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独行
和人类的数目和生命相比,增加一头成年龙需要的时间和精力远远高于人类,在龙族眼里,一千个普通人类也比不上一头雏龙更值得珍惜。只要动了阿尔丰斯手下的任何一人,被劫持的龙族当中将不会再有幸存者,高贵的龙族们当然不会做这样既丢面子又不划算的事情。
“主人,难道你真的不想带上我们其中的一个人吗?有什么事情起码也能够分担一点。”奥帕在阿尔丰斯身边轻声问道,这是一年多以来他们第一次分开,没有阿尔丰斯坐镇全局,它心里实在没底。
军营里燃起了上百个熊熊燃烧的篝火,一片欢笑声中,一千五百个士兵正围在火堆边喝酒取乐。柴薪粮食等物资两天前已经送到围城部队手上,独立军团在登陆战中成绩斐然,队长以上的军官都受到了大本营的嘉奖,授予军团长凯瑟琳二级荣誉骑士勋章,其他三个副军团长则授予三级骑士勋章,阿尔丰斯被教廷单独授予银十字勋章,平等骑士团获得教廷封邑三百顷,合田四千五百亩,总领地为四百六十顷,虽然比不上那些掌握着万顷良田的大型骑士团,但也接近到中级骑士团的水平。
除了两百多值勤卫兵外,阿尔丰斯允许举行宴会,进行庆祝。安东尼送来的物品中不但有军需物资,还有四十多桶美酒,这些本来准备供应给神圣奥马帝国贵族的物资已经分到了士兵手上,现在的战事并不紧张,偶尔放松一下也不会出什么问题。通宵达旦的宴从下午一直持续到凌晨,阵阵的酒香气让其他军团的士兵既谗又妒,转而大叹自己运气不好,跟随的长官都是普通贵族,不是什么教廷的圣骑士,就算立再大的功、再多地血,也不能肯定会获得三十七军团那样的赏赐。
阿尔丰斯回过头。眼中动着信任的光芒“用不着,你们留在这里辅助凯瑟琳,这一个月是至关重要的过渡期,没有你们的帮忙,她掌握不了这支军队,明天我就动身出发去见萨拉丁。”
“主人,真要这样吗?是我们一手一脚把这支部队从一盘散沙辛辛苦苦的砌成现在这样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嗜血军团。在里面扔了多少心血啊,”奥帕咬了咬牙齿,凯瑟琳虽然也算是自己人,但对它来说始终是个外人,它有点不太愿意这样就把权力拱手让出去。
“没有舍,怎有得?”阿尔丰斯慢慢举起手里的酒杯,在奥帕地杯沿轻轻一碰“这支军队原本就是我从她手里抢过来,现在还给她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我们的眼光应该要放得更长远一点,战事不会无限期的拖下去。终有一天会见分晓。你现在一天到晚将心思放在军事上。把全部的精力都耗费在了东线,以后呢,还怎么玩得转西线那边?”一口酒下肚后。紧跟着长长地叹了口气“对我们最忠心的士兵都是无家无室的人,作为指挥官,你真的没为他们的将来想过吗?难道还真要像卡尔那样,一心回去做强盗吗?他们对我们尽忠尽职,身为领导人,我们有义务对士兵们尽责。”
奥帕凝思半天,也叹了一口气“我本来以为大抢一轮后就可以衣锦还乡地回到沙漠,谁知道不单抢到了一支全副武装地军队。还牵涉进了这么多事情中,虽然生命是变得越来越精彩,但却也活得越来越无聊,老是在上层社会中打滚,还不如那些在街边行乞的民活得自在。”
“在你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总会失去一点什么,”阿尔丰斯浅浅嘬了一口酒“我差不多已经不属于人类了,如果封神。你们以后就得掌管自己的命运,没有谁帮得了你们。”他说着,慢慢摊开了手心。
奥帕吃惊地看着阿尔丰斯的手心,上面出现了一块寸许大小的白色金属斑纹,如果不是金属斑四周的肌看起来还有血的颜色,差不多就要以为这个手掌是用白金所制成的了。它慢慢的伸出手,在上面摸了摸,和真正的金属一样冰冷,随即瞪圆了眼睛望向阿尔丰斯,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竟会出现这么可怕地变故?
“自从在所罗门宝藏回来后,我的身体就产生了变异,自己摸上去明明还有平时的感觉,但就是解释不通为什么会这样。我始终感觉到有一种强大得无法想象的力量在旁边窥视着,却不知道那是什么,”阿尔丰斯的手掌合拢成拳后紧紧的握着“所以我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帮你们解决最多的问题,只有这样,在离开的时候才不会有太多挂心。”
“主人、主人…”奥帕简直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一年来阿尔丰斯一直将它当做朋友,丝毫也没有当成奴仆对待过,在知道自己时无多的情况下,最担心的也不是自身,而是身边的战友,这种伟大的感情,竟然出现在一个在残酷的沙漠环境中长大的人身上,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以前我一直在想方设法逃避封神,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现实。我很庆幸没在在离开前的一刻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现在我要趁自己还有能力帮得上忙的时候尽最大的可能帮一下。”阿尔丰斯仰起头,轻轻一笑“不过,很多事情恐怕我是无法亲眼目睹了。”
两人边说边走,不断有士兵向他们最尊敬的副团长举起了木制的大杯,阿尔丰斯酒到杯干,连尽七八十大杯,能够以这样豪的方法喝酒的人还真不多,一杯酒半磅多一点,这么多杯酒,无疑是在肚里装了一套重铠的重量,却没见他有任何不适和异常,阿尔丰斯本身就像一片茫茫的沙漠,任何水份一碰上去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洛卡和卡尔各提着两桶酒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看样子是想和阿尔丰斯拼一拼酒量。前面的一个火堆不时吐出巨大的火舌,直窜上十来二十尺高,瘟疫正在火堆旁边腆着个大肚子呼呼大睡,并且不时的打着响亮的酒嗝,每次一张口。浓郁的酒气就为火堆增加了不少酒地气息,在它身边,两个五十磅的酒桶翻在了一边,早已经滴酒不剩,显然这个小家伙把握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痛饮了一翻。
瘟疫充其量也不过十磅,却灌下了比自身还重上十倍的酒,说它不是天生的酒鬼谁也不信。
阿尔丰斯双手一伸,把洛卡和卡尔手上的酒桶夹手夺了过来。一仰头,嘴巴稳稳的接住两道酒箭,咕嘟咕嘟的灌着,一滴也没有溅出来,直到桶里再也不出一滴酒后才砸了砸舌头,一副意犹未尽地样子。
士兵们声雷动,纷纷鼓起掌来。那两个拿着酒桶想一较高低的人傻傻的站着,就算醉得七七八八,他们也知道要是学阿尔丰斯的样子牛饮,最多灌下二十磅就得醉死在当场。
阿尔丰斯将两个空酒桶丢到两人手里。轻轻的在他们肩膀上一拍。带着奥帕继续往前走。
洛卡和卡尔委靡不振看着他们的背影,两人彻底败下阵了,真是失算。本来想让从不酗酒的阿尔丰斯小小出个丑,没想到出丑的反而是自己。
奥帕一直和阿尔丰斯走在一起,只有它才最清楚是怎么回事。阿尔丰斯身上散发出来酒气越来越浓,后背的衣服好像被汗水浸过一样,了一大片,头顶隐隐冒出大片的蒸汽,原来他喝下去地酒并不是直接进到了肚子里,而是用这个方式离开了身体,水气和酒被身体里地内劲通过孔排出来,这就是不醉的秘诀。这种喝法就算一年到头从不间断的喝,也不会醉倒,只是有点浪费了这些酒倒是真地。
“主人,真的不带一个人在身边?凯文懂得这里的当地语言,他或者能帮得上忙,”奥帕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在这种人生地不的战环境中行走,又没有向导翻译,简直就是寸步难行,任阿尔丰斯拥有再高的武力。想避开那么多军队的搜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惜那些游者没能渗透到萨拉丁身边,不然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力量进行这种工作。”
“还是我亲自去一趟最适合,其他人没有我这种身份作掩护,见到萨拉丁又怎么样?说出来的话根本就没人相信。”阿尔丰斯再次坚定地拒绝了奥帕的建议。
奥帕轻轻的摇了摇头,按照阿尔丰斯的一贯作风,说过一次的话像这样说上两遍的机会极少,三遍就更不用想了,看来阿尔丰斯这次是执意独行了。
除了奥帕和兰希之外,就连冷山也不知道阿尔丰斯的真正去向,所有高级将领都以为他和说好的一样——完成奇物的最后工作。
为以防万一,阿尔丰斯将主营转移到了扫上。驻地中地杂琐事务由布兰克和洛卡负责;军队的主要意见由凯瑟琳在船上定夺;兰希和奥帕分别指导凯瑟琳的政务和军务,政治上的事情就不用说了,以奥帕的诈和狠辣足以冲洗掉凯瑟琳心中仅存的那丝骑士精神,战争中从来就不需要自我和幻想,战士需要做的只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在敌人咽喉上抹上一刀。韦伯则在明处护卫,扫负责暗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凯瑟琳的人身安全。安排好一切后,阿尔丰斯才趁着黎明前的黑暗动身出发。
孤身一人的时候,以阿尔丰斯现在的身手,就算斯林姆拥有再多的军队也阻挡不了他前进的脚步。他需要考虑的只是萨拉丁身边的祭司和护卫,不知道有多少势力想暗杀萨拉丁,如果这批人没有足够的力量,这个抵抗十字军的领袖、广大斯林姆心目中的英雄早就不知道葬身何处了。
阿尔丰斯悄无声息的穿过斯林姆军队的防线,一路向东北方疾行。现在已经是十月中下旬,但在这里看不到一点雨的痕迹,半干涸的平原地带虽然没有沙漠中的烈那么恐怖,但对十字军来说,这环境不亚于任何一座人间地狱,只要六个魔法时内没碰过淡水,肯定会被晒得口干舌燥,头脑发晕,在这种状态下战。最强悍的部队也得被自然气候击败。
萨拉丁远在阿撒卡哈到阿美亚丁的幼发拉底河地带和叛军战,对手是曾吉王朝的残余势力。
如果今年之内不扑灭这颗叛的火花,明年萨拉丁一手创立的阿尤布王朝地领民们可能就得饿着肚子打仗,因为叛军身后就是大部分斯林姆信徒赖以生存的肥沃土地,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军粮基地,所以萨拉丁才不得不忍受着十字军登陆的巨痛,宁可放弃海岸防线进行固守,也不愿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饿着肚子和十字军决一死战。
穿越数十万军队的防线对阿尔丰斯来说比跨过一道门槛还要容易。他即将要穿越一片中央沙漠地带,这意味着在进一千四百里的路程后必须找到萨拉丁所在的正确位置,才能尽快完成此行的目的。在沙漠中直线狂奔是一回事,在军之中找到一个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萨拉丁不可能长期处于一个位置等待他的登门拜访。
显然这次不是慢悠悠的假旅行,在沙漠中骑马,一天移动上一百里路都已经算是很快的速度了,要是身边有跟随的人,阿尔丰斯绝不可能以每个魔法时二十里的速度朝目标进发。如果一切顺利,四天后将会进入战区域。问题是他能不能在二十天之内解决摆在眼前的难题。在承诺的期之内回到阿克大本营平息教廷的疑心。
阿尔丰斯无心欣赏沿途地古典建筑,即使这些雄伟地建筑物已经存在了上千年的时间,不过他心中极为佩服那些古奥马帝国的军事家和政治家。摆在他们面前地究竟是一副怎样的版图?西达亚特兰蒂斯洋,南到塔隆沙漠的边沿地区,东到两河域,北至北极冰原,这个庞大的帝国,就算是以龙族的飞行速度,恐怕也得花上一个月时间才能由最东边的版图抵达最西边的岛屿,早在一千五百年前,整个麦迪特海就已经成为了帝国贵族们游玩的内湖地区,无论是共和时期还是帝国时期。这个益庞大的国家都毫无疑问的在西方大陆中占据着最重要地统治地位。
这里的沙漠并不像塔隆沙漠中的那种可以随风移动的细沙,而是大片大片的沙和硕石的混合带,显然这里的热度和风力比不上塔隆沙漠,没有足够的力量将岩石磨成细小的颗粒。
同时这里也存在一条很重要地商路,东方的陶瓷和丝绸就是通过这里贩运到西方各个国家,为贸易商人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不过,财富面前风险也随之而来,那就是抢劫。几乎每个通过这片沙漠的商队都会在这里接受一次以上的血腥洗礼,只有极为少数的家伙才能获得足以让人疯狂的巨额利润。
阿尔丰斯保持着中等速度前进,沿途的沙漠里发现了很多被丢弃的马和人的遗骸,很多白骨上都还残留着被利器割损的痕迹。在沙漠里,尸体用不着掩埋,白天的高温足可以蒸干尸体的水份,大量的食腐动物在尸体散发出致病的瘟疫之前就已经将它们啄成了堆堆白骨。
根据来自游者工会的情报,这就是令人闻之变的斯林姆阿萨辛派获取资金最重要的方式,只有运气最好的商队才能绕过他们的截杀圈。
十四个魔法时的高速移动,阿尔丰斯也感觉到了稍微疲劳,在取出水囊添了几口之后他终于找回了一点从前的生活的感觉。六个魔法时前,达马斯科城已经成了背后的一个小黑点,和这座“天国中的城市”擦身而过时,城上的守卫只看到一道滚滚的烟尘由西南向东北滚过,他们的骆驼还没来得及出发,这道奇怪的烟尘就已经远去,速度快的惊人,根本看不清这道烟尘里面有什么东西存在,有些人甚至以为这是神迹的降临,对着阿尔丰斯制造出的奇景进行膜拜起来。如果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十字军将领出来的好事,不知道又将做何感想了。
现在天色已经入黑,但休息的时候还需警惕四周的动静,阿尔丰斯虽然不畏惧攻击,但也不想惹太多的麻烦事。他在沙里挖了一个坑,将自己埋入沙里,只剩下头在外边,这样不但可以防止烈的暴晒,还可以有效的预防偷袭攻击,只有最有经验的沙漠猎手才会这么干,和塔隆不一样的沙漠,却在用着同样的方法生存,这也是适合所有沙漠的生存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