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打了招呼,他就萎靡的说要睡觉了,你要是不睡就玩电脑吧!戴上耳机别吵着我!我鄙视了他一下,看来他的女友折腾的他不轻啊!
(就是那个登了记又跟人跑了的女人,人高马大,长得倒是看过眼,想必很强吧,哥们比较保守,此类事从不参与议论,所以之能猜测了!)从上述文字中可见,人都是有好奇的心理的,自己哥们的女人的强盛与否管你个事啊,还分析猜测,呵呵…犯呐!
哥们很快就睡了,这时候已经三点了吧,我玩了会红警有点困,正想睡觉,斌子穿着短光着膀子进来了,看样子战事稍停,跟我要了烟,就笑眯眯的着烟瞅着我。
“滚一边去,你瞅我看啥呢?你完王可怎么不去迪吧找我们?”“她没回学校,我本来想打的送她的,她说要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这里!”
斌子的表情很兴奋,想必王可的小身子让他找不着北了!其实我什么都明白,我甚至能想象到他们的对话以及表情,我心里没有一点酸,只是很奇怪的一种害怕。斌子说王可睡了。
跟我聊了一会,其中他很傻的质疑我昨晚是不是睡了王可,他说王可是处女,的时候都出血了,我觉得悲哀,斌子这傻被一个刚认识上的女人就的不信任我这个三年的同学哥们了。
我很无奈的说那就是处女吧,我想王可肯定很矫情的完成了跟斌子的第一次,我甚至能想到王可怎么否定跟我同一夜,风无限,甚至会拿她的同学于真做挡箭牌,跟斌子的聊天证实了我的猜想。
此刻我又能说什么呢?你要是相信她你就算是沦陷了,都说明白了让你玩玩你马上就质疑给你介绍妞的哥们,可见斌子多么好骗了吧?
了几烟,扯了一会淡,斌子回房了,我上个厕所准备睡觉,回来的时候隐约的听到了王可的叫,想想昨晚还在我怀里婉转承,今夜又跟我哥们情火热,真真是让人感慨。
那一刻我想起了当时的女友,那是她那么单纯,那么羞涩,拉拉手就会脸红,遗憾的是毕业之后我比较没有出息,不是她想像的那样成为一个教师。
而等她毕业之后努力之下成了教师,生活的理念存在了很大的差距,我不愿意受束缚,她希望安定,就这样的曾准备共度一生的恋人成为了陌路,当然其中也有我的荒唐是不可调和的,这是另外的故事了。
也许年纪大了?总是喜欢走神,就连码字也是总跑题,由此可见我不是一个长的人,喜欢跟着感觉走,让大家失望了吧?呵呵,也或许没有人关注这些文字,只是我自恋的缩影罢了!
***第二天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斌子叫醒我,睁开眼看到脸痘痘的斌子兴奋的表情我有点想一脚把他踢开。稍作洗漱,跟斌子坐在小餐馆里喝酒的时候,斌子告诉我说王可多么多么好什么的,让我兴致全无。
我很想加点颜色把回忆叙述的形象一些,但是我做不到,只能水账的记载一下了,斌子告诉我那一夜,她们做了七次,说到了第七次的时候只有的动作而没有了的内容,完事了送王可回学校,王可给了斌子几百块钱,这让我好奇不解,事后我也明白了,这都是王可的小手段罢了。
那晚吃饭的时候斌子结账,钱刚刚好够消费的,斌子的家境不怎么好,父亲去世,母亲务农,跟那个在KTV的女孩好的时候也是那个女孩接济养活着他。
但是这并不能抹杀他的形象,我一直说斌子吃软饭里最黑的,斌子并不介意这些,他是那种对金钱似乎不怎么在乎的,很大咧咧的人,有钱可以一掷千金,没钱可以白开水啃馒头。
其实当斌子跟我说一夜做了七次的时候没有震惊,我跟他无所不谈,斌子的身体素质很好,可谓装猛男,在对女人事上我比不了他,他的狂野在打架的时候就体现的淋漓尽致。
何况在上征战?而我疑惑的是王可的不足150CM的小身子怎么能承受呢?这个有着可爱面容却内在荒唐的女孩是什么基因构成的?两天十二次爱,想必都勇猛的可以,而之前跟我媾的时候就道出血了。
以至于跟斌子同的时候成了处女!?这莫非也是她的心计?如果这是她故意的设计,或者说偶然的巧合让她利用了,那么这个女孩也是可怕的,正因为有了入后带出的血迹,在斌子眼里我成了一个说话打折扣的人。
而我之前跟王可的一夜在斌子眼里成了我的想象,这样的事情没得说,越说越扯巴蛋,斌子自打跟王可好了之后,我的话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在他的耳朵里都成了嫉妒或者不怀好意。我跟斌子的信任没有了。
有的是隔阂与尴尬,我是个执念很重的人,所谓的洒只是无可奈何的掩饰罢了,直到毕业,斌子也没有回家乡发展,而留在了就读的也就是我所在的城市,为了王可,虽然我们还是朋友,只是因为王可的关系,我刻意的回避了许多王可在场的聚会。
我因为本地的原因,跟许多的小混混都比较熟悉,我熟悉了斌子也就熟悉了,成了狐朋狗友,跟他们玩只能玩,别的不要想去合作,他们都是惹事的祖宗。
可是又不能打,所以斌子成了战神一样的存在,斌子可以一个人放倒四五个小混混吧,当然了斌子是练过的,小混混是没有练过的。王可是个很疯狂的女孩。
对于一切似乎都充了好奇,这段时间里,她着斌子去酒吧区迪吧去一切可以玩乐疯狂的地方。
而王可很快的跟那些小混混都熟悉了,小混混嗑药,她也嗑,小混混打架她也跟着凑热闹,斌子为此进了好几次派出所,所幸我跟斌子的师姐的叔叔是公安局的副局长,这个副局长很给我师姐他侄女面子,都说服教育之后不了了之。
毕竟没有什么大的伤害存在么!类似这样的场合我都回避了,一般听到王可在场我都借口推辞了,怕,也不是怕,我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如果王可发疯,我绝对相信,因为那段时间王可嗑药神志不清可以说。
更多的是我很实在正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那时候我不喜欢就不会去敷衍,讨厌了看一眼就烦,何况王可是我最讨厌的了,之前上的媾都成了一种很隐晦的辱。
小混混的朋友基本都是小混混,我也是个小混混,所以消息是相通的,今天王五跟我说,,斌哥泡的那个萝莉妹真带劲,够够味…
明天贾六跟我说,那小货磕了药爱谁谁,前后都能走…后天王八说了,我,那小妞我们五六个人了一晚上,第二天照样上课,真巴…小混混的义气都是扯淡的,进了局子什么都会代出来。
跟斌子的情也就是酒胡天海地的,我也是一样,可是斌子跟我不一样,他很实在,这是一个很好的品,但是万物万事过犹不及,实在也是一样的,当斌子把那些混混当哥们的时候,其实那些混混只是把斌子当做凯子,朋友不可欺这句话不存在于小混混的字典里。
而斌子就属于,他的女人出轨偷情他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种人,不像我,我多疑感,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性格让我时刻都警醒,或者说很变态吧。
但是这种性格很难改变,所以我不会是最后一个知道,甚至在没有发生前我就能感觉到,只是感觉到也无可奈何罢了,王可放纵的那段时间,对斌子说是要好好的学习,不能经常跟他在一起了。
而转身就跟那些小混混打成了一片,城市就是那么大,在我的刻意回避下还是会偶然的遇到,王可没有那种偷情被撞破的尴尬,或许有掩饰的好?这个我就无从得知了。
然而悲哀的是那个时候我的话对于斌子而言已经没有可信度,所以我转身离开,眼不见心不烦。
然后沉默,只希望有个合适的机会让斌子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一次同学碰见喝酒闲聊,一个同学对斌子说你不会真的想把王可娶回家吧?年龄的差距不说,光是个子就是个问题,基因遗传是有科学根据的,斌子只是打个哈哈。
但是我知道斌子真的存了娶她的念头,我真的怕他的这个念头,因为斌子工作的所得都没有给他的寡母我的干娘,而是给了王可这个还在读书已经十八岁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