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浩劫之刃
皮肤碎块夹杂着鲜血被淡水冲刷下来,兰希的脸上血模糊成了一片,再也看不到原来的容貌。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被活活的毁了容,变成一个无与伦比的丑八怪,大量的淡水也将覆盖在她身上的高浓度腐蚀盐末充分溶解掉,顺着手臂滴到地上,再化成团团的蒸气。水份在地上停留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一秒。
只要人能够继续活着就好,虽然阿尔丰斯也被兰希的容貌吓了一跳,但他并不太过担心这个,只要能困,他就有很大把握让她恢复。
“梅杰,瞧你干的好事,水份把我的热量带走了。”一个巨大的生命体从熔岩中慢慢的出上半身。因为具有土元素的物质特,它的轮廓看起来和神官索拉德召唤出的土元素差不多,只不过颜色不再是棕黄,而是像火元素一样呈现出遍体的红色光芒,沸腾的熔岩翻滚着又再融入体内,看起来像极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如果不是构成身体的物质各有差异,阿尔丰斯几乎找不出冰元素主和熔岩元素主之间的差异,它们的体形从外观看上去都是一个模样,所罗门还真能异想天开,制造出这么一双元素的孪生兄弟。
“有意思,你们要的东西在我这里,我倒要看看你们有什么办法把它拿走,”拉菲尔将不断翻滚着熔岩的右手掌入左,如果它也像人类一样是有器官的话,那个位置恰好就是心脏的位置。
一把通体散发着青色火苗的长剑被慢慢拉出,剑身长达八尺,剑脊宽一尺,两尺长的护手上刻着黑色符号。对于元素主这种庞然大物来说它只不是一个如匕首般带着玩的玩具,但对人类来说,再大的斩马巨剑也及不上这把武器的尺寸。
“王说过,这把剑不属于人类世界,但就算毁掉。也不能落到任何神祗手上。所以,它变成了我的心脏。”拉菲尔一转手,巨剑熔入身下的岩浆中,转眼从阿尔丰斯面前破土而出,以倒的姿势缓慢上升,就像夏日正午升起的一样放出摧毁一切的热量。
“蓬蓬蓬蓬”十几条火舌突破地面的封锁冲天而起,到达两三百尺的高度后在阿尔丰斯周围形成一个个美丽的焰火,以他为中心的五尺范围内瞬间变成了一个让身体口干舌燥地炼狱。在这里拉菲尔简直可以随心所的完成任何事情。
碎壳的身体承受不了这种热量,他马上倒退,远离了阿尔丰斯的身边“这是来自地狱的烈焰,在这种程度的高温下所有东西都能点燃。这地方的温度就是被它取了。”他夺路而逃的时候还不忘告诉阿尔丰斯这些资料,以便好让阿尔丰斯心里有一点底,在他心里很清楚,即然这件东西可以拯救所有人,就算阿尔丰斯内心深处再怎么抗拒个人英雄主义,都必须要试上一次。
这把剑是任何所有生物的天敌。不管是神还是不死生物。这次碎壳只能在旁边看着。帮不上一点忙,他完全是靠次元袋混进来的,根本不属于被邀之列。
白色的水雾像云彩一样飘散到远处。冰元素主梅杰的体表好像正在融化。它竟然没有和碎壳一样逃离这块能将坚冰烤成水蒸气的地方。被炎热的火苗一烧,它的身体上泛起阵阵漾的波纹,水份从固态转变为态,停留在融化的部位,既不往下掉也不蒸发,现在的它看上去倒和水元素倒有点相似了,动在体表上的大量淡水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人类血管内动的血。
“你不跑,难道不怕会被溶解吗?”阿尔丰斯试探着询问梅杰,这个冰元素主表现出来的惊人承受力让他有点疑惑。
“谢谢,要是我不愿意。身体里的水份就无法蒸发,急剧的动可以将大部分热量带走,”梅杰很有礼貌的回答着,它一点也没发觉阿尔丰斯在试图自己的底细“如果我和拉菲尔不加以控制自己的身体,产生的吸引力会把你和你的朋友都拉入我们的身体,里面巨大的力量会将一切生物挤成最原始的物质,我们不是普通意义的元素,而是一个有元素为骨干,以物质构成的高密度重力坍塌体。”
阿尔丰斯心里一寒,这些话肯定是所罗门说的,不然这个没有多少智慧的元素主怎么可能明白重力坍塌,而且更不会说出这种充威胁的话句。不过凡事无绝对,它的兄弟拉菲尔的智力显然要比它高上不知多少倍。难怪所罗门会将它们关在这里,这两个家伙只要一出去,很可能会在无意间将整个世界毁灭掉,高密度的结构形式能破坏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只要它们稍微动一下念头,人类社会马上就会变成暗无天的地狱。
阿尔丰斯简直不敢接着往下想,所罗门为什么要让这两个失败的作品稍具智力?恐怕也是怕无知无觉的生物会在无意中毁灭整个世界吧,只有低智力的生物才会老老实实记住一些关键性命令,比如所罗门对它们说出不得私自外出之类的话,虽然没有什么约束力,但却能让它们一直按指令行事,因为低度智商让它们不会具有太多的好奇心,也不会刨问底的追问为什么。
那把神奇的巨剑,很有可能就是外面那些魔君们获得自由的钥匙,不过阿尔丰斯的心里却充了问号,他真的有把握能将这东西带出去吗?能不能提起来还是一个最需要知道的答案。所罗门留下的东西每一样都充了无穷无尽的武力威胁,但更多都是采用了智慧来解决,如果用蛮力来拿起这把剑无疑愚蠢之极的做法。
阿尔丰斯的手偏偏就向剑柄伸了过去,他想知道这把剑究竟有多热、多重,除了直接用手去触摸,他找不到其它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一切。四个魔法时的时间已经过半,他绝对不想从别的冒险者口中知道一百年之中究竟发生过了什么样的事情。
焦气四溢,还没碰到剑把,阿尔丰斯的手已经被最热的能量烧成了一块黑炭,但他根本感觉不到疼痛,神经触觉已经在瞬间被烧毁了。
一只右手也几乎再也不属于身体。突然,手掌上传来锥心的剧痛和万蚁噬咬的巨,他马上后退。原来是生命门的能量正在对受损的肢体进行修补,体的神经在瞬间被恢复,干枯的手臂重新长出皮肤,焦裂的旧皮在新皮的催生下不断剥落,死坏的组织落出鲜红的新。
“哈哈哈”拉菲尔发出一阵狂笑“我不得不承认。您确实够胆量,就连王也不敢用手直接触摸这把浩劫之刃,可是我想知道一个问题,就算放在你面前,你能用什么东西将它拿走?这里是封闭的空间,你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帮手。”
“在我们的那个世界上,”阿尔丰斯用最轻柔的动作将兰希放下,她已经醒过来了,但体力上的恢复要慢得多“毒蛇出没的地方。十码之内必定有治疗的物质。所以保存这把剑的地方,总有可以中和这股能量的物质存在,只不过我没时间将它找出来罢了。”
“别、别去。那会毁掉你的身体。”梅杰结结巴巴地说道,它好像对这种残忍的自我毁灭方式感到很畏惧。
“没有人类能够通过那条通道,更没有人类可以承受这种混沌时期产生的热能,你究竟是什么生物?新创造的物种?还是某种新的能量物质?”拉菲尔说出最后一句时声音微微有点激动,这种反应逃不过阿尔丰斯的感应。
它为什么会知道这些?阿尔丰斯不困惑起来,难道所罗门将所有的事情全部储存到了它脑部,以求找一个心理上的慰籍?如同那些默默无名的人一样,他们在某种研究上有了超乎常识的突破,但这种成果往往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被发现,最后和他们一起进入棺材。所罗门可能也是出于这种心理。在拉菲尔身上留下一点蛛丝马迹以供后人凭吊自己的成就,这也是人类的一贯做法。
“我确实是人类,不然怎么会通得过那扇门?外面的那些家伙好像巴不得带着自己手下的大军冲进来。”阿尔丰斯扯下被冒着缕缕轻烟的衣服,出了吊在前的舍利,刚才生命门的能量被青焰抵消的时候,就是这枚东西收了大部分的热能,现在它正在闪烁着一点点的红光。
阿尔丰斯向前走出一步,突然后腿一紧,兰希的手捉住了他的后脚。肿的喉头发出一阵低声的哭泣声,紧接着她的手又慢慢松开了。作为一个女人,她不愿意让阿尔丰斯冒极大的危险去碰这个物体,不过身为他的子,她知道这是无法阻挡的,她也完全能够体谅阿尔丰斯的苦衷。
“放心,”阿尔丰斯缓慢的伸出手在兰希的头上轻轻抚摩着,不过他摸到的却是一大把落的头发“我不会有事的。”然后才向站在兰希身后的梅杰做出一个友善的笑容“你的水比最甘甜的清泉更能沁人心脾,对于这种帮助,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报答。”
梅杰双手摇“不,请别这么说,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我感觉很高兴。”
“白痴就是白痴,说的话都没经过仔细思考,”拉菲尔冷冷哼了一句“也不想想他们都是来干什么的。”
阿尔丰斯走前两步。高温让他的皮肤马上出现紧紧的皱折,看起来像个极度衰老的老年人,他的身体已经超过了生命能量所能提供的保护界限,自身能量修补的速度也无法跟上浩劫之剑所造成的损伤。有生就有死,有付出就有收获,有汗水就会有硕果,这是自然界的准则,阿尔丰斯在沙漠里生存了这么多年,这条准则早已经深深溶入了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内,不过有时,收获的背后往往是付出生命,虽然很残酷,但毕竟是事实。
阿尔丰斯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把巨剑,此时的他将全部的事情都放开了,就连身体也已经不再属于他,他的眼里只有目标的存在,就像当年在沙漠里为了几个糊口的银币而忘情的发掘一样。他慢慢地跨出一步,双手朝剑柄握了上去。
其实阿尔丰斯的想法很简单。外层极度的寒冷可以稍微缓解这把剑上的能量,如果能将浩劫之刃拿起来,他就有三成的把握能拿着它冲到外面,问题是究竟能不能拿得动这把以坍塌物质制造出来的武器?他完全没有为自己留下退路,这是背水一战的赌博。
就像真正回到了沙漠,在酷热的残下,正从沙堆里拼命将一把剑拔出来,好到毒眼那里换取丰厚的报酬。这是阿尔丰斯脑里想到的最后一件事。事实上,握在剑把上的双手根本撼动不了这把竖立在他面前的巨剑,阿尔丰斯知道自己死定了,无论如何都死定了。
现在想后退也不可能,阿尔丰斯根本就无法放手,他的猜测没有错,身体完全被坍塌的重力住,动都动不了。死在这个地方哪都去不了,除非这个空间能够被以后进入的人破除,然后才可以去到奈落的卡瑟利或者灵魂安息的灵界位面。
意识逐渐飘忽起来。阿尔丰斯感觉自己的灵魂正从身体里分离出去。天啊。他这才发现后果并不和原先想象中那样,意识就要进入巨剑里面了,或者可以这么说。这把剑正在收他的灵魂,要和他的意识融合为一体。
这把浩劫之刃其实和囚龙一样,也具有收灵魂的能力。阿尔丰斯忘记了一件事,所罗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黑魔法师,又怎么会放着这种宝贵的资料不用呢。不过就算他知道这一点,也同样会去拔这把剑。
囚龙就在间,自己的灵魂却被另外一种物体收,阿尔丰斯自嘲的笑了笑,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变相的反噬?
一片阴影笼罩住了眼前的天空,加诸在身体上的热能和吸引力竟然奇迹一样离开了。阿尔丰斯感觉到自己正要离开的灵魂又重新回到躯体内。紧接着全身开始剧痛,生命能正在迅速修补着他的身体,最先恢复知觉的是身体,然后才是四肢。恢复的瞬间是最难以忍耐的时候,幸好龙灵曾经改造过他的身体,就算再大的痛苦也能够承受。
双眼一阵模糊之后也恢复了正常的视力,阿尔丰斯发现手上紧紧握着的只不过是一团空气。剑,那把剑到哪去了?
一个比阿尔丰斯矮了一个头的身影正站在他身侧,双手高高举着那把人力无法提起的浩劫之刃。剑身那股本来纯青色的火焰正在逐渐变蓝。外层已经转成了淡淡的红色,温度正在逐渐减弱,不复刚看到时的模样。
难道这里除了五个生物之外还存在其他生命?不,这不太可能,阿尔丰斯咽了一口口水,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怎么从对方手里把剑夺回来,然后破除这个牢笼,按照和魔君统领的协议,将这伙人全部放出去。
“我的爱,我们成功了。”阿尔丰斯刚把手伸出去,耳中传入了一把熟悉的声音。
是谁?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可是险死还生的经历还没有彻底让阿尔丰斯的意志恢复过来,他浑然没想到这就是兰希的声音。
直到一个冰冷清凉的身体扑入怀里,他才有所反应,这是兰希最喜欢做的一个举动。他完全将此行的目的抛于脑后了,心里想到的竟然是和兰希共进晚餐时其乐融融的景象。人的思维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该想的偏偏不想,不该想的却纷呈而至。
“你就是兰希?”阿尔丰斯惑地看着自己怀内的人“为什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你的眼睛、鼻子,嘴巴都到哪去了?还有你的头发呢?”他伸手摸了上去,却只碰到一片冰凉的金属物体。隔了整整三秒钟,他才完全清醒过来,这才发现问了一件连三岁幼儿也不会犯的错误,戴着遮面头盔的人当然不会让人看到这些部位。只是,兰希进来的时候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秘银甲,现在怎么会被一副蓝色的全身铠所代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