于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在我的强大攻势面前,真的病倒了。

  让我感到可笑的是,革命军人阿狼狈逃窜,回部队养“病。”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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