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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b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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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丝蒂娜面前的地面突然裂开条大,松散的泥土冲天而起,瞬间形成一面又高又厚的土墙阻挡了火墙的去路。

  “轰隆”一声巨响,阿尔丰斯双耳被震得嗡嗡作响。但他的压力已经缓解,索拉德终于追了出来。

  苍老的声音在土、火元素的飞扬中同时响起:“西蒙,你完了。”两父女的声音几乎同出一辙带有那种唱般的调子,真不愧是老牌魔法师家族。

  波格斯抖了抖衣袖,又一个火球冒出来,一转身顺势手,火球里不知道加进了什么材料,火焰的颜色橙中带白,球体后边还拖着一条白色的尾巴,还没等飞到索拉德面前就被从地下钻出的三枚石锥击散,白色粉末迅速扩散,两个神官在它的掩护下消失不见。

  一个身型高大的神官朝两个年轻人走过来,他身上很随意的披着件杏黄法师袍。

  克里丝蒂娜单膝跪下,喜道:“爸爸。”

  这人就是索拉德。阿尔丰斯双手叉抱,向他行了个平民礼。按照克里丝蒂娜的叙述来推断索拉德四五十岁年纪,只是此人面上堆皱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上很多,但从他颌下仔细打理过的短髭,还有端正的五冠还是可以想像出年轻时曾经是个翩翩佳公子。

  索拉德解下长袍抛给女儿。阿尔丰斯看着那身坟起的壮肌,又是个魔武双修的黑魔法师,克里丝蒂娜恐怕是秉承了其父的衣钵。

  人靠衣装,克里丝蒂娜扣好袍子,又恢复那种高高在上的贵族神采。身份,是对实力一种绝好的掩饰。

  索拉德的眼神在阿尔丰斯身上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两秒,马上就转到自己女儿身上。

  阿尔丰斯微微一笑,太引人注目绝不是件好事,反正所有的事情都成定局,再没必要留下去。他正打算走人时,索拉德突然开口问道:“盗贼?”

  阿尔丰斯摇头否认。

  “盗贼也是种职业。职业无分高低贵。用不着摇头。”神官的神态虽然冷傲,话却很中肯。

  “我是个拾荒者。”阿尔丰斯的话尽量简短。容貌可以很容易改变,但是要改变声音就困难得多,他可不想让太多人记住自己的声音,尤其是在高位者面前,只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你刚才帮克里丝蒂娜挡了一下,我很感激。”神官看着克里丝蒂娜,出慈父才有的怜宠“我只有这么个女儿。”

  原来这老家伙早就出来了,刚才一直躲着看热闹。

  阿尔丰斯心里暗暗顶了句:你还记得自己有个女儿啊,那还不早点出手。面上却恭敬的回答:“凡是男人遇上这种情况,都会像我一样做,这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对阿尔丰斯话语间的讽刺索拉德一笑置之。“我有个委托,有没有兴趣接受?既然你不是盗贼,我没必要到工会跑一趟。”

  “危险有多高?”有人委托阿尔丰斯办事这还是头一遭,不过他并没有马上接受。

  “难度相当于工会里的B级。我会付两倍酬金。”索拉德的话一直都很直接。

  阿尔丰斯倒了一口凉气。B级任务,像皮尔斯那样的老手都会有百分之十的机会遭遇不测,更别说他这种没经过世面的小头,恐怕连百分之五十的生还机会都没有。

  盗贼工会D级任务的佣金大概为两个魔法币,C级为十个魔法币,这两种属于低风险级。从B级开始佣金提高到一百个魔法币,B+级有两百个魔法币,依此类推。+号只有三个,任务难度经过工会估算,超过三个列入A级。完成一个A级任务,可以领到一万魔法币,伴随着巨额金钱的是高风险,很多盗贼一辈子也无法完成一个A级任务。A+++以后列入S级,十万魔法币的奖赏让每个盗贼做梦都想梦到。实际上,B++级之后任务,很少有盗贼会因为贪图钱财而搞独食,一般都是和一些经验老到的冒险者组队合作完成。

  塔隆沙漠中有很多历史遗迹,里面埋藏的众多精美工艺品连精灵和矮人们都感到自卑。

  事实上,完成任务的盗贼领到手的只是全部金额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归工会所有,但这些钱中又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市政厅各道关节的运作以及税漂白。因为有些任务需要到很远的地方探索,必须用钱行贿神官,出发前先领取为期一年的葯剂,以免走出魔眼的范围盗贼们会发狂而死。

  盗贼工会和佣兵工会的质差不多,只是塔隆沙漠没有像其他大陆那样允许普遍设立佣兵工会,佣兵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实在太多。

  两百魔法币对拾荒者来说已经是一大笔可观的财富。毕竟,十年也不会遇到一把带着红水晶的阔剑。

  阿尔丰斯摸了摸后挂着的钱袋,这些灾币足以补偿十次B级任务。他想拒绝,但有一双灼热的眼神在鼓励他,不用看都知道那是来自克里丝蒂娜。

  “钱虽然少,我只想给你锻炼的机会。看得出,我女儿很欣赏你,希望你别让她失望。”索德拉用丰富的阅历和老到的眼光短时间就看透了女儿的心思。

  为了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女人这样做值得吗?阿尔丰斯内心很矛盾。一方面,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能得到欣赏和赞美,另一方面,从小养成的自卑又让他止步不前。自己的能力是不是真有这么高?没有的话就不要去做,但是不去做,又怎么会有提高?拒绝剑士学院时的种种矛盾心情又被眼前的老头用几句话引发出来。

  阿尔丰斯怕死,不但怕,还是怕得要命那种。他没有盖勒特那种天生嗜血的杀戮风采,他有盗贼的天赋和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盗贼的冒险精神。已经错失了两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了,眼前是第三次,可能也是一生中最后一次。该是下决定的时候了,他对自己懦弱的一面这样说。

  “我接受!”这三个字,阿尔丰斯用尽全力才说得出口。

  索拉德眼中芒一闪:“很好。你明天来这里领取任务资料和物品。”

  阿尔丰斯也没有向盖勒特打招呼直接从大道返回市中心。整夜的奔波劳碌早已习以为常,但他此时却是一脸倦容。最强大的敌人不是来自外界,而是在自己的内心最深处。

  曙光从黑茫茫的天边透了出来。天,快亮了。

  所有人的面上都透着一层黑气,无需要为他们担心,只要睡上一觉,什么后遗症都不会留下。多克在抵挡末日审判的时候并没有运用自己一分力量,所有的抵抗防御都是来自市民的生命能。为了继续安居,谁都愿意放弃十天半月的寿命,当然,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话罢了,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阿尔丰斯睡不惯厚厚的天鹅绒软,尽管他现在绝对有资格睡在上面。他还是来到熟悉的老地方,找了张硬板和衣而眠,一有任何风吹草动马上可以反应,十几年的生涯让他养成了这种习惯。

  人,多少总会有点习惯,或懒或勤,或怒或喜,不过习惯就是习惯,无分好与坏。而且,好坏的分界线通常都很混淆。像多克,月之心的居民都认为他是个大好人,但在其它地方,他却成了死亡和恶的化身。孰对孰错?好又如何,坏又怎样,还不是照样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阿尔丰斯胡思想了好一阵后才悄然入梦。

  睁开眼睛时已是午夜时分,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他没有忘记对索拉德许下的承诺,匆匆收拾了一下行装,离开这间专为口袋干瘪的旅行者准备的小室。

  波格斯成了昼伏夜出的酒鬼们谈论的热门话题。神官不受魔眼控制,没人知道他的去向,市政厅的悬赏还没有出来,不过敢于领取这个任务的人恐怕不会很多,就算没有黑魔法作后盾,他仍然是个令人生畏的大魔法师。

  阿尔丰斯在柜台上要了一杯发泡的葡萄酒和一份酪饼,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来,边听着酒鬼们的胡言语边细嚼慢咽,想探听消息还是要来酒馆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其实他也没有急需知道的信息,纯粹是喜欢那种乒乒乓乓瓶杯碰撞的声音。这几年中他把多半的时间都消磨在这里,热闹的气氛总会减轻心里的压力。

  葡萄酒是市民最常喝的饮料,里面加上少量的苏打粉能有效去除牙渍和口臭。塔隆沙漠的葡萄又大又甜,和其它地方的同类比起来起码大上一圈、甜上一倍,沙漠里的巨大温差让它们在白天收足够多的热量,晚上时则又凝结更高的糖份。这也是月之心城唯一受到商人们的水果,如果不是缺水的缘故,葡萄酒肯定能风靡所有大陆。阿尔丰斯曾经幻想过长大后能有个小小的葡萄园,在美酒佳肴的陪伴下渡过一生。

  丢在桌上几个角子,阿尔丰斯摸着鼓涨的肚皮走出门口。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品尝家乡的美酒了。

  西格玛家族的豪宅到处都还保留着火烧后的痕迹。神官要忙的事情很多,重修的事情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以市政厅那帮血鬼的工作效率,没三五天时间这片火场别想清理干净。

  门口没有守卫。有能力进去的人,普通守卫根本挡不住,而普通市民给他个天大的胆也不敢进去以身饲虎。

  索拉德背着双手在花园里站得笔,如果不是昨晚见过他本人,还以为那是一尊雕塑。

  “很守时。我喜欢守时的人。”神官向阿尔丰斯满意的点点头。

  “我只是不习惯迟到。”阿尔丰斯在离索拉德三尺远的地方停下,嘴角微微向上翘起。盗贼里也有很多学问,像这个没什么意义的动作只会给对方一种微笑的假象。

  索拉德递过来一个棉布包“里面有你用得到的东西。”

  “从这里往西两百里,有个古墓,替我从最底层的棺材里拿一枚戒指回来。任务期限一个月。”索拉德鹰一般锐利的双眼紧盯着阿尔丰斯“你没有信仰吧?”

  阿尔丰斯摇了摇头,接过布包。

  “包内有本书,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留着也没用。”

  “戒指只有一个?”这是常识,有身家的人总喜欢在坟墓里搞点小把戏,陪葬品里赝货空棺并不少见。为保险起见阿尔丰斯还是追问了一句。

  “我要的是真品。把它放入水里,会看见那条蛇在游动。”索拉德说完这话,转身走入大厅。

  阿尔丰斯点点头,没再开口提问。这是盗贼的职业习惯,雇主出钱就得干活,至于雇主目的和目标用途则不在受雇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包里有个钱袋,里面是预付的一百个魔法币。还有一本四四方方、约一吋厚的书,封面的纸张泛着淡黄,阿尔丰斯随手翻了翻,也没看出有多大用途。还有一卷羊皮,上面详细标明了古墓的大致方位。另外还有两红一蓝三瓶葯剂。他把所有东西重新包好放入背后的皮囊,抬起头朝厅门望了一眼,没见有她的身影。他摇摇头转身往回就走。为什么索拉德会问自己有没有信仰。难道信仰和这个任务有关系?蓝色葯瓶上贴有小标签:颠狂解除葯剂,有了这个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城。迟不如早,他现在就想离开月之心。

  阿尔丰斯避过街上巡防的卫兵,悄悄来到骷髅皮尔斯藏身的那个房间。这里和昨晚离开时一样,地道口还敞开着,骷髅蜷缩成一团,把地道堵得死死的。他小心翼翼的钻进地道,脚跟刚碰到地面,骷髅垂着的头颅“喀喇”一声猛地抬起来,看来它还保持着生前盗贼的机反应。骷髅都认得出主人,它们不会跟随阿尔丰斯去做任何事。阿尔丰斯对着它歉意的笑笑,从它身上小心的跨过去,稳稳当当的出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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