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阵恶寒袭来
给他擦干后,还用尖尖的手指拨他的小雀雀,甚至用脸去亲,嘴里直呼可爱。妈妈告诉他,张阿姨生的是女儿,所以对他特别喜欢。但无可否认的是,张阿姨的行为让他出于好奇心。
而对自己的小雀雀有种近乎执着的爱了。刚上小学时,他常常在下课趁着老师不在,故意在小女孩面前暴小雀雀,看着她们落荒而逃,心里得意洋洋。有时在家里,他会向妈妈夸耀似地显示因想小便而变直变硬的小。
妈妈哭笑不得,轻打他头,或轻声呵斥,但他觉得很足。在两腿间的东西是这么明显,使他区别于那些哭哭啼啼的女生。
它一开始就陪着他,一开始便兀突在外,王行之不可能忽略了它的存在。小学三年级时,王行之就不让妈妈在他洗澡时随意进出了,同时,他又对妈妈偶尔出的身体感兴趣。
有时他会偷瞧妈妈不经意间出的白白的房,或是圆圆的部。他本能地觉得羞和不该,但又下意识的服从于自己永不足的好奇心和冲动。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中午,那年他上初二,那天是星期六,家里没人。他收衣服时看到苏蘅的罩。那是个水蓝色的小玩意,他不由自主地触碰了它,多么光滑,上面的绣花也很漂亮。
他抚摸着,端详着,着了魔似地嗅了一口它发出的神秘的香气,想像妈妈戴着它的样子,突然地,他发觉自己腿间好像被人用手指弹了一下,微微地痛起来,接着那里就被一股热充斥,小雀雀又热又涨,让他惊慌。
他定了定神,拉开子,才发现小雀雀直的,像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什么错事,右手不假思索的伸出抚慰它,想让它安静下来。
可触碰到它的同时,他得到了一阵前所未有的快。被蛇咬一样缩回手,王行之急急蹲下将它夹在腿间,但它像匹野马,因为迫而蹦跳起来,不可驯服。
王行之感觉体内有股莫可名状的躁动,让他心跳,脸发热。等他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的右手早已握住那烧火,自然而然地着。
顷刻间,他就被那强烈鲜活,惊心动魄的快征服了。他脑子空空如也,觉得这中午是出生以来最快乐的。下午爸妈回来时,他心里一直充不安与怀疑。这种情况只持续了一天。
等到星期一上学后,他就释怀了。男同学们挤在厕所里,高谈阔论著女的身体,某些高中部的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异于常人的长度和硬直时间,更有些奇人异士,讨论想小便时自爽快大大增加的原因以及这么做的可行与危险。
他快乐极了,想放声大叫,又想引颈高歌。回家后,他看着镜中自己因为屈臂而微鼓的肱二头肌,自豪地想我也长大了。
后来,苏蘅的行为就颇让他烦恼了。考试得第一时她把王行之紧紧地搂在前,醉人的香气和柔软的触感让他害羞又兴奋。
生病时心疼的吻他的脸,她馨香的气息和温热的瓣让他如坠梦中。他有心提醒,又舍不得那感觉,想要拒绝却因为妈妈在被拒绝后的伤心眼神而妥协。
他隐隐约约地认为妈妈身上有种东西会使他腿间的野马胡蹦跳。万一被妈妈发现那羞的反应,该怎么办?可他越躲,苏蘅心里越是奇怪,就越是对他又搂又抱,又亲又摸,深怕自己的儿子疏远了她。
于是,在一个闷热的夏夜里,王行之梦见端庄秀丽,亲切温柔的妈妈一丝不挂的和他抱在一起,在冰凉的竹上尽情翻滚…他梦遗了。醒来的他心里有着深深的罪恶感,但同时隐隐地又有一丝兴奋。
妈妈在他心中犹如女神,是属于爸爸的,可他在梦里和她…他仿佛偷偷从权威的爸爸手中夺走本属于爸爸的事物,藏在心里,爸爸永远不知晓,永远夺不回去。
这想法让王行之感受到了颠覆父权的刺快,后来他自己上网查资料,才明白恋母也是正常的,普遍的,他渐渐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球各种球类,便把妈妈的球抛之脑后了。
现在王行之上高一,两个月前,有一天醒来,他突然发觉自己竟然比父亲王立还要高。他开始俯视他的爸爸,而爸爸却要仰视着同他说话!
这个事实让他一蹦三尺高。他看着镜中的年轻人,认为他有着比他爸爸还强大的力量,埋藏在心中的对妈妈的爱慕重新被唤醒,妈妈的倩影又被套上完美女人的框架。
他认为他足以挑战父亲的权威,但真这么做时才发现权力感不因身高的改变而转移。妈妈依旧把最大块最肥美的鱼留给爸爸。爸爸汤碗中的虾仁厚厚一层,比他多。
爸爸依旧有着坐中间位置,头一个动筷子的权利。爸爸拜年时第一个走出门,最后才是他。许多的许多时候妈妈站在爸爸的一边,联合起来,教训他。这让他灰心丧气,虽然嘴硬,却不得不承认父母说得比他透,想得比他深。
直到上个星期,爸爸妈妈离婚了!尽管对要离去的爸爸有那么一丝不舍,他还是选择了跟妈妈同住。表面上他有些惆怅,其实他的心怦怦跳!头顶乌云不见了,我王行之要烈焰四,如中天!
***王行之那天对着当头烈立下宏愿,口出大言,可这个事情具体怎么做,他倒是还没有想好。
应该怎样取得一个女人的心呢?王行之站在高一七班的门口,靠着有些斑驳的铁栏杆,头望望天,又看看楼下来来去去的同学,心里烦恼着。
我应该做些什么呐?他举手摸了摸脑袋,头上短短的平发软中又带着硬,扎的手又痛又。他两眼痴痴地看着湛蓝的天,天空依稀出现了妈妈的倩影,抿着嘴,大眼睛微眯,看着他朝他微笑。
“呼!”妈妈嘟起小红,调皮地往他脸上吹了一口气,清新如兰,他傻呵呵的乐了,妈妈看着他那傻样,掩嘴咯咯直笑,声音轻若银铃。
“嗨,想什么呢!”王行之右肩狠狠地被人拍了一下,唬地他一下子跳起,云端上的妈妈登时消失不见。他不用想就知道是萧风这厮,懊恼地抓住肩膀上的手,狠狠地捏了捏。
“啊哟哟!王少侠饶命!”萧风假意的惨叫起来,语气十分的夸张。王行之转过身来,萧风正翘着兰花指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可惜他黑手皮厚,骨骼奇大,相当没有美感,让人想起经典角色如花来。
“官人,人家是不是打断你思了,你居然就这么辣手摧花,昨夜的一晌贪全忘了么?”萧风嬉笑地看着王行之。他个头跟王行之差不离,高鼻梁单眼皮有点双下巴,一笑腮旁出俩酒窝来。“哼,思什么,现在是夏天!”
王行之被道破心思,脸上就有些红,嘴里强自辩道。又伸手摸了摸萧风的下巴,反击道:“你看看你,下巴双的这严重,就这么发展成三下巴,就可以和巴夏桑凑对了。”
“什么双下巴,人家这是虎颌,赵云就是阔面重颐,你懂什么?”萧风翻起牛眼,一脸冤枉相。
“得了吧,疯子,古人讲究天庭,地角方圆,阔面不一定就是大脸,而是相貌堂堂的意思,阔面重颐那是说赵云面部棱阔分明!”
王行之把下巴一点“喏,说曹曹到,那不是三下巴么。”巴夏桑是他们同班同学,身宽体胖,有三个下巴,故名字被人倒过来读,唤作三下巴。
她大身子偏偏又爱挎个小书包,夹在腋下,像生在她身上。王行之看着她的包,忽然想到考拉抱树。身边的萧风一脸坏笑:“哎,行之你瞧那黑包在她身上像不像招财猫带着黑铃铛?”
王行之一乐,还真像!巴夏桑穿着白色的短袖,配一条浅灰的紧身牛仔,鼓的犹如快撑破的气球,两块硕大的跟两扇磨盘似的。
随着步伐相互碾着,丢花生进去估计就能磨出油酱来,惨不忍睹。“哎,你说,她要往你身上一坐,你会不会粉碎骨折?”
“你个死疯子,积点口德,再说小心她今晚到你梦里找你去!”“我靠,王行之,过分了啊!”萧风攒起拳头快速打向王行之的臂膀,王行之一移脚步,敏捷的躲开了,嘴里哈哈笑着,跑向教室。萧风想着王行之的话,一阵恶寒袭来,双手抱龇着牙打了个寒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