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嗜血狂魔
来到李维斯的房间里面,菲尼克斯收起了掩饰,直接的看着他,直接的问道:“觉得我又出现在你面前,肯定有什么阴谋?还是觉得我是倒贴追你、很?”
李维斯坐了下来,也示意她坐下,心平气和地说道:“刚才在车上,本来只是开个玩笑,后来你不那样的话,我也不会那样。不过,我承认你前面一个问题,但没有想过你后面一个问题。我知道你不是倒追我,说吧,你有什么目的?
像上次一样,明说的话,我能帮助你的话,会帮助你。我把你当朋友,我不想看到你骗我。”
菲尼克斯凝视了他一会儿,似乎想要看清楚他话里面的真诚,半晌,她也坐了下来,有点颓然的叹息道:“我已经把我的一些事情处理了,再次来到香港,如果说是为了你,你不相信,我自己也不相信…”
停了一会儿,她又继续说道:“我却是有我的事情,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来这里。但这是我的私事,你对我了解不多,况且你是兵我是贼,了解太多可能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我不想多说。但我能向你保证,就像上次一样,我不会连累你们家,一旦有可能会连累你们,我马上就会再次消失!”
她这话说得很认真,而且是看着李维斯的眼睛,没有丝毫掩饰和闪烁。
李维斯淡淡一笑:“那就是说,你是来香港偷东西,选择我家做据点?”
菲尼克斯有点不悦“别说得那么难听,我真要据点的话,随时可以找到更加不留痕迹的地方,何必要光明正大的在你家?我只是一个人在这里,有点孤单…而叔叔、阿姨还有雯雯,对我很好。让我有家的感觉。虽然欺骗他们是我不对,但我真的很舍不得…”
李维斯苦笑了一声:“我还以为你舍不得的是我呢,原来我们家你都舍不得。偏偏就没有我…失望啊!”菲尼克斯被他逗笑了,随即一撇嘴:“哼!你失望什么?本来以为有不要钱的女孩送上门被你糟蹋?”
“你也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不知道是谁说自己是处*女,说我是她第一个男人。要赖上我…”李维斯自言自语起来。
“说什么呢?谁说的?”菲尼克斯羞恼地瞪了他一眼。“不理你了,我去和雯雯玩!”
站起来走了几步,然后又回头看着他,正的说道:“李维斯,我跟你说认真的,你要是不高兴我留在这里,只要发话就可以,我不会再出现。不许你再那样对我!”
“哪样?”李维斯一副茫然地样子。
“哼!你心里明白。”菲尼克斯白了他一眼。
对于菲尼克斯这个人,李维斯最大的共鸣,就是她那种飘泊无依感。这也是他几个月前同样有的感觉,现在对于家庭、同事、朋友等都开始逐步地建立关系,他开始融入这个时代,对于周围的一切有了代入感。
刚才她的话。他不是完全没有怀疑,不过就凭着她想要感受一下家庭温暖的话,就让他兴不起赶她走的心了,他自己会留在这个家。融入这个家,也是一样的理由。
再说,他也不是正义感泛滥的警察,偷东西就偷吧,只要不是偷自己家的。有她在家里,家里的气氛也更好,虽然她有所隐瞒和假扮。但能够让大家都开心。也算是各得其所。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维斯才了解到。菲尼克斯已经来到他家快一周了。那天她拖着行李,在街上盲目走地时候“碰巧”让经过的麦琼珊看到了,她走后就很担心她的麦琼珊,马上把她接回来了。
这些天菲尼克斯还是如以前一样住客房,本来李维雯还想今晚撮合她到李维斯房里睡,让他们感情复合,但经过回来的那个小别扭,让她觉得还是算了,可以给他们制造机会,但自己还是不要掺和太多,以免适得其反。
重新回到警队当值,李维斯对环境已经熟悉,很快进入了状态。
事实上他上次并没有系统地完成实习,跟踪调查刘丰棠,只是张小胜的一次锻炼,能够破案是机遇。现在回来,他已经是见习督查了,但还是O记新人,张小胜已经认定了他们两个的搭配,还是让他跟罗咏诗。
对于换了警衔的李维斯,罗咏诗打趣道:“认识你不过半年,你就从一个警校里面还没有毕业地学警,跳到了见习督查,这速度可真快呀,再过几个月,就赶上我了。要是一直保持这速度,很快你就能做一哥了。”
“哈哈,还不是靠Nin姐罩着?我这人运气一般,但一和你拍档做事,运气就牛气冲天了。”
“少拍马!继续看案卷。”
“我上次已经看了很多,我都记得,你可以考我。”看案卷是很枯燥的事情,特别是李维斯看得非常快,但又不能让大家知道自己的超常速度,只能多花时间重复看。
“新的!”罗咏诗白了他一眼:“这两个月你不在,难道罪案就会少了吗?”
李维斯心里一动,在警校,报纸、电视新闻还是要看的,虽然不如警察内部了解的情况多,但一些重大的案件,还是了解地。
他记得这两个月,本港出了一起“嗜血狂魔”地案件,那引起不少人的恐慌,到现在还没有破案。好像出现地几次地方都是在九龙,不知道这案子是不是属于西九重案管的。
快速浏览着两个月来的案卷档案,竟然真的看到了“嗜血狂魔”案件的档案!
这案子最初不是有O记负责的,一起是发生在深水,一起发生在红,所以,开始是深水立案,后来红立案。等发现两起有联系的时候,才结合调查。后来又发生了第三起,已经引起舆论关注、一定的社会恐慌,于是在几天前转移到了西九总区重案组调查。
“嗜血狂魔”是一个连环变态杀人狂,这是媒体搞的噱头,但现在也成了警方对凶犯的代号。
第一个出事的是一名楼凤,某夜接的一个客人,并没有如常和她XXOO,而是玩起来待。本来多收钱的话,她也是做的,但没想到最后的结果,她竟然被玩死了——被咬破血管,血而死!
原本深水分区CID只是定为S*M过的错失杀人,立案侦察凶手。
但过了不到一个月,在红又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这次受害的,是一个加夜班下班的办公室白领。幸运的是,她因为是在半路上出事,环境对凶犯不如楼凤那里作案充分,以至于她被人救起的时候,有幸留下一条命。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并没有受到侵、甚至猥亵都没有,凶犯只是咬破了她脖子、手腕上面的血管,要她的血!好像野兽一般,这让她有不小的心理阴影。
警方从当事人伤口处提取的唾样本,和深水楼凤案伤口处的唾样本对比,发现极大可能是同一个人。
这引起了警方的重视,楼凤之类的难以保障,但街上的行人安全,则不能推卸。一时间,警署巡警、PTU、EU晚间的巡逻,都被要求加大力度、密度,避免再有受害人出现。
不久前,九龙塘又出现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受害人依然是晚间单独出行的年轻女孩。
不到两个月,出现了三起类似的案子,如果说第一起因为受害者是楼凤小姐,加上有S*M过的可能,没有引起多少人关注的话,那后面两起,则让更多的普通人惊慌了。现在九龙很多女孩子,都不敢晚上单独出行了,要么避免晚间出去,要么结伴几人。
分区警署一直没有线索,案子的严重、社会影响都变大,于是转移给了重案组负责。这几天,也有很多同事在忙活这案子,警区内的PTU、EU等部门也都配合警戒。
对于“嗜血狂魔”的变态作案心理,警方内部和媒体请的专家分析,都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有某种幻想癔症,比如说幻想自己是血僵尸、有病需要血、年轻女子献血可以增加壮、健体等。
“李维斯,二线电话,找你的。”
正看档案的李维斯,有点奇怪,有谁会打重案组电话找自己?人都该打手机,不会是警务处长吧?